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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06 二十二則重點新聞


 1202-1206一週新聞重點

1】稅 不平安! 台商境外資金板塊移動

2】鎖定奢侈品、菸酒 陸消費稅加速立法

3】重購退稅限期兩年 以完成移轉日為準

4】房貸利息列舉扣除 四要件

5出版品減免營業稅 拚年底上路

6】已在港澳台參加當地社保 可不參保大陸養老和失業保險

7】台灣居民明年元旦起正式納參社保

8】稅改拉大貧富差距 藍委槓財長

9不要再騙了!股利所得稅改 小股東反受其害

10復康巴士免貨物稅 延長五年

11】凱博觀點/台灣成港澳人士移居首選

12】獨資企業 禁列報負責人薪資及膳食費

13大陸台商付款外企 二個寬鬆

14】境外資金匯回167億元

15最痛!補稅仍被罰 納保官解套教戰

16滬深港通 2022年前免徵個所稅

17肥咖美籍台人帳戶申報 12日前須完成測試登記

18生技新藥抵稅 留意限制

19免跑多家銀行 台北國稅局幫查金融遺產

20符合3條件 遺產稅可跨區申報

21汽車零件降關稅案 好事多磨

22大型車退稅優惠 留意期限

 

1 不平安! 台商境外資金板塊移動

2019/12/02 工商時報 呂清郎

近幾年海外台商在全球經營佈局與資金管理面臨空前劇烈的挑戰。第一,美中貿易衝突波詭雲譎,考驗台商各種供應鏈的調度能力。第二,全球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CRS),像是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等免稅天堂的經濟實質法上路,在反洗錢、反資恐、反避稅的陣陣大浪來襲下,使得國際政府機關對個人與企業稅務有更嚴格規範。

 

遠東商銀表示,在這兩大趨勢的推波助瀾下,台商們的境外資金因而出現明顯的板塊移動。繼今年初131日「海外資金回台解釋令」頒布,同時《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也於2019815日正式施行,隨著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正式上路,台商資金回台的兩條重要渠道完成互補。

 

遠東商銀指出,今年1月底,財政部發佈資金回台解釋令,該解釋令的概念主要是採「自行舉證」,強調匯回資金並非全數課稅,也就是說,台商個人得自行提出對自己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來主張匯回資金有哪些是本金?哪些是所得?以供稽徵機關認定,亦即匯回海外資金不一定全部會被列為課稅金額。

 

個人匯回海外資金免課稅的三種型態,包含一、非屬海外所得的資金;二、屬於海外所得但已課稅的資金;三、雖屬尚未課稅的海外所得,但已經逾核課期間的資金。遠東商銀進一步說明,若是具有台灣居住者身分的台商,其海外所得(含港澳、不含大陸所得)在未超過核課期間的部位,須進一步檢視所得申報情形,若是已申報課稅則免補報,但若是未申報課稅,該筆所得則按照基本稅負制課稅,扣除掉每年670萬元免稅額後按20%稅率核課。

 

8月中施行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俗稱專法,主要提供給個人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資金投資的租稅優惠,台商須在申請日起2年內將資金匯回,即在二年內開放無法證明所得來源的資金,在專戶控管前提下回台,首年回台稅率8%、第二年才回台則為10%,且資金必須在專戶內控管五年,不過,海外資金專法規定,回台資金僅5%可自由運用,且不得投資房地產,剩下95%須存放在外幣專戶內控管。

 

除了做金融投資(上限25%)交由信託、全委方式外,不得用於購買不動產或不動產信託基金(REITs)以避免炒房,若違反規定應按稅率20%補繳差額稅款,剩下的70%只有實質投資才能領出使用,若有提供投資計畫,在年限內完成投資可退半數稅款,即相當於稅率再減半為4%、5%。

 

雖然專法看似稅率較低,但實務上「營利事業投資收益及個人海外資金回台」均列入課稅範圍,且必須受限制實質投資才減稅,而解釋令只對所得課稅,資金可自由運用,兩者仍有不同。

 

遠東商銀強調,按照解釋令規範,如果是海外投資本金或減資款項、借貸或償還債務及財產交易本金等,通通都可免稅「合法、合規」回台,但首先會遇到的第一個問題,是「相關證明文件」是否足夠完整,匯回的資金若能證明其本質並非所得,而是海外投資本金、減資退還股款、海外借貸或償還債務款項,或海外財產交易本金、存款本金等,只要不屬於「海外所得」資金部分,就無須課稅,不用擔心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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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鎖定奢侈品、菸酒 陸消費稅加速立法

2019/11/30 工商時報 李書良

 

描述:  前10月大陸稅收比例 圖/新華社

 

為因應國內經濟增速下行與中美貿易戰帶來的外部環境變化,大陸政府繼日前調降增值稅與進口關稅後,28日再傳出,為彌補減稅降費後的稅收缺口,以及緩解地方政府財政壓力,大陸正加快消費稅立法進程,最快可望在今年底披露徵求意見稿。

 

第一財經29日報導,陸企今年面臨沉重經營壓力,為緩解企業壓力與推動內需消費成長,大陸政府今年已為陸企減稅降費超過人民幣(下同)2兆元,本月2728日更接連再降增值稅、進口關稅,借此兼顧擴大內需與穩定外貿。

 

不過,增值稅為大陸最大稅種來源,官方不斷減免下的財稅缺口,或可由近年快速增長的消費稅填補。消息人士透露,中國財政部今年將力爭完成增值稅法、消費稅法起草工作,消費稅法徵求意見稿可望在今年底前公布,公開徵求大眾意見。

 

隨著近年推動內需消費成長,2018年大陸消費稅收入首次突破1兆元。中國財政部數據顯示,今年前十個月,大陸稅收收入為16.77兆元,其中消費稅為1.21兆元,年增18.7%,為第三大稅種。排名第一的內部增值稅為5.43兆元,年增僅3.2%;第二位的企所稅年增5.6%,第四位的個所稅降幅則達28.6%。

 

報導稱,大陸的消費稅為中央稅,主要針對特殊消費品徵稅,目的是抑制這類商品消費,並籌集財政收入,徵稅對象主要是影響人類健康及生態環境的商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資源、高污染高能耗產品等,譬如珠寶手錶、化妝品、汽車、電池、塗料、菸酒等。

 

路透報導,由於近年大陸政府擴大減稅降費,造成地方的財政壓力上升,尤其是中西部、北部省份,甚至是北京、重慶,均出現財政惡化情況,西部省份的財稅狀況甚至比2008年金融危機與2015年時更弱。因此,大陸官方有意將部分條件成熟的中央稅種作為地方收入,增強地方應對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能力。

 

分析人士指出,先前房地產稅與消費稅都曾經被點名,希望能從其中劃分部份稅種給地方增添財稅,但因目前房地產稅立法尚無下文,何時推出也存有較大爭議,因此在大陸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中,消費稅一直是重頭戲,培育消費稅成為未來地方主體稅種的可能性大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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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購退稅限期兩年 以完成移轉日為準

2019-12-01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換屋族透過「重購退稅」省荷包,是常見的合法節稅管道,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在兩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才可適用,地方稅務局常接到民眾詢問,「兩年」買賣期間如何認定?對此台中市稅務局表示,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起算日都是以先買或先賣的土地完成移轉日為準。

 

重購退稅是指土地所有權人在兩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且重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餘額,也就是指新買土地現值高於所賣土地現值、以小換大,且符合自用住宅等規定時,無論是先買後賣、先賣後買,都可申請退回已繳納的土增稅。

 

其中在買賣期間認定上,地方稅務局指出,無論先買還是先賣,都是自完成移轉登記日為起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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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貸利息列舉扣除 四要件

2019-12-01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民眾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四大要件,包括必須辦完戶籍登記、無出租營業、一屋為限及取得金融機構單據等,必須符合要件規定,以免被剔除補稅。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為減輕民眾買房壓力,所得稅法提供納稅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但納稅人在列舉扣除時必須注意相關要件。

 

首先,這項扣除額是希望協助民眾購買房屋自住,因此必須有購賣自用住宅事實,才可列報。國稅局表示,所購房屋須登記為同一申報戶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且課稅年度在該地址完成戶籍登記。

 

其次,房屋必須符合自住條件,也就是不能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否則都將無法適用這項扣除額。

 

第三,國稅局官員提醒,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購屋借款利息的扣除,必須以當年實際支付的利息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且每年以30萬元為限。

 

第四,民眾須取得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所支付當年度利息的相關單據,例如繳息清單等。

 

國稅局以常見錯誤來舉例,陳先生在2016年底首次購屋,並向銀行借款支付利息,陳先生所購買的房屋是作為自用住宅,但卻沒有將戶籍遷到新屋,這種情況下,即使陳先生其他條件都吻合,但20175月申報綜所稅時,仍無法適用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假設在國稅局輔導下,陳先生2017年把戶籍遷到新屋,在20185月報稅時,就可以列舉扣除2017年度的購屋借款利息。

 

官員另外提醒,如果貸款購買自用住宅,之後借新還舊「增額貸款」所增加的利息支出,並不屬於原始購屋借款利息,因此就不能列報。

 

國稅局表示,納稅人在報稅時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記得注意各項要件,以避免不熟稅法規定遭到稽徵機關剔除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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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版品減免營業稅 拚年底上路

2019-11-30聯合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文化部擬修正相關辦法減免現行出版業百分之五營業稅,文化部官員透露,最新版草案已於廿日函送財政部,出版品減免適用將採審核制進行,並訂定落日條款,力拚十二月完成修訂並上路。

 

文化部表示,目前方案為修訂「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之下的「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目前減免範圍僅包括展覽、表演、映演、拍賣等文化藝術活動,性質屬於個案認定,但母法中確有涵蓋出版及其他文化藝術資訊的傳播行為,將出版納入租稅減免範圍應於法有據。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已收到文化部新版本草案,但涉及租稅減免的相關辦法修訂設有多層關卡把關,目前還在內部作業中。

 

文化部透露,目前函送財政部草案,已訂定政策實施年限,期滿後將由文化部依實施成效,再評估是否延長。至於租稅減免上路時程,文化部指出,若規畫方案獲財政部支持,文化部將啟動相關法規修訂及申請系統建置等作業,目標在今年底前完成法規修訂。

 

根據財政部「稅務行業標準分類」,出版業包括實體及數位新聞、雜誌、期刊、書籍、遊戲及各類軟體出版等。未來減免範圍是否將涵蓋遊戲、軟體、電子書等數位出版型態,文化部表示,這些細節都仍需要與財政部共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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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已在港澳台參加當地社保 可不參保大陸養老和失業保險

2019-12-02聯合報 記者戴瑞芬/即時報導

大陸社保明年元旦起納保港澳台胞,為避免雙重參保負擔,台灣會計師指出,已在港澳台參加當地社保,可不在大陸參加養老和失業保險。

 

人社部2日公告「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自20201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規定,在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台灣居民,將可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

 

但這麼一來,台灣居民也將面臨兩地雙重參保,凱博會計師事務所指出,為了避免負擔增加,可以依據辦法的例外安排,不在大陸參保。

 

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已在香港、澳門、台灣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大陸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因此已參加台灣勞工保險的被保險人,檢具參保資料等證明檔,或是未參加勞保、但有國民年金保險的,可以提出不在大陸納社保。

 

專家指出,台胞未來納入大陸社保,在就業部分,在依法登記的事業單位應該參加社保;而在大陸就業併辦理居住政的,可以選擇職工養老和醫療險兩險參保;至於已達法定退休後,可以選擇城鄉醫療險參保。

 

而對為就夜但在大陸居住,並領有居住證的台胞,和就讀的台生來說,可以選擇參保城鄉養老和醫療險,保障生活權益。

 

描述: 台胞未來納入大陸社保選擇。資料來源:凱博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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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台灣居民明年元旦起正式納參社保

2019-12-02聯合報 記者戴瑞芬/即時報導

大陸人社部發布正式公告,港澳台居民可在大陸參加社保,自202011日起施行。以保障在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權益。

 

新京報報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今日正式發佈《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台灣居民將可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大陸社保包括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雖然陸委會認為,台胞「雙重參保」恐負擔增大,不過辦法中,針對要不要納保和給付年限都做出彈性處理。

 

辦法指出,台灣居民辦理社會保險的各項業務流程與大陸居民一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障卡管理機構應當建立社會保障號碼,並發放社會保障卡。

 

台灣居民在辦理居住證時取得的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其社會保障號碼;沒有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障卡管理機構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編制。

 

據辦法明訂,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且辦理居住證,可以按照居住地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而有居住且辦理居住證的未就業台灣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在大陸就讀的台灣大學生,與大陸大學生執行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高等教育機構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台灣居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大陸的,其社會保險個人帳戶予以保留,再次來大陸就業、居住並繼續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或離開選擇終止社會保險關係的,原繳費年限不再合併計算,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要注意的是,在境外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則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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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稅改拉大貧富差距 藍委槓財長

2019/12/03 中國時報 黃有容

立委曾銘宗昨揭露「2018年租稅改革的真相」,依財政部資料每戶稅收減少平均1.39萬元,但省稅逾2千萬元多達數十戶。立委費鴻泰表示,股利分離課稅讓股市大戶省稅上億,可能拉大貧富差距。

 

分離課稅 爽了股市大戶

 

曾銘宗表示,2018年度報稅,首度適用綜所稅四大扣除額調高優惠,申報戶平均每戶可少繳1.39萬元。反觀財政部在租稅改革前,引用2015年數字推估稅制優化結果,減稅利益1億元以上到3億元有10人,5千萬元到1億元有13戶,2千萬到5千萬元有46戶,富人較升斗小民省下千倍稅金。費鴻泰更直言,股市大戶很多人受惠分離課稅,一少就是56億,「絕對比這數字還要精彩」!

 

財政部長蘇建榮回應,以今年申報所得稅實際結果,在高所得級距裡,包含40%以上的,減稅比例達到12%至10%;綜所稅率為0時或5%則分別為84%、54%,稅率級距為12%的減稅率是21%,達20%的族群,其減稅率則是5%。

 

貧富擴大 總主計處認了

 

但當曾銘宗向蘇建榮索取今年申報統計資料中的高額減稅利益表時,蘇卻不斷推說是個別案件「有關個資」不能提供,藍委多次強調只要去識別化的統計數字,不需要透露任何名單,但雙方雞同鴨講,僵持一段時間,蘇建榮才應允下周一提供。

 

費鴻泰質詢時,再加碼要求財政部提供20152018年,股利所得達10100億級距的統計資料。他指出,這次稅改,一般薪資戶由於扣除額增加,當然可少繳一些稅,但這同時衍生了貧富差距問題,因為股市大戶少繳的稅更多;當時在審案子時就提醒過,一定會加大貧富差距,主計總處也坦言貧富差距確實有增加。

 

他表示,四年前總統蔡英文還沒上任時說,台灣外資股利才20%,內資為什麼是45%,稅率不公平,「如果她還有機會,一定會說為什麼不去學香港稅率呢?」費鴻泰說,蔡現在不敢提,「提了會讓台灣社會提早動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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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要再騙了!股利所得稅改 小股東反受其害

2019/12/03 中國時報 王莫昀 、新聞透視

所得稅制優化新制今年報稅適用,蔡政府不斷宣傳逾540萬人受惠,不過,相關數字似是而非,混淆視聽。學者直言,以股利所得稅改分析,小股民稅負負擔不減反增,其中又以綜所稅適用5%稅率股民稅負負擔增加最多。

 

股利所得稅改對小股民不利,但大股東卻是大減稅!一般小老百性不會拿2018年收入,去套用新舊制算出差異,惟蔡政府一清二楚,當時對外界做稅制優化簡報時,相關單位故意不提股利所得稅改會造成小股東、低所得者稅負增加,一味宣揚薪資扣除額、標準扣除額等四大扣除額拉升,會產生的減稅效應。

 

但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計算,股利所得稅改,小股民較會採用的合併計算上,適用綜所稅稅率低於20%的小股東稅負多會增加!其中,適用綜所稅5%稅率的民眾,股利所得課稅依舊制計,實際稅率為13.07%,但套用新制卻高達17.2%,稅負增加4.1個百分點;適用綜所稅12%稅率的小股東,新制實際稅率也較舊制高了2.4個百分點,來到22.8%。

 

如同立委曾銘宗所提的資料,富人減稅比例也許不高,但金額十分驚人,因為比率只是平均概念,隨便乘上所得,可少繳的稅負往往高達幾百萬,甚至逾億。如股利所得稅改,富人多會採用較有利的分離課稅,稅率由40%降至28%,少了12%,若是1000萬,可減少120萬稅負,1億元更可大減1200萬元,減稅比例小於蔡政府提出綜所稅適用5%、12%,減稅利益的54%與21%,但實際金額卻十分驚人。

 

不只股利所稅稅改上,大股東稅負減很大,取消富人稅(取消綜所稅最高45%稅率),還有保留盈餘加徵營所稅從10%降為5%,在在為富人減稅,也許蔡政府說,營所稅稅率提高至20%,不過,這後來又成為經濟部爭取《產創條例》減稅「加碼」的理由。

 

在升斗小民為大法官釋憲,從而獲得的扣除額拉高,減少數千元或萬元左右稅負,雀躍不已之時,卻有千位左右富豪,默默地少繳了上百萬、千萬,甚至23億稅金,蔡政府力推的所得稅制優化,到底對誰最有利,從民眾最關心的實際減少繳稅額,便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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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復康巴士免貨物稅 延長五年

2019-12-04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3)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修正案,延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等六類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限可至20241231日,並新增到宅沐浴車為免稅車輛。財政部表示,若這些免稅車輛在優惠延長前已繳納貨物稅,可以向國稅局或海關申請退稅。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表示,此次修法是延長復康巴士、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等六類車輛的免稅期限,延長至20241231日。

 

官員表示,這六類車輛中,復康巴士等五項免稅優惠,原本已在今年64日到期,至於載運輪椅車輛免稅期限則是到明年25日。為了照顧弱勢,鼓勵大眾運輸業者購買節能公車,並建構友善乘車環境,將前述車輛免稅期限同步延長。

 

此外,由於衛福部及交通部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公告「到宅沐浴車」為特種車,且長照給付也已包括到宅沐浴服務項目,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立委提案將到宅沐浴車明文納入免稅範圍,也在此次修法中一併處理。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據統計目前復康巴士的缺口仍有900輛,無障礙計程車實際營運輛數不足800輛,僅占全國計程車的0.88%,不敷使用,希望透過貨物稅減免鼓勵更多可載運輪椅車輛投入,解決行動不便者交通問題。

 

國民黨立委徐志榮表示,感謝朝野立委共同努力,讓草案在半年內完成立法程序,非常不容易。他也呼籲,對的政策就要繼續推動,包括未來在空氣汙染防制和長照都應一起努力。

 

財政部表示,由於復康巴士等五項車輛免稅原本只到今年64日,如果在今年65日購買這些免稅車輛,已繳納貨物稅者,可由產製廠商或進口商分別向所在地國稅局或原進口海關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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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凱博觀點/台灣成港澳人士移居首選

2019-12-04經濟日報 李東憲

近幾個月我們辦理不少香港居民來台移居案件。一位香港客戶在閒聊中提到,近期香港示威行動造成交通擁堵、地鐵無預警停駛、以及校園衝突等,危及個人安全與生活,促使他想要移民。其實不僅是他,很多香港的中產階級都興起了移民的念頭,而鄰近的台灣就成為香港居民移居首選。

 

根據2019年旅外人士交流網站InterNations調查,台灣名列2019年全球最適合居住和就業地區排行榜榜首,主要係因台灣有完善的健保醫療體系、良好生活品質及就業機會。平價的消費水準、居住安全性及空間寬敞,以及交通便利性,這幾點都讓移居來台成為香港居民的首選。

 

香港居民有什麼途徑可以快速取得台灣居留證或身份證呢?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1.可透過受僱來台工作取得長期居留證。

 

2.來台就學。就學期間可申請在台居留證,且若畢業後在台工作滿五年,也可申請身份證。

 

3.依親來台。有直系血親在台且已領有身分證,亦可申請居留及定居。4.最常見的申請方式就是投資移民。只要在台投資新台幣600萬加上連續居留一年就可以輕鬆取得身分證。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都可隨同一併申請,未來取得身份證後也可採依親方式再申請父母及已成年子女,讓三代都可定居台灣。

 

雖說港澳居民投資移民來台很簡單,但也有限制。為了怕炒房,法令中提到所投資公司的營業項目不能僅是購買不動產,而需要有實際的營業實績、聘僱員工及繳稅證明等。總而言之,台灣生育率過低,為吸引港澳優秀人材,開放此優惠移居政策,也提供了不安的香港居民一個便利的移民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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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獨資企業 禁列報負責人薪資及膳食費

2019-12-02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補習班、護理機構、養護療養院、幼兒園等單位,就像律師事務所一樣,負責人的薪資有不同認定方式,若為合夥組織,可在符合同業行情的範圍內,核實認列負責人薪資;若是獨資單位,就不能列報負責人薪資及膳食費。

 

高雄國稅局近期接到幼兒園業者的諮詢電話,負責人不清楚是否可以列報自身的薪資費用以及膳食費,官員指出,實際上包括補習班、護理機構、療養院、幼兒園這類「其他所得」組織型態,對負責人的薪資規定,都是律師、會計師事務所等準用執行業務組織規定。

 

官員表示,對於執行業者組織而言,負責人本人的薪資,不能作為費用列支;財政部早期在1978年也曾作出過另一篇函釋,認定負責人日常的膳食費,也不能以伙食費列支。又依據《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2條規定,私人辦理的補習班等組織,相關所得雖然不屬於執行業務所得,但也準用查核辦法,對負責人的費用列支限制也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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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大陸台商付款外企 二個寬鬆

2019-12-02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近期公布第35號公告,針對本地企業與「租稅協定國」企業買賣之間的稅務責任加以釐清,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劉中惠指出,台商在大陸子公司支付價款給外國企業時,若扣繳稅額出現錯誤,台商子公司僅需確認資料完整性,外國企業得自行擔負資料的真偽性。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劉中惠表示,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於1014日發布第35號公告,從202011日起,陸企給付與「租稅協定國」外國企業價款時,租稅協定優惠申請可從「事前備案制」轉為「備查制」,這項新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簡化流程申請。

 

劉中惠說明,與現行60號公告規定相比,新的公報不用申報完整稅收待遇條件內容,只要提供納稅人名稱、聯絡方式、享受協定待遇條款名稱即可。

 

35號公告的另一項重點,是釐清扣繳義務人的責任。劉中惠表示,台商經營的大陸子公司若涉及跨境交易,例如向外國企業進行採購,常有外國企業希望收到完整價款,並要求採購方負責處理稅務問題。

 

但若是跨境交易出現扣繳稅額問題時,由於過去並沒有明文規定,致大陸稅務單位往往不是向外國企業追稅,而是向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大陸採購方追稅。

 

劉中惠強調,現在35號公告之後,確定扣繳義務人的責任,只限於確認資料完整性,真偽性等責任應由外國客戶自行負擔。

 

劉中惠表示,目前非大陸居民企業若要享受租稅協定優惠,應主動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未來則不強制事前備案,若要適用租稅優惠,相關資料只需要留存備查,且在釐清扣繳責任後,台商不用再擔心稅局總是向自己追稅。

 

劉中惠表示,雖然兩岸租稅協定尚未生效,但大陸目前已與102個國家或地區簽署租稅協定,包括香港、新加坡等,過去台商常作為間接控股大陸子公司的地區,若大陸子公司與香港或新加坡的母公司有交易往來,雙方的交易也可以受惠於35號公告,得以簡化租稅優惠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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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境外資金匯回167億元

2019-12-02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自今年8月上路,截至11月底為止,申請匯回金額已達318億元,其中已有167億元實際匯回。財政部長蘇建榮昨(2)日指出,目前申請案中已有19案向經濟部申請實質投資,13案核准,實質投資核准金額已近百億。

 

立委昨日在財政委員會關切境外資金匯回狀況,蘇建榮指出,統計至11月底,申請案件已達89件,申請金額共318億元,其中已有68案、257億元核准,台商實際匯回金額已達167億元。

 

而透過專法匯回資金若用於實質投資,可申請適用減半優惠稅率,蘇建榮表示,目前已有19案共108億元向經濟部提出申請,已核准13案共90億元,都是將落實在實質投資的真金白銀。

 

國稅局表示,個人匯回境外資金都可適用資金專法,但營利事業僅限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如果是境外權利金收入、利息收入則無法適用,提醒台商留意資金是否符合要件,否則將無法走專法管道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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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最痛!補稅仍被罰 納保官解套教戰

2019/12/06 工商 林昱均

高雄國稅局指出,過去有A先生漏報個人2017年度綜合所得稅,雖然在核定前2019423日就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按照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可免罰。

 

但是國稅局認為,在A補報前即已先行著手查調A申報資料,不符合稅捐稽徵法免予處罰之規定。

 

A主張民眾並非稅務專長,且未能及時申報並非有心之過,應免予處罰。

 

納保官瞭解案情後,認定財政部新頒「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所稱進行調查之作業步驟及基準日之認定原則」,已明定要以函查日(即發文日)或公告日為調查基準日。因此,A符合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免予處罰規定,最後免再補稅。

 

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保法)第20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應設置納保官提供協助,第一是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第二為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第三是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諮詢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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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滬深港通 2022年前免徵個所稅

2019/12/05 旺報 吳泓勳

大陸財政部聯合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4日發布最新《關於繼續執行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針對大陸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港交所上市股票所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以及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所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125日至20221231日止,可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從近期北上資金表現來看,也看出香港與大陸市場互動密切,4日北上資金繼續淨流入達54.09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滬股通淨流入達9.7億元;深股通淨流入44.39億元,已連15個交易日淨流入。

 

據《證券日報》報導,分析人士表示A股的低估值加上數以兆元計的外資等待進入大陸,這解釋近來北上資金不懼A股調整,創紀錄連16周淨買入A股。再看到滬深港通開通以來,淨買入合計61個月、僅10個月出現淨賣出,充分說明A股對外資吸引力巨大且長期。

 

回顧過往大陸投資港市的稅制優惠規定,大陸財政部201612月網站公告對大陸個人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6125日起至2019124日止,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而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

 

直至201711月再發布通知,進一步通過「滬港通」投資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71117日起至2019124日止,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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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肥咖美籍台人帳戶申報 12日前須完成測試登記

2019-12-06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金融業者注意,針對適用美國FATCA(肥咖條款)的美籍台人帳戶申報作業,美方將在1216日起開放IDES平台測試,安侯建業CRS主持會計師林倚聰提醒,欲登記業者必須在1212日之前完成測試登記。

 

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俗稱「肥咖條款」,要求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須依海外資產規定誠實繳稅,外國銀行的美國客戶存款超過5萬美元(約新台幣152.4萬元)時,必須向美國國稅局通報,否則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美國來源所得,將被美國扣繳30%稅率。

 

林椅聰指出,全球金融業者必須向美國國稅局(IRS)所提供的國際資料交換服務平台申報肥咖帳戶資料,在每年申報期開始之前,會先開放測試版IDES平台供業者使用,但必須預先登記測試。

 

林椅聰表示,最需要注意的金融業者共有二類,一種是今年新成立的金融機構,過去並沒有申報肥咖帳戶的經驗,要把握時間試用系統;另一種則是過去僅申報個人肥咖帳戶的金融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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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生技新藥抵稅 留意限制

2019-12-06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北區國稅局表示,生技新藥公司用於投資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的支出,最高可以抵減每一年度50%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但是要留意研發投資的認定,只限於尚未投入生產的前端研發成本;若是購買已經具商品化價值的專利權,相關權利金支出就不能抵減稅額。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根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5條規定,企業若向經濟部申請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可在研發及人才培訓支出的35%限度內,抵減營所稅額,每一年度得抵減總額,最高上限可以達到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50%

 

官員指出,近期查核某生技公司2017年度營所稅申報案時發現,這間公司列報兩項適用投資抵減的研發支出,其中一筆是購買專為研發所需的專利權,當年度攤折或支付費用共1.8億元;另一筆是這家公司為提升生產品質,因而引進國外已開發完成的專利權所用技術,其費用為1.5億元。

 

官員指出,對國稅局而言,1.5億元的支出,並不是專供研究發展所支付權利金費用,也不屬於抵減範疇,不能適用投資抵減。

 

官員指出,《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6條規定,能夠作為研發支出的權利金,必須用於購買專為研發的專利權、專用技術及著作權;為了生產商品而購買專利權價款,並不屬於可以抵減的研發支出項目。

 

官員表示,《所得稅法》第4條也有規定,營利事業因引進新生產技術或產品,或因改進產品品質、降低生產成本,而使用外國營利事業所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及各種特許權利,這筆權利金本身就有免稅的規定;又依據財政部2007年函釋,已經進到臨床試驗的產品專利,也屬於這項免稅範圍。

 

官員表示,從相關法規及函釋可以發現,那筆款項已經享受過租稅優惠,因此不能再列為研發支出抵減所得稅。

 

對於生技新藥公司而言,關鍵點在於這項專利所投入的研發項目,是否已經「正式商品化」,如果是為了現有商品,或是目標專利已經在臨床實驗中,具有商品化的價值,就不能列為研發抵減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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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免跑多家銀行 台北國稅局幫查金融遺產

2019-12-05聯合晚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121日開始,不只遺產稅開通跨區申辦,台北國稅局也將提供一項最新服務,只要已故親人設籍於台北市,未來家屬不用再花時間跑遍各大金融機關,在台北國稅局就能查到存款、股票等所有金融遺產。

 

台北國稅局表示,各地區國稅局雖然可以提供查調被繼承人財產、各類所得及贈與資料,但受限於資料來源主要是來自國稅局等稅捐稽徵機關,掌握的多半只是過去的課稅資料,以往還不能查調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存款、上市(櫃)股票及基金等金融遺產資料。

 

官員指出,民眾為辦理遺產稅申報及繼承,以前常常需要逐一跑到集保中心、壽險公會和金融機關,查詢過世親人的各類金融遺產資料,還要分別填寫申請書、附上證明文件,對民眾來說,必須要花上很多時間及成本。

 

官員表示,從121日起,財政部與金管會將在台北國稅局開始試辦最新服務,包括台北國稅局總局、分局及各個稽徵所,全功能櫃檯將設立服務窗口,受理民眾申請查詢設籍台北市的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國稅局受理後,會幫忙將申請資料轉給各個金融單位,各單位再將查詢情形回覆申請人,過程大約二到七天。

 

官員表示,可以查詢的內容包含銀行存款、投資理財帳戶(如信託基金)、上市(櫃)股票、保單及銀行債務等,第一次申請免費,若是有必要進行多次查詢,才會收取各大金融單位原本的查詢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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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符合3條件 遺產稅可跨區申報

2019-12-05聯合晚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老家親人過世後,申報遺產稅常常要跑回老家一趟,但未來不用這麼做!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跨區申辦服務從本月起正式開通,未來只要在遺產總額、財產類型、扣除額適用等三大條件上符合規定,就可以在任何一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辦遺產稅,直接拿到遺產稅證明書。

 

能不能跨區申報遺產稅,納稅人可以先檢視兩個指標,遺產總額有沒有超過2500萬元,超過就不能跨區申報;有沒有動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有動用,只能回到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

 

121日正式開通

 

官員指出,財政部在今年1115日發布《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相關制度已經在121日正式開通;在過去,遺產稅只提供跨局代收服務,實際上跨區國稅局收件後,還是會把案件轉給已故親人戶籍地的國稅局辦理,但跨區服務上路後,未來各區國稅局將同步進行「收件、核定、發證」等整合性服務。

 

官員表示,想要符合跨區申辦條件,被繼承人(過世親人)需要符合三大條件,其中第一項,就是遺產總額在新台幣2500萬元以下。換句話說,這項服務的適用對象,主要就是財產單純的普通家庭。

 

官員表示,第二項條件是申報遺產當中的財產種類,包括六種類型,其中前五種是現金、存款、不動產、車輛(汽、機車皆可)及股票。其中股票部分,如果是未公開發行的股票或有限公司出資額,對個別公司的投資面額不能超過500萬元;已經上市、上櫃或興櫃的股票證券,就沒有這個限制。

 

描述: 跨區申辦遺產稅三大條件資料來源/採訪整理 製表/程士華

 

第六類財產比較特別,官員表示,由於稅法規定,每個人在過世前二年進行的財產贈與,這些財產都會列入遺產,若是過世親人遺產當中包含這一類,跨區申辦也是沒有問題的,但必須要確實完成贈與稅申報,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第三項條件則是扣除額的適用,只申報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農地農用扣除額、未償債務扣除額、應納未納稅捐扣除額、公共設施保留地扣除額及喪葬費扣除額,官員表示,如果申報了其他類扣除額,就不能跨局辦理申請。

 

除了要符合這三大條件,官員表示,還有一些情況對於國稅局而言比較複雜,沒辦法適用跨區申辦,包括逾期申報、代位申報、再轉繼承案件、涉及訴訟、被繼承人因公死亡或已非稅務居民,以及涉及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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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汽車零件降關稅案 好事多磨

2019-12-04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鄭鴻達/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4)日審查汽車零組件關稅調降案,國民黨立委費鴻泰、陳學聖堅持,解決國產車危機的關鍵就是降稅,多數民進黨立委強調不該過於「倉促」,要求車廠承諾降價。最後經財委會協商,雖降稅案通過初審,但須交付黨團協商,這會期三讀機會相當渺茫。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由於交付黨團協商會進入一個月冷凍期,除非車商具體承諾降價、為勞工加薪,民進黨才會同意重啟協商,也才有機會進入二、三讀,否則本會期無望通過降稅案。換句話說,財委會等於是將球丟回車商,在「我降稅、你降價」的大原則下,才有討論空間。

 

至於政院版草案,行政院政委龔明鑫昨表示,仍須經濟部與業者繼續溝通,包括降稅後能否反映在車價、配備上,財政部今日也將召開關稅稅率審議委員會,通過後才會報行政院,再送行政院處理,「但按照程序本會期來不及」。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表示,政府降稅,若廠商不降價,市占率也不會提高,希望車商能夠將減稅利益回饋給消費者及勞工,若無白紙黑字承諾、倉促降稅,對於產業是否有幫助都還是未定之天。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目前車商所提出的回饋方式較多元,未必是降價,可能是保養、安全設備等,會持續與車廠溝通。

 

費鴻泰則說,他所提草案都是「照抄工業局」,不懂財政部、經濟部為何反對,國產車市占率從2016年的六成,降到今年只剩五成,難道經濟部不急嗎?

 

陳學聖表示,過去四年國產車靠著環保署汰舊換新補助才能存活下來,但國內最大組車廠國瑞去年都爆出放「有薪假」,顯示產業情況已惡化,而關鍵就在汽車零組件降稅,政府有義務提供國產車公平競爭機會。

 

王美花表示,國產車市占率降低有三大原因,第一是匯率因素,歐洲、日本貨幣貶值,車輛進口到台灣更有競爭力;第二是進口車車型選擇較多;第三則是進口車與國產車的價差越來越近。

 

經濟部工業局評估,一台售價50萬的國產車,降稅之後大約可節省成本4,500元至5,000元,將關稅調降並合理化,有助提升國產車成本競爭力,吸引國際母廠加碼投資我國汽車製造業,進一步爭取整車外銷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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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大型車退稅優惠 留意期限

2019-12-04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提醒,因應今年《貨物稅條例》第12-6條修正的加碼退稅額度,前二年已申請過大型車汰舊換新退稅的案件,以及尚未申請的舊案,都可以把握1216日前最後申請時間再次提出申請,逾期後就無法再提出申請。

 

新版退稅優惠於今年615日正式生效,報廢符合規定的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前述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可申請退還新車貨物稅,在這次修法以前,只能退還最高5萬元稅款,不過這次退稅上限加碼到40萬元,並延長優惠期間到20221231日止。

 

官員表示,可以申請的案件,包括過去二年內尚未申請的舊案、已經錯過退稅時限而遭駁回的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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