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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0907 五十九則重點新聞


 0903-0907一週新聞重點

1】減稅紅包!基本生活費免稅額度提高 149萬戶受惠

2】陸個稅法拍板房地產稅接棒 傳年底啟動審議

3】欠稅3億執行署發禁奢令 美麗華黃春福過年期間不能豪奢

4】陸房產稅立法加速 傳年底前審議

5自住VS非自住最大差逾26 地價稅自住優惠申請至25日止

6】財政部:4口之家今年基本生活費68.4

7】選前釋利多 基本生活費計算放寬 明年5149萬戶適用

8】基本生活費額度 新納入4項特別扣除額

9多角貿易營收 交易後認列

10Deloitte專欄/海外資金回台簡化認定 具三效益

11】包作業逾時開發票 補帶罰

12】綜所稅減稅大紅包…基本生活費 排除薪扣額

13公司租地建屋後返還 應辦租金免扣繳申報

14】大陸.資金.對策/大陸境外個人所得稅稅率分析

15大陸房地產稅立法 將加速

16陸個所稅稅改 台商仍可享五年免稅

17陸稅改 個所稅起徵點提高

18陸通過新稅法 海外人士避稅難度增

19陸修改稅法 港人憂慮繳稅範圍變大

20基本生活費 可望調高至17

21領居住證 便利但未必要報稅

22陸反避稅條款、CRS雙重拳 台商海外逃稅恐遭殃

23長照扣除額 10月送政院

24減稅大紅包 明年報稅每戶少繳2556

25出售由繼承、受贈而取得的房地,出售時都會被課高額的稅嗎?

26明年可減稅!新制試算看這裡 單身族哭哭

27減稅紅包 四口家庭最有感

28移轉訂價選案查核 下月啟動

29分期付款債權 牽動發票開立

30報稅增四項扣除額 回溯今年元旦

31第三方支付手續費漏餡 短漏報1.7億銷售額遭查獲

32CRS調查/不動產閃過 成了避風港

33陸反避稅 啟動跨國資訊交換

34明星天價片酬承重壓?陸影視工作室改查帳課稅

35陸打肥咖全球追稅 這六類隱形富豪被盯上

36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

37陸啟動肥咖條款台商剉咧等

38全球織追稅網 企業應正視成本負擔

39陸海外查稅 凍結大批華人帳戶

40躲追稅風暴 陸富豪愛赴港買房

41查稅風暴台商難倖免 兩岸缺乏機制 恐雙重課稅!陸版肥咖追稅 台商憂回台再課

42台商小心 陸版肥咖條款啟動

43會計師:在陸台商難逃CRS

44營所稅查核 緊盯二類疏失

45中國啟動CRS 境外收入被掌握 6類人有大麻煩了

46中國CRS發威 紐澳數千華人帳戶被凍 21兆美元資產恐無處藏

47選舉獻金收據多 列舉扣除限制也多

48股利所得多 捐贈節稅誘因小

49父母有房子要贈與子女 究竟要如何合法節稅?

50在中國住滿183天即為稅務居住者 要報繳所得稅

51和大陸比賽照顧台商

52台幹、台商 在陸稅負恐增

53稅負將加重 陸影視圈料洗牌

54中國啟動稅改 台商得留意5年例外規則

55避稅天堂不復存在 陸富豪難遁形

56台商境外所得 陸擬課稅

57網路賣家漏報1.7億元

58合法登記廠房轉租 房屋稅課不得減半

59特種車輛變更用途 補貨物稅以免受罰

 

1減稅紅包!基本生活費免稅額度提高 149萬戶受惠

20180903 工商 林昱均

財部今(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近日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納入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以及儲蓄投資等4項特別扣除額,預計有149萬申報戶受惠、明(108)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時即可適用。

 

財政部近日預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1條修正草案,預計將有2大變革,第一是今(107)年底由主計處重新計算「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60%為基本生活費,106年基本生活費為16.6萬,今年底有望再提高。

 

第二則是納保法除了舊有的免稅額(每人8.8萬元)與標準扣除額(12萬元)外,將納入身心障礙(20萬元)、教育學費(每人2.5萬元)、幼兒學前(12萬元)以及儲蓄投資(27萬元)等4項特別扣除額,上述數字皆以稅改2.0的初步扣除額計算。

 

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表示,新制上路後稅損將從原本的4.32億元提高到42.5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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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陸個稅法拍板房地產稅接棒 傳年底啟動審議

20180902 旺報 吳泓勳

近日大陸拍板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市場屢傳另一關鍵稅改「房地產稅」可能跟著接棒,除近期大陸多個部委釋放出加快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的訊號,多方消息更顯示房地產稅的立法進程有望加速,有相當大機會在今年底前,上報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進入審查階段。 甚至有陸媒引述接近稅法系統的人員透露「房地產稅今年一定會跟大家見面」。

 

據澎拜新聞指出,自今年4月房地產稅法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備審議項目後,表示將由相關單位盡速調研和起草,視情形在2018年或以後年度安排審議。而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長劉劍文認為,從目前各方表態來看,房地產稅立法有望加快,觀察個稅法的進展安排,房地產稅也有望提前審議。

 

但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長、財政部原財政科學研究經濟所長賈康則說,房地產稅與個稅法略有不同,個稅法是修法,房地產稅卻是立法,是否真能提速到今年審議,至今尚未有官方消息。

 

也有部分業內人士和專家認為,房地產稅還存在頗多值得討論的問題仍未統一意見,尤其某些法律爭議特別大,更需花費時間統一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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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欠稅3億執行署發禁奢令 美麗華黃春福過年期間不能豪奢

20180902 中時 陳志賢

美麗華黃家成員、美麗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春福,因欠稅及罰鍰逾3.6億,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再對他發出禁奢命令,期限從91日至明年228日止,包括春節在內,若民眾發現黃在禁奢令期間,有搭高鐵、飛機、出入高檔飯店消費等奢華行為,並提出檢舉,經台北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可獲獎金。獎金最高100萬。

 

另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提供黃春福名下財產資料,只要查獲黃可供執行之財產,並經依法執行,獎金最高亦有100萬。

 

65歲的黃春福,是美麗華集團「二董」黃榮華長子,與弟弟黃春發等人經營美麗華大飯店、美麗信酒店、德安開發、志信國際等公司。

 

黃春福因20025月美麗華飯店以45億出售土地給國華人壽,與弟妹4人藉著循環投資移轉股權方式來避稅,國稅局要求補繳及罰鍰,4人提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國稅局移台北分署追討。

 

多年來,台北分署陸續查封黃春福等人股票、不動產追稅,黃春福僅追回約4000多萬,去年黃滯欠36619萬多元。但依據資料,黃今年因罰鍰金額累計,滯欠金額已達37250萬。

 

台北分署去年首度對黃春福祭出禁奢令,呼籲民眾檢舉,將發給獎金。今年,台北分署又對黃發布禁奢令,自91日至明年228日止。

 

禁奢命令規定,禁止贈與他人逾2000元財物、使用逾2000元商品或服務,即使第三人免費提供也不行。由於黃春福遭禁奢期限,包含明年農曆春節在內,因此黃明年過年期間,不可赴高檔酒店圍爐吃年夜飯、不得發給兒孫輩超過2000元紅包,也不能收紅包。黃只要被發現有這些行為,就是違反禁奢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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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陸房產稅立法加速 傳年底前審議

20180903 旺報 特派員吳泓勳/上海報導

蘇州市房產開發商工作人員在樓盤模型旁等候購房者。(新華社資料照片)

工作人員介紹房屋內部裝修配備情況。(新華社資料照片)

 

近日大陸拍板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市場屢傳另一關鍵稅改「房地產稅」可能跟著接棒,除近期大陸多部會釋出加快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的訊號,各方消息也持續傳出風聲,直指房地產稅立法有望加速,相當大機會在今年底前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進入審查、公布草案階段。甚至有陸媒引述接近稅法系統的人員透露「房地產稅今年一定會跟大家見面」。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長劉劍文認為,從目前各方表態與觀察個稅法的進展安排來看,房地產稅也有望提前審議。但也有部分業內人士和專家認為,房地產稅還存在不少須討論的問題仍未統一意見,尤其某些法律爭議特別大,更得取得統一認知。

 

而房地產稅改革目的,重點之一在於打擊炒房投機客等,達到調節供需與房價等目的。房產業者認為,房地產稅立法趨勢已確定,但由於牽涉層面太深太廣,官方勢必會謹慎處理,就算真的在年底前審議,相信對市場與各層面衝擊應已考量好。

 

二三線城上路機率低

 

浙江大學地產營運系研究所長蔡為民說,房地產稅制大陸官方已確定交由地方自治選擇是否啟用,預料北上廣深等大城有其必要,但二三線城市短期上路機率很低,可能抑制正常房市發展。

 

據澎拜新聞報導,今年4月房地產稅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備審議項目,表示將由相關單位盡速調研和起草,視情形在2018年或以後年度安排審議。

 

建立促房市長效機制

 

但除官方不斷強調加速推進之外,甚至近日港媒報導還流出宣稱是大陸房產稅徵收草案的文件。而今年以來,各大相關部會已多次反覆強調房地產稅的加速,直到828日,國家發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加快建立促進房市長效機制;同一天財政部部長劉昆也一樣強調加速長效機制建立的態度。

 

雖然加速立法聲音四起,但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長、財政部前財政科學研究經濟所長賈康則說,房地產稅、個稅法兩者還是有不同,個稅法是修法,房地產稅卻是立新法,是否真能提速到今年審議至今未有官方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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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住VS非自住最大差逾26 地價稅自住優惠申請至25日止

20180902 中時 王莫昀

省荷包,每個細節都不要放過!107年地價稅將於111日開徵,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依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課徵地價稅,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22日)前向土地所在的稅捐機關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才適用優惠稅率。22日因適逢例假日,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申請期限順延至25日止,逾期申請的話,要等到次年期才可適用,納稅人務必把握申請期限,維護自身節稅權益。

 

北市稅捐處表示,一般用地稅率為千分之10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2,二者相差至少4倍,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1.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2.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的住宅用地。

 

4.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5.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台北稅捐處特別提醒民眾,辦竣戶籍登記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法定要件,未供出租、營業使用的自用住宅用地,必須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一人,在該地設立戶籍,才有優惠稅率的適用。申請方式除了臨櫃、傳真或郵寄外,亦可透過該處網站(網址:https://tpctax.gov.taipei)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或台北市民e點通(網址: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等網站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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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財政部:4口之家今年基本生活費68.4

2018-09-03聯合晚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年底將公告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金額,預計今年將提高為17.1萬元,比去年高出5000元,漲幅3%。四口之家的基本生活費是68.4萬元。

 

2016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該法第4條規定,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課稅,由財政部每年年底公告當年度的基本生活費金額。

 

財政部去年底首度公告2017年每人基本生活費是16.6萬元,按2016年的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六成計。主計總處每年8月公布家庭收支調查,當中也公布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2017年的金額是284228元,以六成計,是17536元,算出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是17.1萬元。

 

今年基本生活費漲幅是3%,比物價漲得快,主計總處預測今年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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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選前釋利多 基本生活費計算放寬 明年5149萬戶適用

2018-09-03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今天(3)表示,財政部參採學者專家意見,將修改基本生活費計算方式,「排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最新計算方式會在今、2018年底公告,明、20195月報稅時適用,估計會有149萬報稅戶適用。

 

吳蓮英表示,依照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基本生活費不得課稅」,財政部每年都會公告基本生活費金額,及其計算基準;去年立法院審議時,是以「免稅額、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這3項做比較,算出今年的基本生活費。

 

但吳蓮英說,因為日前有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委員,及民間專家學者認為,「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中已包含,為取得薪資的必要成本費用」,若成本費用已經支出了,事實上就無法再做基本生活費,應該排除。她說,財政部決定參採專家意見,在今年做出修正,「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排除在(基本生活費)的比較基準外」。但增加「幼兒學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扣除額及儲蓄投資特別扣額」等,納入基本生活費計算。

 

根據主計總處計算,10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新台幣16.6萬元。但根據「現行」基本生活費計算公式,因為其中已有一個「20萬薪資特別扣除額」,就已經高於基本生活費16.6萬元,絕大多數人都不可能符合「再扣除基本生活費」條件。現在財政部決定將「20萬元的薪扣額」拿掉,等於將比較基準放寬,將有超過百萬的報稅戶明年報稅時「有基本生活費可扣」,也難怪被外界視為「選前大放利多」。

 

吳蓮英說,財政部估計,此次修改後受惠戶數,大概是接近149萬戶。由於最新的基本生活費計算方式,在今年底前就會公告,明年民眾報稅時就可以適用,若民眾撫養親屬較多,又沒有適用特別扣除額的家戶,會受惠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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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本生活費額度 新納入4項特別扣除額

2018-09-03聯合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層官員表示,納保法基本生活費用不得課稅的計算方式,增加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和儲蓄投資等四項特別扣除額,主要考量納稅義務人負擔上述支出,屬基本生活費用性質。

 

有關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官員指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是基於鼓勵儲蓄,就金融機構存款利息所得在限額內免稅,這部分免稅所得仍屬可支應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的所得,既未課稅,在計算不得加以課稅的金額時,宜納入比較計算基礎。

 

官員說,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的計算方式,看似增加了身心障礙等四項特別扣除額,但減少了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受惠的人數增加了一二七點七萬戶,稅損也增加卅八點二億餘元,能夠落實納保法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的美意。

 

財政部通盤檢討納保法基本生活費用計算方式後,增加了身心障礙等四項特別扣除額,但排除現行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官員表示,薪扣額的性質屬於薪資所得的必要費用,並非基本生活費用,因此予以排除。

 

至於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官員說,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是基於盈虧互抵原則,得自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與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無關,不宜納入比較基礎,因此不列入基本生活費用的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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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多角貿易營收 交易後認列

2018-09-03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以美中貿易摩擦為主的紛爭,導致國際貿易方式日趨複雜,多角貿易等方式盛行。財政部表示,企業若有此情況,報稅時要注意的是,凡是我國企業,將原料運往國外加工,完成後,再直接銷售給第三國客戶者,原料出口時不必列銷貨收入,但在銷售給國外客戶時,須按交易總額列報銷貨收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的會計基礎是採權責發生制,也就是說,應在交易完成時認列營業收入,換言之,即在交付貨品或提供勞務完成時,認列銷貨收入。因此,公司出口原料至境外加工時,尚不用列銷貨收入,等到加工完成,產品運銷給國外客戶時,就須按交易總額列報銷貨收入。

 

公司出口原料時,若已按規定申報營業稅的零稅率銷售額,到了年底仍有原料未加工完成或運銷客戶,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應於營業收入調節說明欄,作加減項差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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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Deloitte專欄/海外資金回台簡化認定 具三效益

2018-09-03 經濟日報 張豐淦

有關近期討論沸沸揚揚的「海外資金回台課稅方式簡化認定」爭議,筆者充分理解財政部基於主管機關立場應優先考量租稅公平性及穩定性,惟除租稅公平性外,筆者認為可思考下列各點:

 

1.政府應思索如何利用租稅政策達到經濟發展效果,若利大於弊,則海外資金返鄉從寬課稅不失為開創新局之方式。此安排非常態性,除可為未來實施CFCPEM奠定基石外,以往未能課稅之海外所得可導引至正軌。

 

2.可規範適用要件,若實施可讓財政部得掌握稽徵資料及稅源,加以反避稅措施之施行,不見得會發生「平常不必誠實申報,等大赦再繳的僥倖心態。」配套以申報期間過後之嚴格查核,有利未來海外所得之稽查。

 

3.因個人通常未記帳,舉證成本費用困難,或考慮以申報期間前之全部海外資產為課稅基礎,按較低稅率課稅;或考慮採取「推計所得課稅」方式,如申報期間前之全部海外資產按一定比例計算所得後再課以基本稅額。相較於現行規定下,納稅義務人若可舉證相關成本費用,則僅需就已實現之所得額課稅。因課稅基礎並不一致,是否海外資金返鄉適用較低稅率即不具公平性尚難一概而論。

 

4.目前稽徵實務不利個人海外資金回流,導致國人匯回海外資金腳步停滯不前。若此,則稅捐稽徵機關亦將喪失課稅機會,更有凸顯租稅不公平之可能性。

 

5.財政部可透過機制設計,規範回流資金須配合政府政策實質投資或充實國家級之創投基金,符合門檻者方得適用較低稅率之優惠,以消除租稅公平性之疑慮。

 

筆者認為當前經濟氛圍下,海外資金返鄉適用較低稅率施行效益包含:

 

1.促進島內投資及產業轉型:因應CRS及國際間反避稅措施,台商資金無去處,導引回台配合產業發展及經濟政策,以期增加國內經濟動能;限制投資標的、投資年限、不得炒房炒股,實質投資內容可由會計師簽證並由稅局查核,或其他事後稽核方式,符合規定者方取得減稅資格。

 

2.掌握未來稅源,充實稅收:藉由海外資金返鄉適用較低稅率間接使財政部掌握個人及企業海外財產及所得狀況,有利掌握未來稅源,充實稅收;掌握資金流程有利強化CFCPEM實施後之稽徵力道。

 

3.營造具競爭力之租稅環境:回台資金所增加之稅源可用於評估調整稅率或給予投資抵減,有助於打造具競爭力的租稅環境。

 

綜上,呼應政府的產業發展戰略,海外資金返鄉適用較低稅率值得社會探討其可行性,期待各界能站在更高的角度權衡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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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包作業逾時開發票 補帶罰

2018-09-03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以營造業為主的包作業者,近期常出現無法即時收回價款的案件。財政部指出,相較於一般企業,包作業者在稅務處理上有兩大特點須要注意,一是開立統一發票時限,訂為「依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為限」,而非依收取到價款的時間;二是已開立發票報繳的營業稅,可在十年內申請退還,或留抵營業稅。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國稅局並強調,營業人不能以尚未收到價款為由,而不開立統一發票,否則將會遭到稽徵機關補稅與罰款。

 

包作業除了營造業之外,常見的業別還有建築業、水電工程業等。因營業人自備材料又出工施作,同時兼具銷售貨物及勞務之性質,一般合約上,常以完成特定施作進度,作為收取部分價款之條件,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時限,則訂為「依其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為限」。

 

不過,如果營業人已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最後卻遭買受方拖延付款,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可依不同情形,依相關辦法提出證明並申請退還或留抵營業稅。

 

官員進一步說明,如果買受人是否出現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等原因,導致應收款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營業人應依事實發生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隔日起算,在十年內提出申請。

 

而如果是應收款已逾期兩年,經營業人催收仍未能收取時,營業人可以該應收款逾期屆滿兩年隔日起算十年內,填具申請書、明細表、計算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官員提醒並提醒營業人,不能以未收到應收款為由,而不開立統一發票,包作業營業人應依其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開立發票,而非以實際收取價款之時為準。

 

舉例來說,近期某甲公司承攬乙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該工程已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其中含稅工程款840萬元,但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國稅局查獲後認為漏報銷售額800萬元,核定補稅40萬元,同時處4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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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綜所稅減稅大紅包…基本生活費 排除薪扣額

2018-09-03聯合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年底選舉將至,財政部準備再發放減稅紅包。財政部研議修改基本生活費用計算方式,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今年為廿萬元)排除,預估新制上路後,受惠的綜合所得稅納稅戶從廿一點九三萬戶大幅提高為一四九點六三萬戶,並將追溯自今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明年五月申報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單薪家庭、扶養人數多影響最大

 

根據財政部規畫,最新調整方案適用於所有受薪階級,單薪家庭、申報扶養人數較多的民眾受惠程度最大。不過,仍須視每名納稅人實際狀況而定,同樣薪資收入的納稅人,不一定都能享有新制減稅的好處。

 

財政部預訂年底前修改「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在納保法屆滿周年前,釋出減稅紅包。財政部估算,調整後稅損金額,將由原本的四點三億元增加為四十二點六億元。財政部高層官員指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須經六十天預告期,徵詢外界意見,預訂十月底完成預告,屆時外界如無其他意見,就會拍板定案。

 

納保法施行細則規定,當「基本生活費總額」大於「免稅額+標準/列舉扣除額+薪扣額」,差額得在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因此「免稅額+標準/列舉扣除額+薪扣額」的合計金額愈低,差額愈高,對納稅人也愈有利。不過,財政部研議拿掉薪扣額,也規畫將增加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和儲蓄投資四項特別扣除額,納入基本生活費用計算方式;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則不納入基本生活費用計算。

 

納保法去年十二月廿八日施行,最大亮點之一就是納稅者及受扶養親屬的基本生活費用,不必課稅。至於基本生活費用的計算,是依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而定,以去年來說,每人為十六點六萬元。至於今年的額度,主計總處最快下個月公布。

 

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諮詢委員、東吳大學教授陳清秀提案,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的計算方式,應排除薪扣額。陳清秀指出,薪扣額是薪資收入的成本,並不是基本生活支出,財政部不應為了減少稅損,忽略課稅的合理性。

 

財政部高層官員表示,根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五號解釋文的意旨,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確實具薪資收入的必要費用性質,因此決定修改納保法施行細則,將薪扣額自基本生活費用的比較計算基礎中排除。

 

描述: 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18/09/03/1/5214261.jpg&x=0&y=0&sw=0&sh=0&sl=W&fw=400&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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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司租地建屋後返還 應辦租金免扣繳申報

2018-08-31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如公司租地建屋,在租期屆滿後,將房屋交付地主所有,此時該房屋也視為承租土地的「租金」,公司應辦理租金免扣繳申報,地主則應以房屋時價計算租賃收入。

 

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有企業向地主租用土地,並以公司名義在該地興建廠房,租賃契約期滿後,不拆除房屋而歸地主所有,通常以地主為母公司較為常見。

 

該局表示,此種情況下,無論租賃期間是否給付租金,該房屋都應認屬承租土地的對價,屬一次交付租金性質,應按該房屋時價,計算土地出租人實際取得年度的租賃收入,並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及填發免扣繳憑單。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司給付年度是以租賃契約屆滿日之年度為準,若公司是於契約屆滿前,已移轉房屋所有權或已將房屋交付土地出租人管理使用,則應以土地出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權或管理使用年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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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大陸.資金.對策/大陸境外個人所得稅稅率分析

2018-09-03 經濟日報 李善強(富拉凱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 中國註冊會計師)

台籍個人未來在大陸申報境外所得時,須注意不同的境外所得內容有各自不同的稅率。

 

台商都已知道未來極可能只要在大陸待滿183天,就會被視同大陸稅務居民,就全球收入也就是來源於大陸境外的收入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往往會忽略不同類別收入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比例也有所不同。

 

一、境外股息紅利

 

來自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息紅利,境內收入和境外收入規定一致,都須繳納20%個人所得稅。

 

但如果是來源於上市公司股息收入,那境內、境外就存在巨大差異,根據財稅2015101號文《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官方為鼓勵股民長期持股,從境內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如果持股時間有超過一年,免徵個人所得稅,但如果持股時間超過一個月而不滿一年,實際稅率為10%,如果持股時間不超過一個月,那稅率就高達20%,但從境外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就沒有此項優惠,所以當台商被視同為大陸居民後,從境外所持有不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息紅利,均須按20%稅率在大陸申報個人所得稅。

 

二、轉讓境外股權或股票所得

 

台籍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權,都須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1998年的財稅61號文規定,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因為沒有定義「上市公司」的範圍,所以一般都認為個人在二級市場股票買賣的收入無須繳稅;而200535號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個人行權後取得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出售時,可暫免個人所得稅,所以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須按20%稅率就所得部分(處置收入減行權成本)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台籍個人轉讓境外公司股權,或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都得按財產轉讓所得在大陸繳納20%個人所得稅。

 

三、境外薪酬所得

 

境外薪酬所得與境內薪酬所得一樣,都適用3%到百分之45%的七級累進稅率,並且境內外收入要分別扣除費用,常見一位台籍個人在台灣和大陸兩地任職並各自領薪,按稅法規定可分別減除費用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申報大陸薪資時可扣除人民幣4,800元,同時申報在台灣領取的薪資時也可以再扣除一次人民幣4,800(明年起調整為每年人民幣6萬元 ),兩地工資各按扣除費用後的基數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但要注意,上述分析是指同時在兩地任職,也就是收入來源地不在同一國家或地區,如果是有一台籍個人僅在大陸工作,把薪水切成大陸與台灣兩地發放,那台灣發放的薪資實際為大陸所得,須先與大陸薪資合併後再申報個人所得稅,那上述的人民幣4,800元就只能扣除一次。

 

四、轉讓境外財產所得

 

台籍個人轉讓大陸境外不動產、技術、專利、著作權等各項財產,以轉讓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繳納20%個人所得稅,與轉讓境內財產所得的個人所得稅一致。

 

五、其他境外所得

 

從境外取得的權利金、稿酬、勞務報酬、財產租賃收入,按每次收入的20%作為費用扣除,餘額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若每次收入不足人民幣4,000元,則可以扣除800元費用,從明年起,權利金和勞務報酬扣除20%費用後、稿酬扣除30%費用後,再與薪資合併為綜合所得,再按每年人民幣6萬元扣除額度和分級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大陸目前仍沒有遺產稅,也沒有贈與稅,所以台籍個人在境外的相互贈與無須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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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大陸房地產稅立法 將加速

2018-09-02 經濟日報 記者李仲維/綜合報導

近日大陸多個部委釋放出加快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的訊號,在此同時,多方消息顯示,房地產稅立法進程將加速,年底前可能會報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

 

澎湃新聞報導,自今年4月房地產稅法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備審議項目,房地產稅何時落地備受關注。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表示,從目前各方表態來看,房地產稅立法有望加快,按照個人所得稅的進展安排,房地產稅也有望提前審議。

 

《經濟觀察報》日前也援引接近稅法系統的消息稱,房地產稅今年一定會跟大家見面。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副教授程雪陽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常規的是兩個月開一次會。法案審議來說一般要審三次。三次審議結束後,如果通過,就可交付表決。一審後,草案可公布徵求社會意見。這意味房地產稅法的草案年底前有望向社會大眾公布。

 

劉劍文分析,當前大陸各界對於房地產稅還持有不同意見,不過,目前各方關注更多的是什麼時候推出以及如何推出。社會上對於房地產稅的功能的認識還沒有明確。

 

他認為,房地產稅對於調控房市只能發揮輔助作用,更多的還是體現在地方稅收,發揮財政收入的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推出房地產稅法不是一個政府部門的行政措施,而是立法措施,涉及公民財產權的保護問題以及法治政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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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陸個所稅稅改 台商仍可享五年免稅

2018-09-01 經濟日報 特派記者杜宗熹╱上海31日電

陸實施個人所得稅法是否會對台商全球徵稅,會計師表示,台商、台幹只要符合條件,仍可適用五年免稅期限,不必過度擔心。

 

上海普華永道(PwC China)個人稅務諮詢公司高級經理余菲菲指出,這次通過的稅法改革「沒有懸念」,接下來就是等官方推出具體的實施條例和辦法。台商關心的五年免稅期限問題,預計都有配套條例支持。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原先規定,外籍人士在大陸居住滿90天,大陸稅局可以課徵個人所得稅,外界原先擔憂,若台商、台幹實際上居住在大陸,海外其他的股利、房租、營業所得等其他項目,是否會被大陸稅局課稅。

 

余菲菲解釋,非居民納稅人必須要滿足同時在大陸境內居住滿五年,第六年後大陸才會對當事人,在工資以外的全球所得徵稅。所以不用過度擔心。

 

今(1)日施行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是否會讓台籍人士被課稅,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官方的答覆是稅務與居住證沒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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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陸稅改 個所稅起徵點提高

2018-09-01 經濟日報 記者杜宗熹╱綜合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昨(31)日表決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個所稅起徵點確定為每月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3萬元)。未來每一納稅年度的個人收入額,可減除費用6萬元(5,000元×12月,約新台幣27萬元),以及專項扣除額,今年101日起施行最新起徵點和稅率。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大陸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表示,此次將個人所得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後,一年財政收入將減少3,200億元(約新台幣1.45兆)。

 

個稅納稅人從1.86億人降至6,369萬人,意味起徵點提高後,比之前約減少1.2億人,中低收入族群受惠最多。

 

人民日報報導,大陸新的個稅法將於明年11日起施行,但為讓納稅人盡早享受減稅紅利,今年101日起,先施行最新起徵點5,000元和新的稅率表。

 

在稅率的部分,歷經此次修法,大陸個人所得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擴大3%10%20%三級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但30%35 %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新個稅法規定,明年11日起,新法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與工資薪金合併起來計算納稅,並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未來民眾的多項支出可抵稅。今後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額。

 

專項附加扣除額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大陸國務院確定,並報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程麗華表示,本次人民幣5,000元的起徵點標準,並不是固定不變的金額。今後大陸官方還將深化個人所得稅改革,以及城鎮居民基本消費支出水平的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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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陸通過新稅法 海外人士避稅難度增

2018-08-31中央社 台北31日電

中國今天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將於201911日起實施。其中,有關個稅起徵點從每月人民幣3500元提高到5000元(新台幣22500元)的部分,提前到101日起實施。

 

與在大陸工作的台灣人相關的部分,是新版個稅法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納稅年度裡在中國住滿183天的外籍人士,就構成中國的稅收居民,需以其全球所得扣稅,避稅難度較以往高。對於有大額境外所得者衝擊較大。

 

會計專家則表示,依照中國現行的規定是,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居住超過5年的個人,從第6年起,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若一次離境超過30天,相當於居留不滿一年,就可以重新計算5年,達到合理避稅的作用。

 

綜合陸媒報導,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今天表決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其中,將原先分別計稅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進行綜合徵稅。這4項綜合所得的基本扣除額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即一年6萬元。

 

此外,新法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而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住房、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多項支出可抵稅。

 

央視新聞側算,以稅前每月8000元薪資者看,考慮稅率和扣除額的變化後,每月可以少繳131.8元的稅。

 

中新網報導,根據新法,除了個稅起徵點提高、低檔稅率級距擴大、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多管齊下,目的在減輕民眾個稅負擔,尤其以中等以下收入群體來受益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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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陸修改稅法 港人憂慮繳稅範圍變大

2018-08-31 中央社 香港31日電

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今天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有港人憂慮,今後在大陸工作或居住需要繳稅的門檻更低、範圍更大。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根據人大通過的稅法修正案,今後凡是在大陸居住滿183日的人,就需要申報全球收入,包括收租、股票、房產買賣等收益,都會納入個人所得稅。

 

新措施將於明年11日起生效。報導稱,這與現時境外人士居住滿5年,才需要為所有收入繳稅的作法不同。

 

報導引述參與審議修正案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按照新修正案,若有港人在大陸工作數年並擁有房產,同時在港沒有長期住所;又或有長者在大陸過退休生活,卻在香港擁有房產或其他收入等,都有可能需要繳稅。

 

但他說,由於大陸及香港簽定了避免雙重徵稅協議,在大陸工作的港人若能證明居住地以香港為主,有可能獲得豁免。

 

譚耀宗指出,港澳人士可獲5年寬限期,即在修正案生效後第6年、2024年才需要申報全球收入並繳交稅項。

 

他相信,修正案及避免雙重徵稅協議的安排具有彈性,大陸官員也重視港人的憂慮,相信修正案不會令在大陸生活或工作的港人增加稅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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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基本生活費 可望調高至17

20180904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描述: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8-09-04/clipping/656/a15a00_t_01_02.jpg

 

財政部昨(3)日說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變革,其中薪扣與財產交易損失將排除,而而年底財部將檢討16.6萬元的基本生活費額度,有望提高逾17萬元,預計下月公布,追溯至今年元旦實施,明年5月報稅適用。

 

財政部上周五預告納保法施行細則的修法,第一是納入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以及儲蓄投資等4項特別扣除額;第二將薪資所得扣除額與財產交易損失排除,稅損將擴大至42.56億元。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林宜信指出,對扶養很多親屬的低薪勞工來說將是好事,因排除掉薪扣額後,可適用基本生活費的低薪者將增加。

 

大法官745字釋憲,針對「名模條款」定義扣除額為薪資所得者必要費用。納保法委員與學者提議,既然薪扣額非基本生活支出,也不該列入納保法基本生活費計算公式。財政部從善如流,比照辦理修正納保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1條。

 

依稅改案版本,未來納保法試算新公式為個人免稅額(每人8.8萬元)、標準扣除額(單一申報戶為12萬元,夫妻合併申報為24萬元)、身心障礙(每人20萬元)、教育學費(每人2.5萬元)、幼兒學前(每人12萬元)以及儲蓄投資(上限27萬元)扣除額的總額。

 

如果各項免稅與扣除額加總試算後比未來基本生活費16.6萬(有望再提高)乘上人數還高,則不適用基本生活費扣除。不過,若基本生活費試算較高,則差額仍可放進綜合所得總額扣除、等於多了一個免稅額。

 

資誠執業會計師洪連盛則舉例,假設15口雙薪家庭,父母年收入共150萬元、扶養3個小孩,且3個小孩因為是國高中生、不適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且家中無積蓄,也無身障人士。

 

在納保法新制情況下,個人免稅額為44萬元、標準扣除額夫妻合併申報為24萬元,加總後其納保法公式額度為68萬元,相比16.6萬元基本生活費乘上5個人頭數的83萬還少了15萬元,則在申報時,一家五口除68萬元與雙薪40萬元的薪扣額之外,還能多拿到基本生活費差距15萬元當作扣除額,換算下來該家庭總扣除額可到123萬元,只剩27萬元列入綜所稅淨額、適用5%稅率,實際繳稅僅13,500元。

 

不過,如果是舊制,須加計薪扣40萬元,因此原本納保法公式下將變成免稅額、標扣額與薪扣額加總共108萬元,大於基本生活費83萬元,因此不適用。在此情況下,等於有42萬元要列入綜所淨額、適用5%稅率,實際繳稅21,000元,明顯舊制較新制稅繳得更多。

 

另外,年底財部將審酌主計處「107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60%重新計算基本生活費。106年支配所得中位數已到28.4萬元,打六折後為17.04萬元,因此107年標準有望超過17萬元。若基本生活費調高,案例的差額與適用範圍也將擴大,綜所淨額可扣更多、更有利於扶養多名親屬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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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領居住證 便利但未必要報稅

20180904 旺報 喬新生(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大陸新修個人所得稅法明年11日起正式施行。大陸照各國通行的做法,採「屬地管轄」原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183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住滿183天徵稅標準

 

這就意味著台胞在大陸居住,達到規定的天數,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過,「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分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分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的識別號。

 

大陸實行的台灣居民大陸居住證制度,是為了方便台灣居民在大陸開展活動,同時也是為了加強對大陸活動台灣居民的管理。台灣居民領取居住證在性質上類似於大陸的身分證,台灣居民可以憑藉居住證購買高速列車火車票,可以乘坐飛機,具有非常明顯身分證件特徵。

 

大陸正在推行一體化管理制度,社會保障號碼、身分證號碼將很快統一,在這種情況下,身分證號碼所代表的公民個人身份特徵將會越來越多。大陸給台灣居民發放的居住證,具有類似於大陸身分證的功能,對於台灣居民在大陸享受社會保障福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大陸居民繳納個人所得稅,與公民身分證號碼聯繫在一起,可以肯定的是,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請領取的居住證號碼,與大陸身分證號碼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功能。

 

但是,由於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請領取居住證當前採取的是自願原則,因此,即使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請領取的居住證在性質上與大陸居民身分證具有相同或者相似性,大陸稅務徵管機構也不會根據台灣居民的居住證號碼對台灣居民徵收個人所得稅,其中的道理非常簡單,由於台灣居民在大陸並非都必須取得居住證,因此,居住證沒有實現對來自台灣居民的全覆蓋,根據台灣居民申請領取的居住證徵收個人所得稅沒有法律意義。

 

但是,對台灣居民實施統一管理是大勢所趨。統一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在社會管理領域率先實現國家統一,是為了確保台灣居民往來于於海峽兩岸更加便利。大陸對台灣居民實行的各項政策,都是出於台灣居民的實際需要,同時也充分考慮到可能出現的各種負面因素。可以肯定,大陸方面將會堅持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對於來自台灣居民實行「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確保台灣居民在大陸的各項活動得到充分的保護。

 

大陸方面竭盡全力為台灣同胞提供各種服務,目的就是希望海峽兩岸民心相同,讓骨肉親情轉化為國家和平統一最強大動力。可是,民進黨執政當局對海峽兩岸人員往來設置越來越多的障礙,分裂國家的行動越來越明顯。

 

台胞在大陸要守法

 

大陸方面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一方面按照國民待遇原則,為台灣同胞提供與大陸同胞完全相同的待遇,另一方面必須對台灣居民實施必要的識別。如果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比如違反大陸國家安全法、間諜法和情報法的規定非法搜集情報,大陸國家安全機關和情報機關應當依照大陸法律實施嚴厲制裁。如果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商業活動,獲得報酬,應當依照大陸個人所得稅法納稅,如果違反法律規定拒絕履行納稅義務,大陸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

 

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有賴於法律的引導。早在多年前,筆者就曾提出建議,海峽兩岸法學工作者應當對海峽兩岸民商事法律關係發展建言獻策,必要的時候可以組建國家統一私法協會,針對海峽兩岸民商法中存在的問題,共同協商制定統一的規則,促進海峽兩岸法律早日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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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陸反避稅條款、CRS雙重拳 台商海外逃稅恐遭殃

20180904 旺報 吳泓勳

富豪隱匿財富的避稅天堂,未來可能不復存在。大陸本月起首次與其他國家地區交換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資訊,將讓大陸稅務機關掌握個人境外收入情形,被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一旦說明不清楚巨額資金來源,有可能因此補繳大額的個人所得稅。由於過去台商也喜歡海外收入放在香港等第三地,又或將台幹薪資部分在香港發放,也被列入這波追稅的風險清單中。

 

此外,根據《中國證券報》指出,大陸831日正式拍板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更新增反避稅條款,將個人避稅行為也納入反避稅體系,稅務機關有權將不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視為避稅行為進行調整補稅。

 

據行業人士指出,CRS主要影響到是海外有金融資產配置的人。例如大陸稅務居民在英國存有巨款,只要大陸與英國有CRS協議,那在英國哪家銀行存有多少錢,都將由該家英國銀行報送給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再轉送英國稅務局與大陸稅務總局進行訊息交換,屆時在英國銀行帳戶資訊將一覽無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過去許多大陸民眾熱衷到香港買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額達到一定水平也是要進行訊息交換。

 

目前已有超過100個國家和地區加入CRS,但美國還未加入,表示在CRS部分大陸還未能與美國進行資訊交換。但這不表示美國排斥此類稅務資訊交換,反而美國早早啟動的FATCA(肥咖法案),可說是CRS交換制度的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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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長照扣除額 10月送政院

20180904 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財政部積極檢討綜所稅扣除額稅改方案,財政部官員透露,立委提出眾多方案中,目前以長照扣除額較有共識,但長照扣除額是否能達到立委提案的20萬至36萬元,外界爭議尚多,近期將會積極整合意見。另號稱「林若亞條款」的薪資所得核實減除部分,原本委外研究提出的增列差旅費、行車油費、治裝費、助理費等7大核實扣除項目,官員透露,納入項目應只減不增,質疑聲浪大的助理費最可能排除。

 

面對日本等銀髮人口較多國家,將長照險納入稅收特別扣除額,金額約達23萬元,財政部官員指出,依現制,國內民眾投保即享2.4萬元的保險費扣除額,故不打算增設長照保險扣除額,但擬增列長照扣除額。

 

官員指出,若確定新增長照扣除額,不論請外籍或本勞看護,或住宿長照養護機構,都有機會用到這項扣除額,只是若將雇用外佣等費用全數納入,金額太過龐大,為此將設立標準考量金額合理性,配合國家的長照政策來制定,避免稅損大幅增加。最快10月初將全案送交行政院,10月中送立法院審議。

 

政大副教授陳國樑建議,長照扣除額應分成兩大領域檢討,在就醫部分,應在現有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的範圍,擴大增列長照醫療相關扣除額,至於照顧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支出,另再設立扣除額。

 

此外,薪資所得核實減除部分,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建議增列差旅費、行車油費、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所屬工或商或公會會費、助理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等7大核實扣除項目;官員指出,經多次會議討論,除助理費爭議最大將排除外,目前較有可能列入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等項目,但認定上須有一定規範,避免過度浮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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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減稅大紅包 明年報稅每戶少繳2556

20180904 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描述: https://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8-09-04/clipping/656/b01a00_t_02_02.jpg

 

享受基本生活費綜所稅減免好康的門檻大幅下降!財政部宣布,將修正基本生活費用計算方式,排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納入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儲蓄投資等4項特別扣除額,但因領薪水的上班族勢力龐大,新制預期有149.63萬戶受惠,明年5月報稅時每戶平均可少繳2556元綜所稅。以雙薪家庭養育2位國小學童推估,約可省下8640元綜所稅。

減稅不夠徹底 說是紅包差得遠

 

增加4項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官員指出,除基本生活費的綜所稅減免制度改變外,因應主計總處公布家庭收支調查,每人可支配所得成長至28.42萬元,推估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的計算,較去年的16.6萬增加,將突破17萬元,但實際數字,還須視檢討情形確立,預計下月出爐,此外,育有幼兒的家庭,要記得幼兒學前扣除額今年起由每人2.5萬元,提升至12萬,這3項新制在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都將適用,可以有效降低相關納稅人繳稅壓力。

 

《納保法》去年底上路,規範對於納稅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的基本生活費用不得課稅,依現制每戶基本生活費是以「人頭」計算,報稅時,每戶可用16.6萬元乘以納稅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總人數後,超過免稅額、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的總金額,就可從綜合所得的總額中減除。

 

賦稅署發言人吳蓮英說,檢討稅制時,學者認為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具有薪資收入的必要費用性質,決定在新制中,排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但納入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萬、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萬以及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新制將於10月底前完成預告,今年底前公告。

 

學前扣除額增至12

 

對於外界質疑,這是否影響民眾生育意願,財政部官員指出,教育學費及幼兒學前等特別扣除額,本來就是為支應他們生活所需而設的扣除額,加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今年已由每人2.5萬,提升至12萬,納稅人可減免的稅額更多。

 

KPMG安侯建業稅務部營運長張芷表示,依財政部新制,將薪資扣除額排除後,受惠人數大幅增加,以一般雙薪家庭來說,原多要扶養親屬達7人以上,才能享受到《納保法》基本生活費的減免,現在只要2人就可受惠,且扶養人數愈多的民眾受惠程度愈大。

 

資誠會計師洪連盛進一步分析,新制可增加單薪多口家族及雙薪多口家族的實質減稅額,可謂一個立意良善的改變。但會計師指出,經試算有納稅人因薪資特別扣除額排除後,又無法適用基本生活費減免,應繳綜所稅不減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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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出售由繼承、受贈而取得的房地,出售時都會被課高額的稅嗎?

2018-09-04聯合新聞網 永然文化出版

台灣近年來因為人口老化與房價跌幅小,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等著繼承父母的房產或是由父母贈與給子女,故導致繼承與贈與案件的數量年年攀升,而其中也有很多民眾是為了規劃資產做「節稅」的考量。但「房地合一」上路後,不管是繼承或是受贈的不動產,在出售時反而會被課高額的稅!

 

自民國105年起實施的「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房屋及土地出售時,應計算房屋、土地全部實際獲利,並減除已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後,就餘額部分課徵所得稅。而所謂「實際獲利」,在買賣指的是實際的賣價扣掉成本(當初取得的買價)所得的獲利;但在受贈或是繼承的時候,所謂的「成本」,卻是繼承或受贈當時房屋的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因房屋的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往往比市價低很多,故由受贈或繼承取得的房地要出售移轉時,就會因取得成本低,「實際獲利」高,而被課較高額的稅,相當不划算。

 

但是並非所有繼承而來的房地在出售時,都會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以課徵較高額的所得稅,還是要符合一定條件,如:財政部104年台財稅字第10404620870號解釋令指出,納稅義務人在民國10511日以後交易因繼承取得的房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41項各款適用範圍,應依同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計算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一、交易之房屋、土地係納稅義務人於民國10311日之次日至民國1041231日間繼承取得,且納稅義務人及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計在二年以內。

 

二、交易之房屋、土地係被繼承人於民國1041231日以前取得,且納稅義務人於民國10511日以後繼承取得。

 

而自「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已超過兩年,故現行只要納稅義務人是在民國10511日前取得,皆為持有已超過兩年,適用「舊制」。

 

相反的,若因繼承取得的納稅義務人於民國10511日以後取得房地,則會分為被繼承人取得日是民國1041231日以前還是以後,而有不同的適用。

 

若被繼承人取得日是民國10511日以後: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若被繼承人取得日是民國1041231日以前: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及上開解釋函令,因繼承、受遺贈或配偶贈與取得之房屋、土地,得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或其配偶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故適用舊制。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很多繼承取得房地的納稅義務人不知道依上開解釋函令,若交易的房地屬新制課稅範圍,且符合新制自住房屋、土地之規定者,納稅義務人也可以自行選擇要採新制或是舊制。舉例說明如下(註):

 

甲君於民國10310月購入A屋,後於民國10410月過世,由其子乙君繼承A屋,並於民國1053月出售。乙君於民國10410月取得A屋至1053月出售,持有期間約五個月,經併計被繼承人甲君之持有期間一年後,亦僅約一年五個月,未逾二年,但乙君繼承取得A屋係於民國1041231日以前,符合上開財政部解釋函令規定,故乙君出售A屋的交易所得適用舊制課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依新制規定,交易之自住房屋、土地符合規定條件者,其課稅所得現額台幣四百萬元以內得免納所得稅,超過台幣四百萬元部分並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為避免納稅義務人逕予適用舊制反而造成稅負較重之不利影響,納稅義務人得自行選擇改按新制課稅。

 

綜上所述,民眾在做資產規劃想要節稅時,不能僅從單一面來考量,還應考慮受贈人、繼承人日後的規劃,做全盤的考量規劃,才能降低風險,並真正帶來節稅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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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明年可減稅!新制試算看這裡 單身族哭哭

2018-09-03 聯合晚報 記者徐碧華、王敬慈、楊懿、蔡佩芸/製作

今年報稅時,多一個「基本生活費」的扣除額,但大家並不怎麼關心,可以適用的人很少;明年報稅時可不一樣,財政部預告要修訂公式,年底前公布,適用的人會多很多。按照預告草案,會有149萬多戶適用,初估減稅利益42億多元。

 

誰是受惠者呢?主要是家有上國中小的小孩、又沒什麼存款利息收入的家庭,以四口之家為例,爸爸、媽媽加上兩個上國小的小孩,計算下來,基本生活費扣除額可達9萬元。單身者、沒有小孩的頂客族幾乎和這項扣除額無緣。

 

「基本生活費」怎麼訂出來的?

 

我們先來了解這項政策變化的背景。2016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該法第4條規定,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基本生活費」怎麼訂?是按前一年度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六成計,主計總處8月公布的公布2017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284228元,六成為17536元,四捨五入取至千位,計為17.1萬元。金額仍以年底財政部公告為準。

 

訂出基本生活費之後,還要再訂出基本生活費的計算公式,因為在個人綜合所得稅中,免稅額和多項扣除額本來就是生活費,訂計算公式是為了避免重複減稅。去年財政部訂出的公式是:

 

基本生活費扣除額=基本生活費總額(17.1萬×人數)-「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

 

上述免稅額、標扣額或列舉扣除額、薪扣額是申報書上的列報金額。

 

「基本生活費」公式怎麼改?

 

但這公式遭到質疑,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日前指出,納保法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的美意,大多數人享受不到。財政學者曾巨威同意陳冲的主張,認為薪扣額是薪資的成本,不是生活費。

 

於是財政部從善如流,修改了公式,並且已經預告草案,預定年底公告,明年報稅時適用。新的公式是:

 

基本生活費扣除額=基本生活費總額(17.1萬×人數)-「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

 

公式減項拿掉薪資特別扣除額,但增加了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四項特別扣除額。

 

這麼一改,財政部預估受惠申報戶由約22萬戶提高到約150萬戶。減稅金額由4億多提高到42億多元。

 

我們提供了今年度各項扣除額金額,納稅人可以自行代入公式試算。

 

描述: 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18/09/03/6/5216784.jpg&x=0&y=0&sw=0&sh=0&exp=3600

 

誰受惠?單身、頂客族仍然扣不到

 

我們實際用新制試算一下:

 

單身者

 

17.1萬元-8.8萬元(免稅額)-12萬元(標扣額)=-3.7萬元。

 

頂客族

 

17.1萬元×2-8.8萬元(免稅額)×2-24萬元(標扣額)〕=-7.4萬元。

 

單身者和頂客族即便沒有薪扣額當減項,仍然無法適用基本生活費的扣除額。

 

誰受惠?有國小子女的四口之家扣得到

 

四口之家

 

有爸爸、媽媽和兩個唸國小的小孩,假設其中無身心障礙者,也沒麼無什麼存款利息。帶入新公式計算:

 

17.1萬元×4-8.8萬元(免稅額)×4-24萬元(標扣額)〕=9.2萬元。

 

這四口之家明年報稅時可以多一個9.2萬元的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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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減稅紅包 四口家庭最有感

2018-09-04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發減稅紅包,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排除薪資特別扣除額。會計師對此表示,調整方向對於扶養親屬較多的受薪家庭,較有利,雙薪夫妻扶養親屬達到兩人以上,就有機會可以受惠。而此次修正確實也改善了外界最感爭議的部分,方向正確,也顯示財政部相當重視市場的反應。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張芷說,此次修正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排除,對於扶養親屬較多的受薪家庭,較為有利。

 

張芷指出,根據現行納保法規定,一家四口家庭中,雙薪夫妻扶養兩個孩子,免稅額35.2萬元(每人8.8萬元)、標準扣除額24萬元以及薪扣額40萬元,合計為99.2萬元,超過四人基本生活費66.4萬元(每人以16.6萬元計),根本無基本生活費可扣。若以新制不計入薪扣額來看,雙薪四口家庭,免稅額35.2萬元、標準扣除額24萬元合計為59.2萬元,低於四人基本生活費66.4萬元,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7.2萬元。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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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移轉訂價選案查核 下月啟動

2018-09-04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為落實移轉訂價查核機制,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將從101日起,針對轄區內106年度移轉訂價案件,進行選案查核。

 

國稅局官員強調,此一查核行動的主要目的,是要避免跨國企業為降低集團總稅負,透過聯屬公司或關係人間交易價格的安排,將利潤分配至低稅率或免稅國家或地區,減少我國的納稅義務。

 

北區國稅局提供的資料顯示,轄區內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件數超過900件。而今年移轉訂價選案的標準,主要運用內、外部大數據資料庫。以及跨機關通報資訊等資料,進行篩選具有查核價值的高風險案件。

 

官員進一步表示,如果營利事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被列為優先選查對象,包括: 一、申報的毛利率、營業淨利率及純益率等低於同業; 二、全球集團企業總利潤為正數,而國內營利事業卻申報虧損,或申報的利潤與集團內其他企業比較顯著偏低。 三、與設在免稅或低稅率國家或地區之關係人間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

 

四、與享有租稅優惠的關係人間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五、未依規定揭露關係人相互間交易的資料,或未備妥移轉訂價報告或其他文據。 六、關係人間有形資產的移轉或使用、無形資產的移轉或使用、服務提供和資金使用或其他交易,未收取對價或收付的對價不合常規。最後則是否其他以不合常規的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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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分期付款債權 牽動發票開立

2018-09-04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分期付款已成為目前最熱門的銷售方式之一,從事此類銷售的商家越來越多,引起國稅局關注,近期特別加強稽核。國稅局官員指出,稅務上最需要注意的是,銷售商如將應收帳款債權轉讓出去,在收到資融公司的撥款時,所開立的發票必須為一次性的全額,而非分期金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越來越多消費者選擇分期付款,這些銷售商多會進一步與資融公司結合,將應收帳款的債權轉讓出去,這樣的做法,讓銷售商可以專心在營運面上,衝刺業績,不用去擔心複雜的分期付款財務,應如何處理,轉出去後,每期帳款都由資融公司收取。

 

根據國稅局的調查,此種模式,尤以線上數位教學課程、美體美容課程、機車銷售等高單價商品,最為常見。

 

國稅局同時發現,銷售商將債權賣給資融公司,收到資融公司撥款開立發票時,經常發生錯誤。簡言之,此時必須開立銷售全額的發票;如果未與資融公司合作,開立發票的時點才是各期約定收款日,金額為各期應收款價格。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舉例來說,甲銷售商經營美容美體產品及服務銷售,向乙消費者銷售3萬元美容課程,並與丙資融公司合作,推出分期付款專案,提供免刷卡零利率分期付款活動。

 

乙隨後選擇12期分期付款,每期給付2,500元給丙資融公司,甲銷售商扣除手續費2,700元後,收取丙公司撥款金額27,300元。從此例來看,甲銷售商應在當次取得丙公司撥款時,就以全部銷售金額3萬元,開立統一發票交付給乙消費者。

 

以中區國稅局稽查的情況來看,近期查獲至少十家銷售商,發生這樣的錯誤。其中部分業者以為未提供刷卡紀錄,稽徵機關就不會發現,或認為應按各期分期價款開立發票,導致短開或漏開發票等違章情事,共計查獲短漏報銷售額約6,686萬餘元,遭補徵營業稅及罰鍰合計高達551萬餘元。

 

國稅局強調,銷售業者應自行檢視有無短漏開統一發票,及短漏報銷售額情形,只要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補報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即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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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報稅增四項扣除額 回溯今年元旦

2018-09-03 台灣醒報 記者劉東皋╱台北報導

減稅大利多,四項扣除額溯及今年元旦生效,納稅人明年報稅負擔可降低。財政部預告納稅者保護法修正案,將納入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儲蓄投資等4項特別扣除額,個人免稅額等同大幅提高,預計在年底公告,並回溯至今年元旦上路,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即可適用。新制實施後,以單薪、扶養人數較多的納稅義務人受益最大。

 

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在去年1228日上路後,納稅義務人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用被課稅,即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乘以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總額,若大於免稅額、標扣額或列扣額(二者擇一)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合計數,可自納稅者當年度的所得總額中減除,並在今年申報時即適用。

 

提高基本生活費

 

「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是由財政部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公布最近1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定之,並每二年定期檢討;而依去年標準計算,每人都有16.6萬元基本生活保障不課稅。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3日表示,基本生活費不得課稅是納稅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且每年要公告基本生活費金額。

 

現行《納保法》規定,基本生活費超過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合計的「基本生活費差額」,得自納稅者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但現行基本生活費公式有「20萬薪資特別扣除額」,已高於基本生活費16.6萬元,大多數人無法符合「再扣除基本生活費」條件。

 

受益者大幅增加

 

財政部今年最主要修正在於,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排除在比較基礎之外,另當初未列入的一些特別扣除額,如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投資儲蓄特別扣除額則納入比較計算基礎,如此將有近150萬戶明年報稅時可因基本生活費的扣除而獲益。

 

吳蓮英指出,新制實施後,以單薪、扶養人數較多的納稅義務人受益最大。此一措施預計年底公告,且將回溯至今年元旦上路,因此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即可適用。依據目前「基本生活費」的計算公式,原本只有21.9萬申報戶可受惠,稅損約4.32億元;但未來公式變更後,受惠戶數將增至149萬多戶,但稅損預估將增至42.56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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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方支付手續費漏餡 短漏報1.7億銷售額遭查獲

2018-09-03 經濟日報 記者陳儷方╱即時報導

賣遊戲點數真的很好賺,但不要以為沒實體卡交付,就查不到逃漏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查獲遊戲點數賣家,短漏報所得17千多萬,已發單補徵營業稅850萬,但罰款還未定案。

 

中區國稅局表示,這是從金流掌握數據,第三方支付交易手續費也提供了幫助,這名銷售遊戲點數的賣家,雖有營業登記,但漏報銷售額17千萬,應補徵營業稅850萬,至於罰款,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擇一從重處罰。

 

國稅局表示,全球遊戲公司2016年的產值已達1000億美元,亞洲市場約占47%,我國在亞洲的遊戲市場收入排名第5,市場規模約10億美元,約310億台幣,這還在蓬勃發展中的市場,國稅局正密切留意中。國內電子勞務消費以遊戲產業為主,相關遊戲商品勞務例如遊戲幣、遊戲點數、虛擬道具、遊戲代練等消費,也相當熱絡,因此購買這些遊戲點數之類商品或勞務,沒有拿到統一發票,就可以檢舉,因此查獲逃漏稅,就能賺一筆獎金。

 

另外一種分期付款型態,也是國稅局查稅重點之一,美容美體產品課程金額通常較高,業者提供分期,但實際上業者與資融公司合作,並非由業者負擔分期的成本,因此常見美容美體業者就沒有開發票給消費者。

 

中區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有業者銷售美容美體課程3萬元,銷售商與資融公司合作推出消費型商品分期專案,提供消費者刷卡分期零利率的付費方案,國稅局說,美容美體公司在取得資融公司撥付的金額之後,儘管扣除給資融公司的手續費後就不到3萬元,但還是應該開立銷售金額全額3萬元的統一發票給消費者。

 

中區國稅局最近就查獲業者以為國稅局查不到,就短漏開發票,總計查獲漏報銷售額6686萬,補稅加罰551萬元;國稅局同時表示,銷售價格較高的汽車或機車,也常有分期付款的情形,這些都要按銷售金額開發票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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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CRS調查/不動產閃過 成了避風港

2018-09-04經濟日報 記者戴瑞芬/綜合報導

雖然稅務和金融資訊都將因公開交換而透明化,但對外交換資訊中不包括不動產。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因為CRS調查對象局限於金融帳戶,海外投資人在中國的房地產、珠寶、車船、古董、藝術品等非金融類資產,只要不被變現並存入金融機構,就不在調查範圍之內。

 

中國人在海外的房地產也不會被查,因此,房產或將成為未來海外避稅重要手段。不久前大陸台商紛將獲利回流,返台買屋置產,還帶動了台灣豪宅上漲熱潮。

 

完成第一次資訊交換之後,查稅工作還沒結束,今年1231日前,大陸金融機構還將完成對存量個人低淨值帳戶和全部存量機構帳戶的盡職調查。

 

換句話說,不只高淨值群人群,肥咖遭到追稅,基本上只要有海外存款的人,全部都會影響。

 

中國經營報報導,根據大陸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稅務居民分為兩類,一類是在大陸境內有住所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僑民,但不包括雖具有中國國籍,卻並未在中國大陸定居,而是僑居海外的華僑和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人。

 

另一類則是在大陸境內居住,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離境不超過30天,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天的外國人、海外僑民和香港、澳門、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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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陸反避稅 啟動跨國資訊交換

2018-09-04 經濟日報 記者戴瑞芬/綜合報導

陸版肥咖條款最新進度,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官網發布,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CRS9月正式啟動第一次資訊對外交換,包括大陸、香港和澳門都將正式加入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

 

CRS跨國連線上路,對漏報、瞞報大陸市場資產的海外投資人,和轉移資產或轉移利潤,在海外買房、買保險等投資行為,以及包括在第三地關聯交易隱匿獲利的企業,都將因跨國交換稅務和財務資訊,全面攤在陽光下,面臨追繳巨額稅款和罰款的風險。

 

CRS是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從2014年倡議國際稅收合作的反避稅條款,目前已有103個國家簽署金融帳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多邊協定,大陸、香港、澳門則都在9月進行第一次資訊交換。此外,還包括新加坡、巴哈馬、巴林等共47個國家。

 

大陸稅務和金融監理機關已在去年12月底完成對個人高淨值帳戶(100萬美元以上)和低淨值(25萬美元)帳戶的調查,今年5月底已完成金融機構涉稅資訊自動交換系統報送。

 

值得注意的是,陸版肥咖追稅令可謂全面上陣,第一財經報導,新個稅法也引入「反避稅+CRS」,將於明年11日實施,其中,首次引入的反避稅條款,就是針對防範高淨值人群海外逃避稅。

 

因為包括運動明星、影視明星、企業家等高淨值人群,還有跨國公司企業,往往會在稅率很低或有稅收優惠的地方,包括開曼群島、百慕大、巴哈馬、英屬維京群島、盧森堡等所謂「避稅天堂」,透過信託成立空殼公司,在大陸市場賺錢留下GDP,但帶走了利潤和稅收。

 

每日經濟新聞報導,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CRS)啟動對外交換後,首當其衝將影響在大陸有金融帳戶,而與居留地有CRS的華僑華人;持有海外金融帳戶的中國籍個人;以及中國籍個人持有超過25%的公司股權,且公司擁有海外的金融帳戶等。

 

至於戶頭持有人是公民還是永久居民並無關係,只要是屬於CRS的國家的稅務居民,就會被查。

 

對外交換的資訊,包括所有金融帳戶資訊,連海外機構帳戶的存款、託管帳戶、投資、保險在內,還有年金合約,現金保值合約,持有金融機構股權權益等資產資訊。

 

帳戶內容也將全面透明,包括帳戶以及帳戶餘額,姓名以及出生日期,稅收居住地等。

 

所有涉稅務資訊的金融帳戶都會被交換,只是大陸稅收居民會在境內市場被交換,非中國稅務居民則還會被交換到國外。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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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明星天價片酬承重壓?陸影視工作室改查帳課稅

20180906 旺報 吳泓勳

從日前大陸天后級演員范冰冰爆「陰陽合同」等事件,點燃大陸官方對影視界的查稅、稅改風潮,近日也落地確定趨嚴管理。以大陸影視產業基地之一的橫店來說,當地稅務機關正式下達公文,回溯從630日起,對影視工作室的課稅方式從「定期定額」轉為「查帳課稅」,鎖定影視圈高收入的偷稅漏稅問題進行整治,預計產業鏈上包含製片方、出品方、編劇、播出平台等環節都將受到衝擊。

 

據《南方都市報》引述律師說法,如果要認真的據實查帳課稅,以大陸個體工商戶來說,個人所得稅為全年經營所得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加上增值稅等其他稅負,先不考慮成本損失,以年收入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影視工作室為例,整體稅負約計388萬元。

 

若按定期定額徵收,行業人士指出,因稅率為固定稅率,加上各大影視產業園區,有各類稅收優惠政策與入園補貼,一般總稅率約在9%上下。同樣以1000萬元年收入計算,只需要繳稅約90萬元,兩種課稅方式相差近300萬元。

 

但《21世紀經濟報導》也引述大陸知名導演、製作人劉江說法,這些稅收成本恐怕會被直接導向製作方,明星工作室的稅收成本會變成投資方買單「他們(明星)都是拿稅後價,像我最近的項目受政策影響,成本直接抬升5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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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陸打肥咖全球追稅 這六類隱形富豪被盯上

20180905 中時電子報 吳佳晉

外電報導,大陸9月啟動首次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對外資訊交換,嚴查海外避稅肥咖,澳洲、紐西蘭大批華人帳戶紛紛被封,據了解,陸方盯上六類「隱形富豪」,包括已經移民、在境外有金融資產、設立海外家族信託、國際貿易企業主、用海外公司投資理財者、在境外配置大額保單等族群。

 

中國基金報報導,中國稅務機關將掌握個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需面臨巨額資金來源不明審查,補繳大額的個人所得稅,隱形富豪將無所遁形。

 

報導指出,紐西蘭、澳洲各大商業銀行因應CRS資訊交換,已經凍結了數千個帳戶,要求確認開戶人是否屬於外國納稅人,查稅對象涉及大批中國人。

 

澳洲國有銀行Kiwibank表示,銀行已向約3,000名外國客戶發送了信件,要求補充海外稅務資訊。

 

澳洲最大銀行ANZ表示,凍結約200位客戶的帳戶,並按稅法規定要求,每周繼續凍結帳戶。西太平洋銀行(Westpac)和BNZ也跟進。

 

紐西蘭銀行則從7月起著手補全海外欠款的帳戶資訊,而帳戶中被凍結的資金將留在帳戶中,客戶暫時無法動用。

 

根據中國經濟網報導,CRS上路後,稅務機關將掌握個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在面臨巨額資金來源不明審查的同時,還得補繳大額的個人所得稅。

 

中國經濟網報導,中國實施CRS後,將以「稅收居民」身分而非國籍資訊,來判定進行資訊交換。

 

舉例來說,若是法國國籍,但是長居中國,並且在中國工作,就屬於中國的稅收居民,在境外的金融帳戶信息需要交換給中國稅務當局,而非法國稅務當局。

 

還有一種是在海外持有殼公司進行投資理財,以及已在海外設立家族信託的中國公民,尤其是中國早期富豪最喜歡在新加坡、香港、紐西蘭、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庫克群島等設立家族信託,目前這些國家和地區已都成為CRS簽約國家和地區。一旦被查詢到海外巨額收入,相關人員可能面臨巨額的個稅補繳,以及海外設立公司的25%企業所得稅。

 

之前有不少人熱中到香港買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額達到一定水平也是要進行資訊交換。

 

由於香港也是CRS簽約地區,因此香港的保險公司有義務將過去曾經購買過大額保單的高淨值客戶之保單資訊,向國家稅務總局報告。

 

專家表示,在CRS的影響下,由於離岸金融工具也是要被申報的資訊,未來想要透過離岸金融,來隱藏資產、逃稅、避稅,變得愈來愈困難。

 

報導並點出最可能被盯上的族群,包括已經移民、在境外有金融資產、設立海外家族信託、國際貿易企業主、用海外公司投資理財者、在境外配置大額保單等六大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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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

20180905 中國時報 李文輝

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CRS)是各簽署國或地區間相互披露對方國家或地區國民在本國的經濟財產情況,透過資訊交換,提升稅收透明度和打擊跨境逃稅。目前全球有100多國實施CRS。大陸於9月起實施。台灣預計在2019年實施。查稅範圍主要是「金融帳戶」,衝擊最大的是高資產、雙重國籍與台商,因包含有租稅天堂之稱的開曼群島、維京群島及薩摩亞與港澳都已導入C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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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陸啟動肥咖條款台商剉咧等

20180905 中國時報 吳泓勳/上海報導

大陸查稅連出重拳,9月起,被稱「陸版肥咖條款」的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首度與其他國家地區交換稅務資訊,大陸稅務機關將能掌握稅務居民境外資產收入,恐掀查稅風暴。除首當其衝的大陸富豪,由於部分台商也喜歡把資產收入放在香港等海外第三地避稅,或將部分台幹薪資選在香港發放,也可能被列入追稅目標。目前全球有100多國實施CRS,台灣也預計於2019年實施。

 

據財務顧問透露,之前相關條款消息出來時,將大批資產放在海外的部分台商就已在探聽虛實,但從轉移成本考量來看,不是誰都能走掉,尤其未來隨著大陸CRS資訊交換地區更多,單純「搬家搬錢」來避稅的空間幾乎不存。

 

首度與各國地區交換資訊

 

廈門台協會長吳家瑩說:「這個問題必須嚴肅看待」,無論是CRS或《個稅法》反避稅條款,該協會也安排富蘭克林公司幫台商同業針對近期稅法變革做說明,讓大家了解因應。

 

對於大陸追稅新制一波波,吳家瑩認為只能尊重大陸稅法,既已開廠做生意,賺錢繳稅是天經地義,但台商擔憂的稅務問題還有另一塊,就是錢該如何匯回台灣。

 

他說,全球都在進行CRS稅務資訊交換,兩岸卻因政治因素缺乏這個機制,讓台商老闆擔心,大陸繳完稅,回台不被承認,又再課一次稅,甚至部分在陸企上班的台籍高管也存有疑慮。

 

避稅天堂手法 已無空間

 

此外,大陸831日拍板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新增反避稅條款,將個人行為也納入反避稅體系,稅務機關有權將不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視為避稅行為,進行調整補稅。過去最常見即透過BVI公司(英屬維京群島)設立空殼,刻意不分配利潤給個人,進行避稅。

 

吳家瑩說,由於大陸個稅法細節尚未出爐,台商仍靜觀其變,希望能看到更完整細則。他也觀察到,許多避稅天堂成立的公司,大陸、香港現在都不承認,這種避稅手法未來已無空間。

 

就大陸境內,也有台商私下說,明年起由稅務機關統一徵收的社保費,除了恐墊高企業營運成本,加上各省規範不一,各地存在落差,也讓台商無所適從。

 

描述: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8-09-05/clipping/656/b10a00_t_01_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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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全球織追稅網 企業應正視成本負擔

20180905 旺報 吳泓勳

78年從美國肥咖法案(FATCA)開出第一槍後,再到OECD國家合作下的CRS(共同申報準則)引發陸版與台版肥咖法案,在在凸顯出「全球合作追稅」大勢所趨。尤其這張全球追稅網在CRS影響力持續擴大下,對個人或企業避稅空間只會逐漸收攏,讓過去透過國與國之間訊息不對稱,占便宜、閃稅負的機會愈來越小,可見的未來恐怕已經難以存續。

 

除非極少數的高資產人士,還可能砸大錢、聘專家,藉遊走灰色地帶方式巧妙閃避。否則無論個人或企業,看待繳稅的態度似乎已到轉捩點,恐怕無法只想著閃避,因為已快避無可避。反過來具體正視稅務必然帶來的成本負擔,列為企業經營考量因素之一,才能避免躲稅失敗被補稅甚至引來刑責。

 

舉例來說,鼓勵研發幾乎是各國必然政策之一,而相對應也常是稅負上的減免與優惠,雖然台商當然要先考慮自身負擔與企業屬性,但類似這種一邊強化企業競爭力,同時減少企業未來成本負擔的方式,加上大陸積極鼓勵台商轉型升級,或是台商經營策略更多需思考的方向。

 

但就台商而言比較無奈的是,即便在大陸奉公守法,但因雙邊沒有兩岸租稅協議、CRS交換稅務資訊上也沒有進展,讓台商在兩岸進出時,勢必得受累於兩岸政治急凍因素,走在稅務不確定風險的鋼索上。

 

另大陸稅務急速變革也帶來過渡時期不穩,這部分台商也屢屢期待盡速穩定,例如擔心明年社保費改由稅務機關徵收、甚至大陸加速立法的房地產稅制,會否對台商個人房產、工廠廠房帶來影響,都是在陸台商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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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陸海外查稅 凍結大批華人帳戶

20180905 旺報 記者梁世煌/綜合報導

大陸稅務機關自9月起開始針對高資產人士、打擊國際逃漏稅「雙拳出擊」,除了與全球各國交換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資訊的機制正式上路外,日前公布的個稅修正案也首度祭出反避稅條款。據了解,在此效應下,包括澳洲、紐西蘭等地已有大批華人帳戶因此遭到凍結,而且預估其凍結範圍還會持續擴大。

 

根據《人民日報》轄下的《中國基金報》報導,從9月起,大陸首次與其他國家交換CRS資訊,大陸稅務機關將得以掌握個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在面臨鉅額資金來源不明審查的同時,將必須補繳大額的個人所得稅。

 

錢藏避稅天堂 有麻煩

 

普華永道中國私人客戶服務中區主管合夥人王蕾表示,隨著CRS的實施,反避稅在個稅層面的立法變得迫切。她也警告,隨著CRS的不斷推進實施與大陸新個稅法中反避稅條款的加持,熱衷在「避稅天堂」開帳戶、偷偷藏錢的有錢人,或涉及洗錢、漏稅者,但凡有不合規的行為統統都會有大麻煩。

 

另外,《中國基金報》也指出,大陸與其他各國交換CRS資訊的前後,相關效應已經陸續顯現。早在一個多月前,已有外媒發布重大消息,指紐西蘭、澳洲各大商業銀行已凍結了數千的帳戶,並要求確認開戶人是否屬於外國納稅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批的中國居民。

 

紐西蘭國有企業Kiwi bank(紐西蘭郵政銀行)則透露,該行早在5月底就向大約3000名客戶發送了信件,要求被點名的客戶在14天內補充海外稅務資訊。

 

赴港買大保單 會提報

 

另外,澳洲最大的銀行ANZ亦表示,過去一周內,該行已凍結了大約200位客戶的帳戶,並將按照稅法規定的要求,每周繼續凍結帳戶。西太平洋銀行(Westpac)和ANZ也做了相同的反應。報導指出,事實上,早在6月初紐西蘭媒體就放出消息,如果不提供涉外納稅資訊,紐西蘭銀行將凍結相關帳戶。

 

根據了解,目前,澳、紐兩國銀行已經凍結了上千個帳戶,而範圍仍將持續擴大,而被凍結的帳戶中,不排除包括了大量的華人帳戶。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很多人熱衷到香港買人壽保險,專家指出,如果保險金額達到一定水平也是要進行CRS資訊交換的。據《北京青年報》報導,香港也是CRS簽約地區,因此香港的保險公司有義務將買過大額保單的高淨值客戶的保單資訊提報給大陸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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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躲追稅風暴 陸富豪愛赴港買房

20180905 旺報 記者梁世煌/綜合報導

隨著大陸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機制的啟動,如何規避CRS在大陸富人圈當中儼然也變成了一門生意。值得注意的是,在各類資產公司兜售的方案中,持有非金融資產(如房地產)成為了目前最為有效的法子。有專家指出,這一趨勢也讓大陸客赴香港買房的熱情再度高漲起來,過去15個月,香港房價因此飆漲了近24%

 

根據《南方周末》報導,打開百度搜索「CRS」,排在前面的搜索結果,都是各類資產公司兜售「如何規避CRS」的推廣鏈結。怎樣躲開CRS,儼然已變成了一門生意。

 

業內人士指出,市面上主要的「解決方案」有兩種:買護照或者買保險。前者是指持有100CRS國家以外的他國護照,但根據「稅收居民」的標準,持有護照後還必須有在當地居住的事實,甚至還有被註銷中國國籍的危險,對於大陸富豪們來說,這個方法風險不小。

 

至於買保險,由於台灣和美國目前均不在CRS範圍內,這兩地的保險產品最近很受到大陸富豪們的歡迎,但由於台灣明年可能加入CRS,中國也可望在未來與美國簽FACTA(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俗稱肥咖條款),這些保險產品也可能將一一曝光。

 

至於規避CRS的第三種辦法,也是目前最為可行的辦法,就是是持有非金融資產,比如房子、珠寶、藝術品,這些資產目前暫時不在CRS盡職調查的範圍內。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團隊負責人王芳觀察到,2016年以來大陸客在香港買房子的熱情又高漲起來了,她認為這與CRS有關。根據香港特區政府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顯示,香港房價已連續8個月創新高,過去15個月累計上漲近24%

 

王芳指出,大陸富商在香港持有金融資產的體量過於龐大,推高了整個香港房地產的價格。即便有高達30%的印花稅,也沒能擋住買房人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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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查稅風暴台商難倖免 兩岸缺乏機制 恐雙重課稅!陸版肥咖追稅 台商憂回台再課

20180905 旺報 特派員吳泓勳/上海報導

大陸查稅連出重拳,9月被稱「陸版肥咖法案」的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首度與其他國家地區交換稅務資訊,將讓大陸稅務機關掌握稅務居民的境外資產收入,若無法說明清楚巨額資金來源,可能因此補繳大額所得稅。除首當其衝的大陸富豪之外,由於過去台商也喜歡把收入資產放在香港等海外第三地避稅,又或將部分台幹薪資選在香港發放,也恐被列入這波追稅的風險清單中。

全球織追稅網 企業應正視成本負擔

陸海外查稅 凍結大批華人帳戶

 

實際據財務顧問透露,早在之前陸版肥咖法案剛出來時,將大批資產放在海外的部分台商就已在探聽虛實,只是從轉移成本考量來看,不是誰都能走掉,尤其未來隨著大陸CRS資訊交換地區更多,單純「搬家搬錢」避稅的空間幾乎不存在。

 

在陸台高管 也有疑慮

 

廈門台協會長吳家瑩說:「這個問題必須嚴肅看待」,無論是CRS或反避稅條款,該協會也安排富蘭克林公司幫台商同業針對近期稅法變革做說明,好讓大家了解因應。

 

對於大陸追稅新制一波波,吳家瑩認為只能尊重大陸稅法,既已開廠做生意,有賺錢繳稅也是天經地義,但台商擔憂的稅務問題還有另一塊,就是錢該如何匯回台灣。他說全球都在進行CRS稅務資訊交換,但兩岸卻因政治因素缺乏這個機制,讓台商老闆擔心大陸繳完稅回台不被承認,又再課一次稅,甚至部分在陸企上班的台籍高管也存有疑慮。

 

設空殼公司 無濟於事

 

在反避稅部分,大陸831日拍板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新增反避稅條款,將個人行為也納入反避稅體系,稅務機關有權將不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視為避稅行為進行調整補稅。過去最常見透過BVI公司(英屬維京群島)設立空殼公司,刻意不分配利潤給個人假裝沒收入。

 

吳家瑩說,由於大陸個稅法細節尚未出爐,台商就這塊還靜觀其變,希望能看到更完整的細則。他也觀察許多避稅天堂成立的公司如BVI等,包含大陸香港現在都不承認,這種避稅天堂手法未來沒有空間。

 

而就大陸境內來說,也有台商私底下說,明年起由稅務機關統一徵收的社保費也是擔心的一點,除了恐墊高台商成本,加上各省規範不統一,有所落差時更可能釀成台商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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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台商小心 陸版肥咖條款啟動

20180905 工商時報 黃欣/綜合報導

 

描述: https://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8-09-05/clipping/656/a01a00_t_01_02.jpg

 

台商要小心了!大陸「肥咖條款」全面啟動。繼近日拍板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新增反避稅條款後,大陸稅務機關本月起將首次與多國交換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資訊,大陸富人海外資產將無所遁形,過去習慣將資產移往香港或第三地的台商,稅務規劃若不夠透明,恐怕也得面臨追稅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也已啟動接軌CRS的程序,未來台灣和大陸、香港簽署CRS交換後,台商在大陸的所得將更加透明化,目前雖因兩岸租稅協議尚未生效,因此大陸所得仍將計入台灣所得課稅,台商恐面臨雙重課稅。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公告,9月起將與多國稅務主管機關進行第一次資訊互換,包括香港、澳門、新加坡、紐西蘭、澳洲等諸多華人聚集的國家和地區都在此列。雙方交換CRS資訊之後,也意味著大陸稅務總局將可以準確掌握個人境外收入。

 

CRS是由國際經合組織(OECD)公佈,用意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帳戶的資訊透明化,使逃稅者、洗錢者的海外資產無處可藏。截至今年8月已有103個國家加入。

 

中國證券報報導,除了CRS肥咖條款啟動「全球大追稅」,大陸在831日正式拍板最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其中最為人關注的是新增反避稅條款,將個人避稅行為也納入反避稅體系,這也讓稅務機關有權將不合理的商業目安排,視為避稅行為,要求個人補繳個人所得稅。在內外夾擊的雙重規範下,台商叫苦連天。

 

此外,91日起大陸正式開放申請台胞居住證,外界普遍認為,持有居住證後恐將增加被課稅的風險。對此大陸國台辦出面滅火,表示居住證與稅收規定沒有對應的關係,台灣民眾不會僅因申領居住證而改變其在大陸的納稅身分和納稅義務。

 

會計師指出,早在CRS正式上路前,就有不少台商因稅務透明度大增、加上大陸營運成本愈來愈高等因素,選擇退出大陸市場。會計師表示,大陸推動轉型升級,不僅土地、勞動力等成本節節攀升,技術含量較低的產業更加困窘。加上資金匯出愈加麻煩,許多經營狀況平平的台商早已陸續撤出,出售公司股權、土地或廠房的台商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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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會計師:在陸台商難逃CRS

20180905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台商要注意了!中國大陸與103國已簽署「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資誠兩岸稅務會計師段士良表示,台商如果在海外有空殼公司置產或投資,而且又被列為中國大陸稅務居民,帳戶恐怕將被「看光光」,並且被中國當局課稅。

 

段士良指出,中國大陸今年啟動稅改,將稅務居民條件改成「只要在大陸地區居住滿183天」即為中國稅籍。段士良認為,如果台商本業還是在大陸,「你不太可能半年都不顧自己的企業,所以很可能會跑不掉(中國稅務居民身分)」。

 

此外,在全球CRS風潮下,中國也開始追查個人海外所得資訊。段士良表示,台商個人及其企業只要被列為當地稅籍,海外帳戶極可能被完全掌握,不管是在開曼群島、瑞士存款帳戶,都可能被課稅。

 

若在中國大陸的台商反悔,想將資金引渡出境,KPMG執業會計師暨發言人張芷表示,台商如果想把企業資金匯出,在中國大陸外匯管制下,必須經過審批,且企業都限定為海外投資或進銷貨的營業用途,其資金才能匯出。在台商個人資產部分,同樣也得經過當地銀行申請通過,資金才能匯出,因此要讓資金出境都有一定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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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營所稅查核 緊盯二類疏失

2018-09-06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注意了!各地國稅局即將陸續展開106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5)日指出,營利事業對結算申報資料,應再次審查,最常見的稅務違章或疏失情形,主要包括收入短漏報、成本及費用未取得憑證等,如發現須在國稅局查核前完成補報補繳。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國稅局官員指出,每年都有許多營業人,對於收入申報不熟悉,導致發生各種違章的樣態。其中北區國稅局特別重視公司的財務操作申報,第一是,當營利事業如有出售股票的情形,必須是持有期間滿三年以上,才可減半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另一財務操作面常出現的問題是,公司處分境內基金的利得,雖然免徵所得稅,但如果是境外基金,我國現行稅法並無免稅優惠,營利事業應特別注意,避免將出售境外基金利得列為證券交易所得,導致漏報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

 

整體而言,還有以下幾種情況為常見的疏漏,營利事業可特別留意:

 

一、當公司因註銷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而領回剩餘款,此時應申報為其他收入,但經常有營利事業忘了報。

 

二、最嚴重的是部分公司利用負責人或親友個人銀行帳戶,收取公司貨款,隱匿交易事實,逃漏營業收入。官員說,此種情況如遭稅局查獲,將遭補稅加處罰。

 

三、在列報成本費用時,營利事業必須注意,不能將屬個人消費或其他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支出,列報為營利事業費用。例如交際費,就必須依規定取得憑證,並經查明與業務有關,才能予以認定。如果要列報「特別交際應酬費」,營利事業必須檢視,要符合有外銷收入且實際取得外匯收入等要件,並以當年度外銷結匯收入2%為限。

 

四、營利事業在計算境外所得在來源國的已納所得稅額可扣抵限額時,要記得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的所得額,計算限額,而非直接以境外收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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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中國啟動CRS 境外收入被掌握 6類人有大麻煩了

2018-09-05世界日報 中國新聞組/北京5日電

9月起,中國首次與其他部分國家交換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CRS),稅務機關將掌握個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在面臨巨額資金來源不明審查的同時,還得補繳大額的個人所得稅。代表已經移民、在境外有金融資產、設立海外家族信託、國際貿易企業主、用海外公司投資理財者、在境外配置大額保單等六類人有大麻煩了。

 

中國經濟網報導,中國實施CRS後,將以「稅收居民」身分而非國籍信息來判定進行信息交換。舉例來說,若是法國國籍,但是長居中國,並且在中國工作,就屬於中國的稅收居民,在境外的金融帳戶信息需要交換給中國稅務當局,而非法國稅務當局。

 

據報導,另一類就是在海外持有殼公司進行投資理財,以及已在海外設立家族信託的中國公民,尤其是中國早期富豪最喜歡在新加坡、香港、紐西蘭、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庫克群島、耿西島等設立家族信託,目前這些國家和地區已都成為CRS簽約國家和地區。一旦被查詢到海外巨額收入,相關人員可能面臨巨額的個稅補繳,以及海外設立公司的25%企業所得稅。

 

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很多人熱中到香港買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額達到一定水平也是要進行信息交換的。據了解,香港也是CRS簽約地區,因此香港的保險公司有義務將歷史上購買過大額保單的高淨值客戶的保單資產信息,報告給國家稅務總局。

 

報導指出,專家表示,在CRS的影響下,由於離岸金融工具也作為信息而被申報,再想透過離岸金融來達到隱藏資產、逃稅、避稅變得困難。另外,對於高淨值的「富人」而言,如果信息不正確披露或沒有披露,不但資產會被凍結,也將面臨稅務機關的罰款、訴訟,涉及欺詐、造假、逃稅的將負嚴厲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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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中國CRS發威 紐澳數千華人帳戶被凍 21兆美元資產恐無處藏

2018-09-05世界日報 記者戴瑞芬、翁至威/綜合報導

中國9月啟動首次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CRS)對外資訊交換,包括澳洲、紐西蘭已有數千個華人帳戶被封鎖,超過21(萬億)美元(144兆人民幣)隱祕資產無處藏身,主因是客戶未提供個人資訊,除了中國客戶外,台商也可能受波及。

 

勤業眾信稅務部執行副總、會計師陳文孝表示,因應國際洗錢防制風潮,台商必須能交代清楚資金流向及原因,否則資金將動彈不得。建議台商應適時修改投資架構、營運交易流程等,讓一切能合乎洗錢防制規定。

 

中國基金報報導,中國與紐澳進行金融帳戶和稅務資訊交換,除了開戶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分證號碼、住址、生日、帳戶號碼、帳戶餘額等,還有每年出現的重大交易。另外銀行存款帳戶、託管帳戶、保險合同等,都會由雙邊國稅務局共享。

 

報導指出,紐西蘭、澳洲各大商業銀行因應CRS資訊交換,已經凍結了數千個帳戶,要求確認開戶人是否屬於外國納稅人,查稅對象主要涉及大批中國人。

 

包括中國、澳洲及紐西蘭都是在9月首次交換CRS資訊國家名單中,因此澳紐等地再現海外帳關停潮,數千銀行帳遭凍結調查。

 

澳洲國有銀行Kiwibank發言人表示,銀行已向3000名外國客戶發送信件,要求補充海外稅務狀況資訊。

 

陳文孝表示,更精準說,這些華人帳戶並非「被封」,是因應國際洗錢防制潮,須說明清楚資金流向及移動原因,否則將無法動用。

 

陳文孝指出,資金要在海外帳戶間流動,必須向銀行說明清楚,否則恐涉及洗錢防制問題,如果是盈餘匯出,表示是股東關係;如果是買賣,應具備採購或銷售合約;各種資金流動,都必須要能夠清清楚楚向銀行說明,不只是紐西蘭、澳洲,其實台商在海外的OBU帳戶,如果移動原因不清不楚,資金也同樣無法動用。

 

而許多台商在中國有「小金庫」,陳文孝也重申,未來資金從甲帳戶移動到乙帳戶時,必須清清楚楚交代流向及原因,否則可能會遭當局懷疑逃漏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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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選舉獻金收據多 列舉扣除限制也多

2018-09-06聯合晚報 記者陳儷方/台北報導

今年年底的九合一選舉1124日舉行,超過2萬名候選人完成登記,納稅義務人今年如果對政黨、擬參選人有捐款,明年5月報稅時可列舉扣除,不過,每申報戶上限僅20萬,而且有些參選意外狀況,也會讓這張捐款收據變成沒用的收據。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指出,個人如果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依照政治獻金法規定,申報綜所稅時可以扣除,但限制多多。包括: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每一申報戶每年對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捐贈的可扣除總額,不得超過申報戶所得總額的20%,且以20萬元為上限。

 

國稅局也提醒,部分情況下的捐款收據無法用來做為列舉扣除之用,例如:收據格式不符、擬參選人返還捐贈的政治獻金、沒有完成登記成為候選人或候選人資格遭撤銷、捐錢給105年立委選舉得票率不到1%的政黨,這些情況的捐贈收據,國稅局都不認。

 

根據中選會公布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概況,得票率超過1%並由多至少排列,依序為: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時代力量、新黨、綠黨、台聯黨、信心希望聯盟、民國黨,共9個,對以上9個政黨的捐贈收據都可以申報列舉扣除,其餘得票率不到1%的政黨,捐贈收據無法列舉扣除。

 

描述: 捐贈節稅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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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股利所得多 捐贈節稅誘因小

2018-09-06聯合晚報 記者陳儷方/台北報導

公益慈善團體要留意了,高股利所得者透過捐贈,進行節稅規劃的誘因,今年大大降低。會計師指出,年底是高所得納稅義務人的捐款旺季,時間通在落在10月至11月,透過捐贈以降低所得稅適用稅率,不過,今年狀況有點特殊,因為今年股利所得可選擇分開計稅,稅率僅28%,捐贈節稅對高所得者,已經沒有太大誘因。

 

舉例來說,高所得納稅義務人的所得稅適用稅率最高為40%,所得內容又以股利所得為多時,以往年度股利所得要併入所得總額課稅,亦即股利所得也要被課40%的稅率,但今年度的股利所得稅率大降至28%,分開計稅再合併報繳,股利所得這一項收入所適用的稅率,遠低於以往併入所得總額計算後要適用40%的稅率,納稅義務人自然沒有必要透過捐贈,增加扣除額,降低所得淨額,以適用較低稅率。

 

勤業眾信稅務部協理王瑞鴻說,過去每到年底,公益慈善團體會有較為可觀的捐款進帳,但今年開始,因為股利所得可分開計稅,高所得者是否還會再透過捐贈節稅,那就不一定了,要看主要所得來源是薪資,還是股利所得而定。

 

如果高所得者的所得,主要來自於薪資,持續捐款做公益做慈善沒問題,因為可以增加列舉扣除,降低所得淨額,以適用較低稅率,反正錢不捐,也是會被政府收走。

 

描述: 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18/09/06/6/5229717.jpg&x=0&y=0&sw=0&sh=0&exp=3600

 

但如果高所得者的所得主要來源為股利所得,是否維持往年捐款水準,就真的說不準了,這類高所得者的所得,扣除股利的部分之後,適用稅率已降低,即使規劃捐款節稅,也不具有明顯的邊際效益。稅務專家認為,這就是公益慈善團體今年要特別留意捐贈收入是否如昔的原因。

 

此外,今年比較特別的,還有年底的九合一選舉,捐贈政治獻金的情況會比較多,政治捐獻也可以列舉扣除,但節稅金額非常有限,無論多大筆的捐贈,每一申報戶的列舉扣除額不得超過20萬,節稅作用很小。王瑞鴻說,近年選舉捐款以小額為多,一般使用標準扣除額的納稅義務人,小額捐款給政黨或擬參選人,也不一定選用列舉扣除額的方式報稅,所以政治獻金的捐款,用來做節稅目的的情況,並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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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父母有房子要贈與子女 究竟要如何合法節稅?

2018-09-06聯合新聞網 永然文化出版

一、父母與子女贈與房子,也要重視節稅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所以民眾只能「節稅」,切勿逃漏稅。就以父母贈與房子給予子女,涉及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此時也有注意「節稅」技巧的必要。

 

二、房地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父母贈與房子予子女,土地所有權移轉於子女名下,依《土地稅法》的規定,要繳納「土地贈值稅」,此時應依「土地之公告現值」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至於房屋的部分,依《契稅條例》的規定,要繳納「契稅」;此時應依「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申報繳納「契稅」。

 

三、父母贈與房地予子女的贈與如何節稅?

 

由於父母贈與房地給子女,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除同法第21條規定的「扣除額」(註1)及同法第22條的「免稅額」(註2)後的「課稅贈與淨額」,課徵10%15%20%之贈與稅。

 

父母贈與子女房地產就要充分運用「扣除額」及「免稅額」,藉以降低「課稅贈與淨額」而節「贈與稅」。

 

例如:甲、乙二人為夫妻,共同生育一子丙,甲名下有一房地要贈與予丙,此時如何為之,可以節贈與稅?

 

甲可將其房地所有權的二分之一贈與予妻乙,另所有權二分之一贈與予子丙;夫甲贈與予妻乙的部分

 

課「贈與稅」(註3);至於夫甲贈與子丙的部分,享有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的免稅額。接著再由妻乙將受贈自夫甲的所有權二分之一再贈與予子丙,此時也可以享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的免稅額。基於以上分析,運用此種方法,可以享有夫、妻各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的免稅額,進而節贈與稅自不在話下!

 

倘若不循此方式,而逕自由父甲將房地所有權全部贈與丙,則僅能享有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的免稅額;兩者相較,自以前者方式的節稅效果較佳!

 

(房地合一施行後之相關贈與稅節稅問題,請見頁19〈房地合一後,贈與恐難節稅〉一文,摘錄自「房地產買賣借名繼承與贈與法律手冊」)

 

(本文作者李永然律師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

 

1: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2:每人每年贈與可減除免稅額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

 

3:「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參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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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在中國住滿183天即為稅務居住者 要報繳所得稅

2018-09-06經濟日報 記者陳儷方╱即時報導

雖然兩岸關係不佳,但仍有不少台灣人在中大陸工作,中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重大變革,明年11日生效,對於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台灣人,影響頗大,因為課稅對象從住滿一年,大幅縮減至住滿183天,就成為稅務居住者,必須在中國報繳個人所得稅。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相較於現行稅法,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居民等在現行稅法下屬於無住所個人,以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為判定居民標準,但新稅法183天的標準,將大幅收緊居民個人的時間判定標準。可以說,只要在中國大陸工作,幾乎都會成為其課稅對象。

 

不過,會計師目前仍不確定,五年例外規則是否延續?會計師指出,現行個稅法針對「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居民」規定之「五年例外原則」,亦即對於已構成中國稅務居民但未滿足連續五年是中國稅務居民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居民」,其境外取得所得,例如,境外公司支付的股利所得,或是境外財產轉讓所得等等,可免於繳納中國個稅的規則,是否也會改變,可能要等新的個稅法實施條例修正後,才能確認。

 

另外,中國個稅法也引入反避稅條款,稅務機關調查收入後,有權進行納稅調整,補徵稅款並加收利息,安永會計事務所表示,目前已有80多國家或地區,包括:香港、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確認將與中國交換涉稅金融帳戶資訊。

 

不過,台灣跟中國大陸之間,目前並無類似協議,已成為或即將成為中國稅務居住者的台灣人,暫時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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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和大陸比賽照顧台商

20180907 旺報 本報訊

大陸91日開放台胞申請「居住證」,正好碰上全國人大通過新版所得稅法,增列對「稅務居民」海內外收入全部課稅規定。同時,大陸「肥咖條款」自本月起全面啟動。台商憂心取得居住證會不會變成「自投稅網」多繳稅。儘管國台辦已出面澄清,居住證和課稅問題無對應關係,但仍不足以安台商惶惶之心。

 

台胞居住證甫開放申請,就和大陸稅務新政糾結在一起。8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次日就是台胞居住證開放申請首日,再者,大陸稅務機關9月全面啟動肥咖條款,首次與多國交換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資訊,開始海外追稅。上述三件同時發生的重大事件,其適用資格、身分規定雷同;申請居住證主要資格是一年內在大陸居住滿183天,正好是新版所得稅法規定的稅務居民居住期限相同,居住滿期的人,海內外收入都要在大陸繳稅。

 

陸方已給予台灣(及港澳)的「稅務居民」5年寬限期,即新版所得稅法於明年元旦生效滿5年後,才開始試用海內外收入全部在大陸繳稅的規定。但不少台商擔心,一旦取得居住證,可能立即成為大陸稅務機關掌握海外收入資訊的對象;更何況,肥咖條款本月就要全面啟動,持有居住證的台胞,難保不會被「優先」追查其海外金融資產是否曾逃漏大陸稅款。

 

面對台商圈如此憂心忡忡,國台辦日前已澄清,台胞取得居住證和課稅問題沒有對應關係。就台商申辦居住證實況來看,這項證件主要屬性是「惠台」,因而大陸官方盡可能地簡化手續、放鬆審查標準,希望它能普及於廣大台商。譬如,有媒體發現,官方部分承辦人員對申辦者在陸居住是否滿183天,並未斤斤計較詳查,只看其就業、就學等證明屬實,幾分鐘就核發居住證。由此可見,台胞居住證主要是用於對台工作,目的為便利台胞在大陸居住之日常活動,不是課稅準據;它可以和稅務切割開來,橋歸橋,路歸路。

 

不過,大陸課稅權責畢竟在稅務機關,自有其完整的課稅法令規範和實行模式,台商若有稅務問題,還是必需直接面對稅務機關,各級台辦最多扮演事後協助角色。若兩岸官方能維繫制度性稅務交流合作機制,台商涉稅才能有比較周延的保障;特別是當下大陸肥咖條款正在全面啟動,新版所得稅法即將生效情況下,台商更需要稅務方面的權益協商與保障。

 

其實,兩岸雙方早已有了制度性稅務交流合作制度,只是一直被台灣方束之高閣;馬政府時期雙方於20158月在福州簽署的《兩岸租稅合作協議》,其全名為《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該協議文本內容,對於兩岸雙方之一方居住者(稅務居民)在另一方之所得,如營業利潤、股利所得、轉讓股份收入等,均作了具體的稅負減免及扣抵規定;同時也建立了合作解決稅務爭議及共同防範逃漏稅的制度設計。該協議既能照顧在陸台商,亦可鼓勵陸商擴大投資台灣,本質是兩岸平等互惠。

 

可惜,《兩岸租稅合作協議》「生不逢辰」,簽署時已是馬政府尾聲,加上「太陽花反服貿」餘波衝擊,以致無法進入立法院審查程序而形同擱置。蔡政府上台後,以該協議需配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先行立法為理由,推拖不處理至今,形同冰凍該協議。

 

如今大陸課稅形勢「風雲緊急」,蔡政府若有照顧台商的心,實應即刻以特案特辦方式,責成行政、立法兩院「提審」《兩岸租稅合作協議》,並要求儘速通過實行,別再等待渺無蹤影的監督條例了。

 

正如昨(6)日《中國時報》社論「居住證的陽謀與蔡政府的陰謀論」所指出,居住證是大陸創造台灣居民「用腳投票」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的「陽謀」,面對大陸的攻勢,蔡政府應消極應對,坐視客觀情勢更不利台灣,或務實改變策略讓《兩岸租稅合作協議》生效,積極保護台商利益,答案應該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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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台幹、台商 在陸稅負恐增

20180907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大陸個人所得稅改明(108)年1月上路。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指出,在勞務、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原先20%的稅率,都將列入3%~45%的綜合所得計算稅率;而企業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與對企業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也一併列入經營所得計算5%到35%稅率。

 

由於過去分開計稅的項目即將合併計算,也代表適用稅率將提高。雖然這次大陸稅改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調高至每年6萬元人民幣(下同),但對於高所得者如台商、台幹的整體稅負仍會增加。

 

安永人力資本諮詢服務資深經理陳人理表示,新制之下,多重收入來源的台幹與台商薪資勢必有所影響,因為台幹本來就有每年5.76萬元的外籍白領減除費用,等於減除費用部分僅微幅減稅,而且合併計稅後反而適用高稅率。

 

大陸稅制過去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月份稅率(3%~45%)為基礎。陳人理指出,此次稅改將月份稅率級距調整為年度級距,並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而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若以舊制而言,假設台幹在大陸製造廠工作,每年薪資收入為70萬元,並且有出版個人著作年收入10萬元,過去為70萬元扣除掉5.76萬元外籍減除額後適用綜合所得30%稅率,而10萬元的著作收入為20%稅率,總計繳稅21.272萬元。

 

但是在新制下,台幹年收入改為合併計稅,等於是70萬元薪資所得與10萬元著作收入都合併計算,其適用稅率因此上升到35%,而且無法分開計稅,總計繳稅28萬元。

 

陳人理認為,新制也將大陸稅籍範圍放大,「未來台商台幹有可能被大陸以較重的稅負課稅」。

 

描述: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8-09-07/clipping/656/a12a00_t_01_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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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稅負將加重 陸影視圈料洗牌

20180907 旺報 特派員吳泓勳/上海報導

近期浙江橫店各影視工作室陸續收到通知,終止定期定額課稅徵收,改採查帳徵收法。部分小型製作公司屢傳被查帳,加上大陸多個影視主管部委發話緊盯天價片酬,大陸知名導演、製作人劉江認為,稅制改變恐造成製作成本抬升,但就長期而言或能出清過剩產能,可藉機汰除一批不專業公司,讓大家冷靜下來專注於內容。

 

另據廣發證券研究報告指出,大陸影視明星片酬價格下行,在短、中、長期都是大趨勢,將深度改變影視劇的成本結構,進而影響產業鏈中游的影視CP商,以及下游影視平台網站與電視台等。

 

官方嚴管 業者自覺

 

實際上,近期大陸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聯合發話,點名將積極管理影視行業出現天價片酬與「陰陽合同」逃漏稅等問題,引起業者自覺發聲。劉江說,過去影視圈因為大量熱錢湧入,導致很多惡性競爭,包括演員片酬飆漲、各種數據作假等問題產生,現在行業就是在自食其果。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上月11日,影視網站如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等,聯合6家影視製作公司發表聯合聲明,強調「共同抵制藝人天價片酬現象」與逃漏稅及陰陽合同等違法行為。

 

節約支出 提升利潤

 

隔天大陸電影圈隨即以華誼兄弟為會長單位,匯集博納影視、橫店影視、樂視花兒影視等400多家集結的橫店影視產業協會,發布《關於「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秩序、促進影視精品創作」的倡議》。

 

廣發證券指出,按照該行業倡議書所提出的「演員片酬比例不得高於40%」估算,能讓影視劇的總成本節省約10%,反過來可以有更多預算投入製作、後期、宣傳等。同時演員成本下降,在長期也對影視劇價格有一定的影響。

 

以愛奇藝為例,先前聲明中表態未來內容開支比例,將保持在收入約80%,一旦演員成本下降,對產業下游議價能力提升,可因此節約購買或製作內容的支出比重,反向提升利潤,同時得以在預算規模不變之下,採購更多影劇並累積版權庫存,加深公司的長期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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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中國啟動稅改 台商得留意5年例外規則

20180906 工商 林昱均

中國啟動稅改,未來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即爲中國稅務居民。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指出,台商目前雖有5年例外規則,也就是要連續5年皆為中國稅務居民才須要繳中國境外所得,但新稅法183天的標準將大幅收緊台商的時間判定標準。

 

現行中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針對「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居民」規定之「5年例外規則」 ,對於已構成中國稅務居民但未滿足連續五年是中國稅務居民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居民」,其境外取得之所得如境外公司支付的股息所得和境外財産轉讓所得等,可免於繳納中國個稅的規則。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營運長劉惠雯認為,該條款搭配183天稅務居民原則下,如果台商近幾年就面臨5年門檻,可能得考慮近期內出境滿183天做解套,以免境外所得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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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避稅天堂不復存在 陸富豪難遁形

20180907 旺報 記者梁世煌/綜合報導

長期以來,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很多富人或企業都悄無聲息地將自己的巨額資產轉移到所謂的「避稅天堂」,例如巴哈馬、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盧森堡等,但面對「全球徵稅」時代來臨,這些避稅天堂多數已經「淪陷」,連帶包括大陸互聯網三巨頭──阿里巴巴、騰訊、百度在內的大陸企業都難免受到影響。

 

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目前阿里巴巴、騰訊、百度在「避稅天堂」之一的加勒比海地區的開曼群島都註冊有自己的離岸公司。這些離岸公司在註冊地均享有極輕微、甚至全免的賦稅,更重要的是,幾乎所有的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都與主要經濟大國簽署避免雙重徵稅條約,使得包括大陸在內的各國企業趨之若鶩。

 

據了解,類似阿里巴巴在海外註冊離岸公司的金融中心,除了加勒比海地區外,還有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達群島、塞席爾群島、薩摩亞群島、曼島等,多數為島國。它們的優勢便是以法律手段制訂並培育出一些特別寬鬆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成立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

 

不過,隨著今年9月,大陸政府陸續與其他CRS(金融帳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準則)參與國完成首次資訊交換,上述避稅天堂或將風光不再。

 

畢馬威中國稅務諮詢蕭文燦指出,過去這些離岸公司無須繳稅,公司利潤只要不分配到個人股東層面,在現行稅法下,股東亦無需繳稅。但在CRS之後,這些所謂的「隱匿性收入」都將完全透明化,如此一來,大部分「避稅天堂」將因加入CRS而不復存在。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尚不清楚在這些離岸金融中心設立帳戶的大陸企業或富人,因CRS推出之後所受的影響範圍,但鑑於目前有100多個國家(地區)已經承諾加入CRS體系,這些國家(地區)之間的涉稅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網路將逐步建立,不少大陸富人的資產在這張大網裡將很難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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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台商境外所得 陸擬課稅

20180907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台商目前在大陸有「5年例外規則」,只要不是連續5年為大陸稅務居民,境外所得免繳稅。不過,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營運長劉惠雯指出,這次大陸稅改,有可能在後續一併消除5年例外規則,台商境外所得恐怕不得不課稅。

 

根據現行大陸個稅法是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居民連續5年為大陸稅務居民,才須繳納境外所得,如果中間有中斷1年就不適用。不過,劉惠雯坦言,現在台商在大陸稅改新制下,如果有廠房、事業在大陸,勢必得住滿183天處理業務,也代表未來極可能須繳納境外所得。

 

另外,現在大陸與103國已簽署「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台商個人及其企業只要被列為當地稅籍,海外帳戶極可能被完全掌握,不管是在開曼群島、瑞士存款帳戶,未來都可能被課稅。

 

劉惠雯認為,目前台商、台幹如果是置產在台灣,受限於兩岸租稅協議未通過,大陸無法查到所得,自然毋須繳稅。不過,如果是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金融帳務資訊仍然會被掌握並予以課稅。

 

除此之外,劉惠雯也提醒台商,稅務資訊透明化不只是課稅問題,還可能有個資挪用情況,因為這次稅改大陸引入納稅人識別號制度,並授權各政府部門相互分享民眾的稅務資訊,包括公安、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單位都能查看。

 

劉惠雯表示,大陸的納稅人識別號未來也將整合帳戶資訊,包括納稅人子女教育、重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附加的扣除額度都在其中,換言之,民眾個資也將被其他大陸政府部門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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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網路賣家漏報1.7億元

2018-09-06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個人在網路銷售遊戲點數很常見,不過,近期稅局仍查獲不肖營業人未誠實申報,漏報稅額逾億元,遭補稅850萬。適逢近期各地稽徵機關展開營業稅查核,據了解,國稅局近期將加強稽核網路賣家,揪出逃稅大戶。

 

近年來網路賣家逃漏稅仍層出不窮,查獲案件補稅加罰金額動輒數百萬。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國內遊戲產業相關之電子勞務消費熱絡,近來也常有民眾向稅局反映,消費該類商品或勞務時未取得統一發票,讓稅局不得不加強稽查力度。

 

中區國稅局表示,稽徵實務隨時代演進,已運用大數據資料分析,交叉比對跨機關資訊通報資料、各項數據及課稅資料,就能掌握市場交易等相關商流資料,讓沒有誠實申報的賣家幾乎無所遁形。

 

該局近期就查獲某網路賣家銷售遊戲點數等商品,雖有登記稅籍,但並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與申報繳納營業稅,統計短漏報銷售額達1.7億餘元,除補徵營業稅額850萬餘元外,並依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規定擇重處罰。

 

該局呼籲,如個人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其每月銷售額已達貨物8萬元、勞務4萬元門檻,就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如每月銷售額已達20萬元,就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

 

稅局強調,針對稅務違章情況將持續展開稽查,如營業人發現有不慎違漏情事,應立即向稽徵機關補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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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合法登記廠房轉租 房屋稅課不得減半

2018-09-06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針對直接生產使用且合法登記的工廠廠房,稅務局強調其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但如果廠房已經轉租,就不符合減半徵收規定,應恢復按營業用稅率核課。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舉例指出,轄內甲公司原有廠房1,000平方公尺,已申請按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經稅務局核准在案,隨後因故將其中500平方公尺轉租給乙公司繼續作工廠使用,此時,轉租之工廠即需向稅務局申請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以免受罰。

 

該局說明,稅法中所指合法登記之自有工廠,是指工廠如為公司或法人組織,其房屋為公司或法人本身所有;工廠為合夥組織者,其房屋為合夥事業所有,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工廠營業負責人所有;工廠如為獨資者,房屋應為工廠營業負責人本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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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特種車輛變更用途 補貨物稅以免受罰

2018-09-06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貨物稅針對符合規定的特種車輛,如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消防車、警備車等,設有免徵貨物稅優惠。不過,國稅局提醒,如果變更期原使用目的,應記得補繳貨物稅,否則將遭稅局補稅及處罰。

 

中區國稅局舉例,依貨物稅條例規定,為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與高齡人口等輪椅使用者權益,自201526日起五年內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的車輛,可以準備買賣合約書、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貨物稅完稅證明文件等,向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或原進口地海關申請退還已納之貨物稅。

 

不過,如果該車輛在完成登記五年內,變更拆除載運輪椅使用者設備時,就應補繳原免徵之貨物稅,否則經稅局查獲,除補徵稅款外,也會按補徵稅款處一至三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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