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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304 十六則重點新聞


 0302-0304一週新聞重點

1】收入逾20萬適用5%營業稅率 營養午餐業其他零售 獨立計稅

2】台南防疫紓困減稅 助業者度過難關

3】外派員工陸個稅申報 掌握二要點

4】網路銷售貨物勞務 記得繳稅

5網路交易漏報營業稅 國稅局去年開罰逾1億元

6】產學合作收入 不再全面免稅

7】報稅季將至 留意扣除額新規

8】主動補報信託收入 總額6萬以下免罰

9房東節稅 五支出可列費用

10疫情還在燒 5月報稅研擬分流機制

11】受疫情衝擊者 綜所稅與營所稅規劃可延1個月繳

12】新冠疫情衝擊 所得稅繳納期間可望延長至6月底

13受疫情衝擊者 綜所稅與營所稅規劃可延1個月繳

14】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稅者 可申請延緩繳納

15凱博觀點/全球反避稅的兩大關鍵

16大陸台商海外調貨 留意稅制

 

1收入逾20萬適用5%營業稅率 營養午餐業其他零售 獨立計稅

2020/02/29 工商時報 林昱均

因應新冠肺炎,各學校延後至2月底開學,營養午餐業者已逐步開工。財政部近日發布函釋指出,營養午餐業者若額外經營小額零售,只要該部分每月營業額未超過20萬元,即可比照小規模營業人,適用1%營業稅率與查定營業額機制。

 

財政部官員指出,該函釋主要將營養午餐業者的營收切成兩塊,一塊是配合政府政策、銷售營養午餐給學校,這部分依照2017年函釋規定,本來就適用1%營業稅率,同樣為查定機制,也就是國稅局認定單一額度計算營業稅,按季課徵。

 

另一部分則是業者在營養午餐以外的銷售,財政部認為,過去稅局要求業者只能供餐給學生或教職員,若有其他業務活動或是銷售餐點給一般民眾,業者的所有銷售額包括營養午餐與其他部分,都要一併計算,通常都適用5%營業稅率、要開發票。

 

在實務上,業者雖以營養午餐為主業,但如今少子化加上學校有寒暑假淡季,業者不得不經營副業,像零售餐點謀生,因此財政部滾動檢討其函釋,認定業者營養午餐活動與其他零售要獨立計算。營養午餐部分,一律適用1%營業稅率。

 

但其他業務收入,若合計未達開立發票標準(每月營業額20萬元),同樣適用小規模營業人標準,即營業稅率1%。而其他收入若逾20萬元,該部分適用5%營業稅率。

 

舉例來說,營養午餐業者A2019年每月營養午餐營業額約50萬元,但該業者也有零售收入約10萬元。舊制情況下,A的營養午餐營業額50萬元、零售10萬元都要適用5%稅率,其稅負為3萬元。

 

相比之下,新制較優惠,A不管是營養午餐或零售都能適用1%營業稅率,實際稅負剩6,000元,有效節稅80%。

 

不過在新制情況,若A在營養午餐外的其他收入超過20萬元,還是要適用5%營業稅率。假設A其他收入為30萬元,營養午餐收入50萬元,其他收入適用5%、營業稅負為1.5萬元,營養午餐維持1%、為0.5萬元,合計為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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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南防疫紓困減稅 助業者度過難關

2020/02/28 中時 曹婷婷

新冠肺炎衝擊不少產業,台南市政府因應疫情衝擊影響,推出減稅、延期或分期繳稅等各項紓困措施,希望協助受影響者度過難關,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為配合中央防疫並減輕受疫情波及者的租稅負擔,指示市府疫情因應小組在現行法規可行範圍推出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及房屋稅等各項減稅措施。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表示,目前推出減稅、延期或分期繳稅紓困措施,包括配合中央補貼政策,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者今(2020)年使用牌照稅減半開徵,營業用車輛如果長時間不使用,車主可持汽車號牌等相關證件,就近向各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未使用車輛期間,可按日免繳使用牌照稅。

 

另外,娛樂業者如因受疫情影響致營收減少,查定課徵娛樂稅之業者,可向財政稅務局申請核實調降娛樂稅,待疫情趨緩、營收恢復後再適時調高。自動報繳娛樂稅之業者,係由業者自行依實際收入申報,娛樂稅負可因實際收入減少而減輕,已具自動調降娛樂稅機制。

 

飯店業者如部分樓層關樓停用,可申請停用期間准以「1層樓」為核准單位,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合法登記之工廠停工期間,如為自有廠房供直接生產使用,仍可繼續享有減半徵收房屋稅。營利事業如已向國稅局辦理營業停業、歇業登記,財政稅務局會依該局通報辦理清查,主動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核定其所適用的稅率。

 

財稅局指出,民眾經確診或隔離檢疫等措施,致有稅捐繳納困難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於稅捐繳納期限前,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診斷證明書、居家隔離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財政稅務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因應這波疫情,財稅局網站首頁也建置「新冠肺炎稅捐e化區」,提供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服務,此外,民眾如有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或補發繳款書、繳納證明等申請事項,可利用該局網站線上申辦,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辦理,民眾在家也可完成稅務申請,亦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網路繳稅,減少接觸感染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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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派員工陸個稅申報 掌握二要點

2020/02/28 工商時報 蔡淑芬

目前中國大陸為了防止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擴散,已陸續有50座城市採取封閉管理,也讓許多台灣企業紛紛延後開工,部分台商也已告知其外派大陸同仁應先暫時留在台灣,等疫情控制較為明朗後再前往。至於已返回當地的同仁,則要求盡量居家工作,使用視訊或電訪方式做兩岸公務溝通。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除了生活及工作上需求,外派大陸同仁亦仍不可避免須處理中國大陸3月即將展開之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申報事宜。目前申報時間仍為3月至6月底。

 

安永也報告一個好消息,近日大陸稅務總局為了防堵疫情,鼓勵民眾盡量減少出入公共場所,降低交叉感染風險,鼓勵個人透過安裝“個人所得稅APP“或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辦理完成稅務申報。據此外派同仁仍可在家中透過網路或APP如期完成申報。

 

此外,自2019年中國個稅稅改後,外籍人員適用全球所得課稅條款,已從連續居住滿5年延長為6年,且全部自2019年重新起算。今年若因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原因,延長了返台的時程,符合一次出境大陸超過30天之坐月子條款,先賺到今(2020)年不計入連續居住滿6年條件,明(2021)年重新計算。

 

安永同時也要提醒外派大陸的台灣員工,今年是中國個人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制度首次執行,許多執行細節或申報軟體亦可能尚未完善,外派員工仍需注意是否需要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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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網路銷售貨物勞務 記得繳稅

2020-03-01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在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下,宅經濟持續發酵,網路交易也越來越頻繁。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無論是境外電商或境內網路賣家,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或勞務,就應依規定報繳營業稅,國稅局將持續辦理相關查核,日前才剛查獲境內營業人銷售遊戲幣,未開立統一發票,漏稅高達862萬元。

 

台北國稅局表示,將持續蒐集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課稅資料,來查核境外電商或境內網路賣家是否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指出,日前查獲境內多家營業人在線上遊戲平台銷售遊戲幣,卻未開發票,漏報銷售額共1億餘元,遭到國稅局補稅862萬元,並依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規定擇重處罰。

 

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在網路上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銷售勞務達4萬元時,就必須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除了境內網路賣家須注意外,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勞務給我國自然人,且年銷售額超過新台幣48萬元者,也必須辦理稅籍登記。

 

官員表示,去年光是台北國稅局轄區,進行網路交易查核作業,輔導境外電商補報繳及查獲補徵營業稅額合計近4,000萬元,罰鍰359萬元;境內網路賣家自動補報繳及查獲補稅合計逾1億元,罰鍰金額也達1億元。

 

國稅局表示,今年將會持續辦理網路交易相關查核作業,呼籲境外電商、境內網路賣家自行檢視是否有未辦理稅籍登記就擅自營業,或短漏報銷售額、稅額等情況,若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自行向所屬國稅局補辦登記、補報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就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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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網路交易漏報營業稅 國稅局去年開罰逾1億元

2020-03-01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在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下,宅經濟持續發酵,網路交易也越來越頻繁。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無論是境外電商或境內網路賣家,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或勞務,就應依規定報繳營業稅,國稅局將持續辦理相關查核,日前才剛查獲境內營業人銷售遊戲幣,未開立統一發票,漏稅高達862萬元。

 

台北國稅局表示,為維持租稅公平,國稅局持續蒐集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課稅資料,來查核境外電商或境內網路賣家是否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指出,日前查獲境內多家營業人在線上遊戲平台銷售遊戲幣,卻未開發票,漏報銷售額共1億餘元,遭到國稅局補稅862萬元,並依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規定擇重處罰。

 

官員表示,「遊戲幣」的取得如果是以現金、商品、勞務為對價,那就代表遊戲幣具有商品性質,必須依規定以遊戲幣價金的全額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在網路上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也就是銷售貨物達8萬元、銷售勞務達4萬元時,就必須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除了境內網路賣家須注意外,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勞務給我國自然人,且年銷售額超過新台幣48萬元者,也必須辦理稅籍登記,目前依據台北國稅局統計,在台登記營業稅稅籍的境外電商共136家,其中有114家仍營業中。

 

官員表示,去年光是台北國稅局轄區,進行網路交易查核作業,輔導境外電商補報繳及查獲補徵營業稅額合計近4,000萬元,罰鍰359萬元;境內網路賣家自動補報繳及查獲補稅合計逾1億元,罰鍰金額也達1億元。

 

國稅局表示,今年將會持續辦理網路交易相關查核作業,呼籲境外電商、境內網路賣家自行檢視是否有未辦理稅籍登記就擅自營業,或短漏報銷售額、稅額等情況,若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自行向所屬國稅局補辦登記、補報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就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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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產學合作收入 不再全面免稅

2020-02-28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產學合作課稅模式即將大幅變革,財政部本周函釋,今年71日起,專題研究、檢測檢驗、技術服務、物質交換、諮詢顧問及創新育成等六類產學合作收入可免徵營業稅;但是技術移轉、智慧財產授權及轉讓費用,將課營業稅。

 

賦稅署指出,針對產學合作銷售額是否課徵營業稅,已經有很多年的討論,根據1986年函釋,產學合作代辦各項研究所取得的收入,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所規範的「教育勞務」,可以免徵營業稅;不過去年初又進一步認定,僅人才培育費用屬於免稅的「教育勞務」,其他產學合作項目如諮詢顧問、專利申請、技術移轉等收入,是應該課徵營業稅的。

 

官員指出,歷經教育部重新檢視法律適性後,建議除了教育勞務之外,亦可將部分銷售情形視為「研究勞務」,同樣可依營業稅法免課營業稅,財政部也於本周滾動發布最新函釋修正。

 

最新函釋主要適用範圍為專科以上學校,只要能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及《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的規定,包括專題研究、檢測檢驗、技術服務、物質交換、諮詢顧問及創新育成等六類產生的銷售額,可視為研究勞務,免徵營業稅。

 

然而並不是產學合作中所有項目都可以納入免稅範圍,官員表示,包括技術移轉及智慧財產權的授權及轉讓費用,即相關授權金、讓與金等,都是基於研究成果產出再運用的銷售行為,還是要課徵營業稅。

 

官員表示,除了前述應稅及免稅項目,若產學合作結束後,研究成果是歸屬於教育機構,而非合作企業及機構,也不會產生收入,不會有課徵營業稅的問題。

 

新版產學合作課稅規定,將於新的學年開始上路,即以簽約日在今年71日以後合作的案件適用;如果是在此篇函釋發布日前,已經依據去年函釋辦理產學合作取得的收入,尚未核課營業稅的規定,也可以從新制課稅,溢繳的情況也可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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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報稅季將至 留意扣除額新規

2020-03-03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將來臨,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昨(2)日提醒,今年申報時要注意「特別扣除額」等相關新制。首先,薪資所得扣除額未來除了定額扣除20萬元,還可以採「名模條款」核實申報減除;其次,將新增每人每年12萬元的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已使用長照服務的申報戶皆有機會適用。

 

安侯建業會計師游雅絜指出,過去「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只能採取定額方式減除,雖然每年有20萬元可定額減除不課稅,但今年新增另一個選擇,受僱者如果在去年度負擔「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等三項工作所需必要特定費用,可以在申報時主動申報、核實認定扣除額,此即稅法上所稱的「名模條款」,但是要注意每項抵減上限為薪資收入的3%

 

舉例而言,以年薪200萬元的上班族A先生為例,如果與職業相關的三類特定費用分別為8萬元、9萬元及8萬元。游雅絜指出,A先生雖然有25萬元支出,但因為每項最多只能主張3%,因此可扣除上限只有18萬元,因此直接選擇採定額減除20萬元較有利。

 

游雅絜表示,以另一位B小姐為例,假設B小姐年薪300萬元,三項共可扣除上限也提高至27萬元,如果B小姐的支出狀況跟A先生一樣,她就可以全數減除25萬元職業相關支出,將比定額減除20萬元優惠。

 

游雅絜表示,另一項新制則是「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就是固定採12萬元定額減除,只要能證明符合長期照顧的事實,取得資格證明文件即可,不必就支出金額逐一蒐集憑證。

 

高雄國稅局提醒,長照扣除額有排富條款,包括適用綜所稅稅率在20%以上的高所得戶、股利所得採28%分開計算稅額的大股戶,或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的高所得者,都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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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動補報信託收入 總額6萬以下免罰

2020-03-0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提醒,2019年度取得的信託所得,申報期限已經截止,若有漏報情形,主動補報後,信託所得在6萬元以下可享免罰。

 

官員表示,今年1月雖遇到春節,申報期延長到25日,但還是有受託人尚未向國稅局申報去年度信託所得,呼籲民眾若有不慎漏報,可以主動補報,即可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減輕罰則,信託年度的所得額在新台幣60,000元以下免罰;所得逾60,000元以上則罰則減半。

 

官員指出,信託是民眾處理財產的一種常見方式,除了最近政府力推的公益信託之外,也有普通的民事信託,像是阿公要留錢給孫子,怕孫子太快花完,所以就請爸爸當受託人,讓爸爸去處理這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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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房東節稅 五支出可列費用

2020-03-0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台北國稅局表示,對於合法報稅的房東而言,要留意有五類支出可以列為租賃所得必要費用,除了常見的折舊、稅費、保險、房貸利息等固定費用,主要的節稅重點在於裝潢修繕費。在房屋大幅裝修的年度中,房東要留意保存核實申報所需要的各類單據,才能如實享受節稅措施。

 

官員指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有出租收入的房東必須申報房屋租賃所得,以全年租賃收入為基數,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餘額才會列為所得額;除非這位房東無法提出確實證據,或證據不實,國稅局才會依財政部頒減除標準調整收入。

 

官員表示,去年報稅時就有一位甲君犯了錯,其申報2017年度綜所稅時,列報房租收入42萬元,其中修繕費35萬元、折舊5萬元,所以租賃所得只有2萬元,但由於沒有提出修繕費支出證明文件,最後國稅局重新以部頒標準計算,核認租賃所得239,400元。

 

官員表示,這位甲君主張他確有修繕房屋,想用估價單證明,但國稅局認為估價單並非正式的憑證,且估價單並未註明房屋所有人姓名及房屋坐落地址,因此不能核認甲君的房屋修繕費支出。

 

官員表示,可以提出的必損耗及費用,首先是折舊費用,須以房屋成本相關證明文件為主;第二則是裝潢修繕費,應檢附註明房屋所有人姓名及房屋坐落地址的統一發票或收據;第三則是地價稅、房屋稅等相關稅費,須減費繳納證明;第四則是房貸利息,須要檢附金融機構開立的繳息收據或證明清單;第五是出租標的物的財產保險,須檢附繳費收據等。

 

如果無法提供以上單據讓國稅局如實認列,官員表示,國稅局會將整筆收入依據部頒標準,核定所得當中的43%為必要損耗及費用,就剩下57%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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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疫情還在燒 5月報稅研擬分流機制

2020-03-02中央社 / 台北2日電

新冠肺炎疫情未歇,接近5月報稅季,國稅局呼籲民眾儘量網路報稅,今年起,超商也開放查調所得、繳稅,若真要臨櫃申報,記得善用線上預約取號功能,國稅局也正在研擬分流機制。

 

5月報稅季將至,高雄國稅局表示,今年申報期間為51日至61日止,424日會先陸續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碰上新冠肺炎疫情,減少報稅人潮,避免群聚感染,為今年最大挑戰。

 

雖然近年網路申報比重已相當高,但其中不少是到國稅局,由稅局人員輔導完成申報,也有一定比例民眾會到國稅局查調所得;民眾選擇跑國稅局原因很多,可能是不熟悉電腦操作或需要稅務諮詢,也有部分是因為子女上班,委託父母到國稅局申報。

 

不過,今年碰上新冠肺炎疫情,國稅局也相當緊張,深怕申報人潮群聚一室,造成群聚感染,尤其是每年51日勞動節,更是申報人潮高峰。

 

高雄國稅局呼籲,今年在家上網申報最好,申報期長達32天,24小時在家都可完成;家中沒有讀卡機也沒關係,查調所得所需的「查詢碼」,今年開放到四大超商、操作i-bon等多媒體事務機(KIOSK)就可取得,從428日起就開放查詢。

 

高雄國稅局說,有了「查詢碼」後,回家上綜所稅申報網站,搭配輸入身分證字號及戶籍謄本上的戶號,一樣可線上報稅,不用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在稅額試算部分,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案件,今年也可在超商KIOSK列印繳納單,完成繳款,比起往年,超商能協助的功能更多。

 

中區國稅局表示,如果去國稅局,主要是為了解決稅務疑問的民眾,也可利用「AI智能文字客服」或電話諮詢。如果真的得上國稅局,記得先利用各地國稅局的線上預約取號功能,等快輪到自己再出門,避免現場久候,增加感染風險。

 

中區國稅局說,考量民眾還是有臨櫃申報需求,五區國稅局都正在研擬分流機制,例如若場地許可,可增加戶外申報區,或限制同時間進場人數,分區申報等;另外,呼籲過去習慣委託父母報稅的年輕人,今年可多多利用網路申報,減少長輩出門感染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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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受疫情衝擊者 綜所稅與營所稅規劃可延1個月繳

2020/03/04 中時電子報 中央社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針對受疫情影響的納稅人、企業負責人,財政部正研擬延期繳稅方案,受衝擊者,4月使用牌照稅、5月房屋稅、綜所稅、營所稅都包含在內,平均可延期1個月繳納;近期將公布具體作法。

 

財政部官員表示,45月有多項稅目要繳納,除4月的使用牌照稅,5月還有房屋稅,個人綜所稅及企業營所稅,考量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納稅人、企業負責人及醫療人員可能受隔離影響,導致無法如期繳納,因此針對少數受影響對象,放寬繳稅期限。

 

財政部官員說,不過,對哪些對象符合延期繳納條件,目前還在研議,等對象、範圍確定,會連同延長繳納期限,儘快對外公告,平均大概可延長繳納1個月再繳稅,例如原訂5月繳納的綜所稅,受影響者,最晚可延至6月底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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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冠疫情衝擊 所得稅繳納期間可望延長至6月底

2020-03-04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即時報導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財政部官員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0條,受到天災、事變影響,稅捐機關可延長繳納期間,近期將會發布公告,針對近期開徵的所得稅、牌照稅、房屋稅以及每兩月開徵一次的營業稅,訂定統一的延期繳納規定,各稅目延長期間一致,預計將延長一個月。

 

以與每個人最息息相關的所得稅為例,今年開徵期間為51日至61日止,若可提出確切文件,證明受到新冠肺炎衝擊導致被隔離、居家檢疫等,可延長一個月至6月底。

 

官員表示,近日就會公告相關作法,以利民眾及稽徵機關遵循,各稅目的延長期限會一致,原則上設定延期為一個月,屆時公告會明確訂出時間點,及所需備齊的文件、確切適用對象。

 

官員也表示,若是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直到延長期間才解除隔離,稽徵機關也會視情況再給予一定期間的寬限延長,例如綜合所得稅若延長到6月底,納稅人甲君直到630日才解除隔離,可能就會再給予20天的寬限期。

 

官員表示,詳細的適用對象及辦法仍待拍板定案,近期就會將各稅目繳稅期限延長情形公告;疫情非常時期,財政部會盡量協助納稅人,也提醒受到衝擊的納稅人記得備妥隔離證明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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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受疫情衝擊者 綜所稅與營所稅規劃可延1個月繳

2020-03-04 中央社 / 台北4日電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針對受疫情影響的納稅人、企業負責人,財政部正研擬延期繳稅方案,受衝擊者,4月使用牌照稅、5月房屋稅、綜所稅、營所稅都包含在內,平均可延期1個月繳納;近期將公布具體作法。

 

財政部官員表示,45月有多項稅目要繳納,除4月的使用牌照稅,5月還有房屋稅,個人綜所稅及企業營所稅,考量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納稅人、企業負責人及醫療人員可能受隔離影響,導致無法如期繳納,因此針對少數受影響對象,放寬繳稅期限。

 

財政部官員說,不過,對哪些對象符合延期繳納條件,目前還在研議,等對象、範圍確定,會連同延長繳納期限,儘快對外公告,平均大概可延長繳納1個月再繳稅,例如原訂5月繳納的綜所稅,受影響者,最晚可延至6月底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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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稅者 可申請延緩繳納

2020-03-04 中央社 / 台北4日電

民眾受到疫情影響而必須配合防疫政策隔離或是收入減少,影響繳稅時程。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這類納稅人都可以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延緩繳納。

 

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00億元。

 

財政部長蘇建榮上午出席聯席會議,在會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由於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不少民眾受到影響,有些人是配合防疫政策而隔離,有些人則是因為疫情而影響收入。由於報稅季即將到來,外界關注有關繳稅時程遭到衝擊,財政部要如何因應。

 

蘇建榮說明,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0條的相關規定,若是民眾因為配合防疫政策而被隔離,無法在期限內繳稅,財政部將會主動公告延緩繳納期間;如果民眾因為疫情而造成收入減少,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主動跟各地國稅局申請延期、分期繳納。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的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的期間,不得逾三年。認定及實施方式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昨天財政部發布2月防疫物資進出口統計,一般口罩進口2353.5萬片,出口1074.9萬片,蘇建榮說明,出口的口罩均經過專案核准,主要為防花粉用的非醫療口罩及「外貨復出口」情形,對國內口罩供應無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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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凱博觀點/全球反避稅的兩大關鍵

2020-03-04 經濟日報 / 唐瑋嬪

今年6月開始,台灣金融機構需針對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CRS)資訊進行申報,該些資訊並將於今年9月與日本、澳洲進行交換。

 

全球反避稅圍繞兩個主要議題:如何取得課稅資料,以及如何課稅。前者即透過CRS之全球一致標準來進行租稅資訊申報及交換,目的即是讓各國稅局能充分掌握其稅務居民(包括個人及法人)在其他國家之金融帳戶資訊。

 

稅務居民所在地稅局依前述交換取得資料後,下一步則需判斷,依該地稅法規定,是否構成納稅義務。舉例來說,香港稅務居民的海外所得依該地區稅法多屬免稅,故即使香港稅局取得其他地區稅務局交換過來屬香港稅務居民的資料,不一定構成香港當地納稅義務。

 

伴隨反避稅風潮,多個境外免稅地區如開曼、英屬維京群島、安圭拉等迫於歐盟或OECD等國際組織壓力,而於2019年起實施經濟實質法。設立在該地之企業,必須在當地有辦公室、雇用員工及召開董事會。雖然法令針對控股類型企業有個別程度的寬免,但涉及關聯交易的貿易或服務類型企業,仍必須遵守經濟實質規定。而台商設立在這些地區的貿易或服務類型企業,多從事關聯交易,例如向台灣、大陸或東南亞的關聯工廠採購貨品再銷售,故落入經濟實質適用範疇,而不得不紛紛轉移註冊地或調整交易模式。

 

展望未來,不可諱言的,國際稅務監管將越來越嚴格。過往未經深思熟慮的境外公司操作,勢必帶來重大稅務風險。唯有充分考量各個稅務面向,並因應法令不斷進行調整,方能控制稅務風險,同時達成合法稅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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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大陸台商海外調貨 留意稅制

2020-03-04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安侯建業會計師劉中惠指出,中國大陸台商若有意向海外供應商調貨,可採行海外拉貨、大陸保稅區轉運、入境大陸轉運等三種做法,選擇不同方案時要留意大陸外匯管制措施,以及關稅、贈值稅等相關稅賦。

 

劉中惠表示,大陸台商為了能如期交貨,可以選擇的第一種做法是「兩頭在外」的貿易型態,也就是向海外供應商調貨,直接發貨給海外最終客戶的模式,貨品不用通過大陸海關,但是這種做法最大的問題,在於面臨大陸外匯管制政策。

 

劉中惠指出,海外直接發貨時,必須按大陸「離岸轉手買賣」的模式申報,且只有外匯管理評級為A級的企業才能被授權,同一項交易的收、付必須在同一間銀行支行,以同一幣別辦理結算;客戶付款時,款項要先進入特定「待核查帳戶」,企業需提供合約、發票、運輸單據、提單、倉單等貨權憑證,由銀行逐筆審核合理性後才會放行。

 

劉中惠表示,如果台商企業誤報為「出口貿易」而非「離岸轉手買賣」,將導致有收匯、無出口報關的情況,進而在外匯監管機關的系統中顯示異常,引發外匯查核,甚至是面臨處罰。

 

然而並不是所有大陸台商都能海外拉貨,安侯建業協理任之恒指出,台商如果過去在跨境貿易間曾經不慎觸犯外匯管制規定,評級就會降到B級以下,不能採海外拉貨模式,這種情況就要將貨物拉進大陸保稅區或境內廠區,才能避免外匯紀錄問題。

 

任之恒表示,如果台商企業位於大陸保稅區內,可以在保稅區內進行轉運,保稅區內的企業從境外進、出口貨物,只要向海關申報填寫「進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並以此作為收付外匯的對應證明文件即可,且可免關稅及增值稅。

 

若台商企業不在大陸保稅區內,就要請海外供應商發貨到大陸境內,再轉運給最終客戶,任之恒表示,除了物流支出外,這種模式稅金將是一大重點,因為貨物已運送到大陸境內,所以應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後,才能再行出口。雖然增值稅有機會作扣抵或退稅,但是仍需要就個案洽詢當地主管機關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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