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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0921 四十則重點新聞


 0917-0921一週新聞重點

1】美對中加徵稅率傳砍半 20家台商照奔回台

2】蔡適應提案 企業任用退伍官兵可享稅賦優惠

3】領證者照過來 申辦多次恐除籍

4】涉台人士:陸依法保障 不會配合民進黨操作黑名單!領證台胞個資 陸絕不給台灣當局

5財長:台商租稅特赦 兩點考量

6】稅改列優先法案…本周協商

7】洗錢防制來臨 公股行庫積極招募法務人員

8】自宅地價稅優惠 25日前申請

9房屋自益信託 有條件享優稅

10非本業及附屬業務或是未收取對應收入 外派員工薪資 不得抵稅

11】企業中秋送禮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12】所得稅扣除額修法恐延後

13海外就醫先申請健保核退 再申請醫療險理賠

14】員工獎酬股票 准擇低計稅

15台灣近7成勞工 不知退休金自提有稅負遞延優惠

16安侯建業專欄-投資越南前必作功課:法令及營運成本評估

17林口新創園啟用 4大優惠

18農保法 拚月底送立院

19所得稅法 分兩階段修正

20因公司欠稅遭限制出境 應聯合股東選任清算人

21營所稅暫繳 留意稅率變動

22勤業眾信稅務專欄-員工獎酬股票緩課新制:三大重點一次掌握

23地主為起造人 取得房屋應申報6%契稅

24新增扣除額 延至明年再戰

25這個數字讓財政部嚇傻了 扣除額稅改踩煞車

26四類法案 立院擬優先審查

27承租土地自費蓋屋 按房屋現值6%課稅

28】中秋節贈禮須開發票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29房租列舉扣除 常見兩問題

3010月降關稅 夥伴國嘗甜頭

31新電商法來了 個人代購恐變歷史!未來僅能由企業經營 明年11上路

32退休金自提可稅負遞延 7成國人不知

33KPMG:應給海外資金合法認證

34減稅減過頭 扣除額稅改暫緩

35長照及學貸扣除額暫緩 藍委批財政部跳票

36提供擔保品解除境管 要繳清欠稅才能領回

37KPMG:別淪為「資金難民」

38租屋扣抵水電瓦斯費 須有營業人統編發票

39年金給付前過世 留意遺產稅

40所得稅法扣除額稅改「踩煞車」蘇建榮提三大理由

 

1美對中加徵稅率傳砍半 20家台商照奔回台

20180917 中時電子報 吳佳晉

外媒報導,美國最遲今或明天,將宣布對2000億美元中國貨品加徵關稅,外傳稅率從原先公布的25%,降為10%左右;針對台商回台意願,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表示,已表達需求的20家台商不受影響。

 

白宮即將宣布對中國價值2000億美元商品加徵關稅,稅率可能落在10%左右,較原先預期的稅率25%大減一半,據外媒透露,稅率大減的原因,可能是美國業界透過公聽會及書面意見,警告未來潛在衝擊,因此白宮有意調降稅率。

 

不過,這些推測都要等待今或明天,白宮對外宣布,才能確定。

 

若實際課徵關稅稅率較先前公布稅率低,外界預期造成影響可能縮小,針對在中國台商回台或新南向意願是否可能因此受影響,沈榮津今天表示,這部分仍需由廠商自行衡量競爭力,若「10%就受不了,那一定要調整」,已採取高值化策略的廠商,則可能要加徵到25%關稅才會受影響。

 

沈榮津上週曾經透露,已有20家網通、資訊電子或自行車業者提出回台需求,沈榮津認為這20家業者應已考慮到各種可能性與影響評估,回台意願應不受影響。

 

美中貿易戰越演越烈,為協助在中國台商因應,經濟部目前仍持續調查返台廠商意願,官員表示,許多廠商仍在觀望,有回台意願者,經濟部已在積極協助解決五缺問題,或是協助業者新南向。

 

因應川普可能對大陸自行車課徵10%關稅,自行車大廠紛紛將歐美高階產品移回台灣生產,美利達預計10月即移回台灣。

 

巨大也在美國可能課稅的消息傳出之後,即著手進行生產線調整,準備將外銷美國的產能,包括自有品牌與OEM訂單的產品都移回台灣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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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蔡適應提案 企業任用退伍官兵可享稅賦優惠

20180917 Andy

立法委員蔡適應提案修正退輔條例,授權退輔會與財政部,對任用一定比例因公傷殘志願役退伍官兵、一般志願役退伍官兵的企業,得給予程度不一的稅賦優免。

 

蔡適應表示,過去輔導會創設各類型事業機構,及透過考試轉任公教人員,安置龐大的青壯年離退官兵,轉化為國家建設發展的重要動力,有其輝煌的歷史。然隨著時代的進步及客觀環境改變,過去榮民就業安置的做法,已難以為繼,隨著全募兵制上路,在退輔制度上,應思考新的作法,一改過去國家為主的退輔方法。

 

蔡適應說,目前退輔會轉投資事業,能容納的退伍軍人相當少數,雖有職訓等措施,但數據顯示,每年都有近半比例有就業意願的退伍軍人無法透過退輔會成功獲得職缺,需自行尋找。這項提案希望透過民間的力量加持國家對退伍軍人的退輔,提升企業任用退伍軍人的意願、給予較為優厚的薪資,間接促進年輕人從軍的誘因。

 

蔡適應提到,關於企業任用退伍軍人可享稅賦優免,立法院曾經討論但未有結論,監察院、退輔會也曾參考國外作法做出相關建議,現在我國已進入全募兵制,希望本會期能有機會排審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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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領證者照過來 申辦多次恐除籍

20180917 旺報 記者呂佳蓉/台北報導

我方因應大陸台胞居住證措施逐漸清晰,以申報登記制為基本原則,並納入舉報機制,以協助政府取得申辦居住證的台胞名單。台胞申辦居住證不會有立即除籍問題,但如連續申辦兩次以上,則朝除籍方向研擬。此外,持有居住證期間,不能報考公職、或政務任用的公軍職,將受到限縮。

 

黨政人士透露,政府擬在立法院新會期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推出相關配套措施進行因應,包含居住證的性質界定、申報制、持有時間、權利限制與概括條款等方面,都將是修法的方向。

 

逾期未申報將罰鍰

 

由於取得申領居住證者訊息有一定難度,大陸也不會配合,所以會有類似「吹哨者」等舉報機制,未申報已申辦居住證的台商,超過一定期限(如一個月)將課以行政罰鍰。

 

雖然持有居住證者沒有立即除籍問題,所以因戶籍產生的勞健保權利,不會受影響。但政府目前思考的方向是,居住證效期一次五年,如果有台胞連續申辦兩次以上,幾等同放棄台灣生活,擬予除籍。

 

在權利限制方面,請領居住證者,代表符合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資格,服公職權須限縮,包含不能報考公職、擔任我政府重要職務,如政務官與民意代表,或是禁止其任職機敏職務與軍職等。

 

黨政人士指出,面對大陸對我統戰花招百出,居住證不會是最後一個,擬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增列「領用其他權利與義務等同大陸居民的證件」概括條款,視情節妥適處分,以涵攝大陸推陳出新,鑽條例立法漏洞的行為。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16日表示,針對申領居住證的台灣民眾,尚不會有立即被取消戶籍的問題,目前仍以申報登記制並強化配套措施,做為政策主要方向。

 

具體配套還在研議

 

邱垂正指出,相關配套措施與具體方向都還在研議當中,陸委會也會不斷徵詢各界意見,並經由完備的法律基礎與立法程序強化我安全管理機制。此外,他也強調,相關修法會合乎我憲政法治與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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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台人士:陸依法保障 不會配合民進黨操作黑名單!領證台胞個資 陸絕不給台灣當局

20180917 旺報 特派員陳柏廷/北京報導

外傳陸委會有意修法要求申領「台胞居住證」的台灣民眾進行登記,並限縮國民參政權,大陸涉台人士表示,對申領居住證的台胞個資,大陸會依法保障,絕不可能提供給台灣當局;況且居住證是為解決台胞生活便利,部分獨派有心人士硬要將其扣上「政治紅帽」,令人匪夷所思。

 

台胞居住證議題持續在兩岸延燒,儘管此前蔡英文總統一度表明,大陸推出所謂的台胞居住證,僅只是「生活上便利的東西」,跟認同是兩回事,但從陸委會未來將祭出相關舉措反制來看,也令外界臆測,可能與民進黨內獨派勢力抬頭與操作難脫干係。

 

陸委會打算逆勢操作

 

大陸涉台人士指出,按照此前國台辦的說法,目前已有超過2萬多名的台胞申領居住證,可見深受台胞認同,如今陸委會現在卻打算「逆勢操作」,其要求申領居住證的台胞進行登記的做法,幾乎是把台胞都當成賊來看。

 

「登記人數只會掛零」,該涉台人士直言,民進黨當局的恐怖手法,不只要求申領的台胞要自主登記,甚至可能會限縮相關參政權,假以時日,甚至有可能「除籍」;該人士說,「你想想看,有哪位台胞敢去登記,去登記了不就等同列入綠色恐怖黑名單」。

 

該涉台人士也強調,國台辦已經多次聲明,台胞居住證是便利性的措施,與台胞證並不同;況且,大陸也會依法保障每一位申辦居住證台胞的個資,既不會外借,也絕對不可能提供給台灣方面,更遑論配合民進黨當局操作「黑名單」。

 

獨派抬頭推翻蔡說法

 

談及陸委會對台胞居住證態度,從先前觀望到進一步可能限制申領居住證的台胞「國民參政權」,該人士也批評,民進黨當局態度一變再變,從溫和轉趨強硬,甚至還推翻蔡英文先前說法,凸顯的是獨派勢力抬頭的跡象。

 

該涉台人士直言,民進黨當局做法主要是希望藉此產生「寒蟬效應」,嚇阻台胞繼續申領居住證;獨派勢力妄圖把居證證扣上「政治紅帽」的做法,更令人匪夷所思。但就如同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所言,「人心是擋不住的」,民進黨當局的做法,只是間接證成了,大陸才是真正在照顧台胞,而不像獨派只會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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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財長:台商租稅特赦 兩點考量

2018-09-17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蘇建榮昨(16)日表示,海外台商租稅特赦的規劃有兩大重點,一是必須考量海外資金進來要有明確的管理;以及是否影響我被歐盟納入「不合作名單」等。

 

據了解,台商海外資金匯回「租稅特赦」問題,財政部認為關鍵在於「洗錢防制」,因此,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11月中旬第三輪的相互評鑑後,年底會有較明確方向。蘇建榮則強調,將按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方向積極研議。

 

立法院本周五(21日)開議,本會期外界高度關注財政部的三大施政重點,分別是:台商海外資金匯回「租稅特赦」問題;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年底到期後是否展延;以及第二波所得稅扣除額稅改方案。

 

由於年底選舉將屆,避免節外生枝,行政部門已放緩第二波所得稅扣除額稅改方案腳步,選前僅釋出放寬綜所稅基本生活費計算方式減稅紅包。

 

財政部原訂本月下旬、10月初,將攸關第二波所得稅扣除額稅改方案的「所得稅法」修法版本,送到行政院,10月中旬送到立法院審議。不過,據了解,已放慢研議進度,對此蘇建榮僅說「仍在研議中」。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至於財政部積極研議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最快明年提出修正草案。

 

此外,有關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的申辦時間,原本只到今年1231日止,外界關注明年是否還會有相關優惠貸款。蘇建榮說,基於公股行庫能夠善盡社會責任的想法,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推動很久,今年結束後將再展延兩年。

 

目前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800萬元,超過800萬元可依各銀行規定,搭配其他優惠專案貸款,年限最長30年,寬限期最長三年,寬限期滿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利率部分前二年1.44%起,第三年1.74%起。

 

綜所稅扣除額改革方案則分為兩部分,一是薪資費用可核實減除,一是其他扣除額檢討。目前規劃方向是薪資費用超過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元的納稅者,可以核實減除,至於哪些費用可以核實減除,據了解,包括交通費、差旅費等。除此,其他扣除額部分將增列長照特別扣除額外,醫藥生育費可扣除的範圍也將擴大,會納入健檢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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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稅改列優先法案…本周協商

2018-09-17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行政部門放緩第二波所得稅扣除額稅改方案研議腳步,「所得稅法」修正案是否列入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俋昨(16)日表示,本周將和行政院溝通敲定。

 

李俊俋指出,本會期是預算審查最優先,預算處理完後,會以還沒完成程序、已經完成協商的法案優先處理,基本上應該會將礦業法、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至於「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李俊俋說,目前尚未和行政院討論是否列入優先法案。

 

行政院長賴清德原訂上周五中午與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黨團幹部、立委進行便當會,溝通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

 

根據行政院規劃,本會期最重要的優先法案除108年度總預算、前瞻第二期特別預算,和國營事業107年度預算外,行政院本會期提出擬推動法案共計115案,其中約選定40項為最優先法案,盼在年底完成。

 

不過,上周五立法院周遭有陳情,加上國民黨立委到行政院抗議,因此,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待本周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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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洗錢防制來臨 公股行庫積極招募法務人員

2018-09-17聯合晚報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公股行庫下半年大規模徵才陸續開跑,因應洗錢防制,包括兆豐銀行和台灣企銀等泛公股行庫,皆將法務人員列為重點招募對象,其中兆豐還以九職等優厚條件,要招募派外人員。

 

兆豐表示,下半年人才招募總計需要285人,除了六職等行員120人為最大宗之外,這次要招募九職等儲備外派人員35人,以及法務人員20人。

 

兆豐表示,近年來因為行員屆齡退休等情況,急需新血輪,招募新進人員人數較多,其中對於派外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因此也以較為優厚的九職等條件招募,通過試用期之後,薪資加上午膳費每月48800元;通常銀行新進人員為六到八職等較多,兆豐希望以較為優厚的條件能吸引優秀人才報考。

 

兆豐和台灣企銀都表示,因應洗錢防制以及金融業對法遵的重視,近年來加強對法務人員招募;台灣企銀表示,今年上半年已經招募法務30人,下半年又再招募30人,後續仍將持續招募法務人員。

 

台灣企銀表示,目前法務人力明顯不足,新招募的法務人力將先配置在總行管理部,未來各業務量大的分行據點,都要配置法務人員,主要是因應洗錢防制,配合臨櫃業務經常會遭遇到客戶大額交易以及法規判斷等問題,從第一線經辦到後台主管覆核,都需要有法務人員及時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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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自宅地價稅優惠 25日前申請

2018-09-17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地價稅課徵期間將於11月展開,根據稅務機關彙整相關規定提醒民眾,今年申報地價稅節稅有三點可特別注意,尤其是符合自用住宅要件或其他減免條件的稅地,以今年而言,都須在925日前提出申請,才能於今年適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採累進稅率課徵,換言之,持有土地越多,地價總額可能就越高,適用稅率也會隨著變高,從基本稅率千分之10到最高千分之55,差距不小。民眾可把握三大節稅技巧,幫自己省荷包。

 

官員指出,如果土地符合特別稅率的要件,可適用單一稅率,不計入地價總額以累進稅率計徵,其中,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是最低稅率,與基本稅率千分之10起跳,至少相差四倍。

 

依規定,如果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須辦妥戶籍登記,且該地房屋必須無出租、無營業情形,且全國以一處為限。

 

近期財政部也發布解釋令,符合地價稅減免或優惠的共享車位,只要每年提供不特定人使用的時數,不超過2,880小時,就可按原自用稅率課徵,不會因為共享了車位,而使適用稅率提高。

 

官員建議民眾盤點減免稅地。例如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並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無論自用或出租供興辦工業使用,都可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千分之10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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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房屋自益信託 有條件享優稅

2018-09-17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稅務機關表示,民眾持有房屋如已經辦理自益信託,但實際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且同時符合其他自住要件者,仍可申請按自住1.2%核課房屋稅。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信託種類繁多,許多名下有多棟房地產的民眾,常會選擇辦理房屋自益信託,也就是受益人就是信託委託人本人。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指出,如果房屋所有權辦理自益信託,即便契約上暫時把所有權登記移轉給受託人,不在自己名下,但因為受益人是本人,沒有投資移轉獲利等問題。

 

因此,如果該房屋符合自用住宅要件,也就是仍實際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且房屋並未出租使用,委託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等自住等要件,房屋稅仍可申請按自住1.2%核課房屋稅,以達到節稅效果。

 

除名下多房的富人之外,稅務局進一步指出,像公職人員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的房屋,如符合所規定自住要件者,也可申請按自住用房屋稅率課徵,以維護本身的租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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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非本業及附屬業務或是未收取對應收入 外派員工薪資 不得抵稅

20180918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描述: https://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8-09-18/clipping/656/a13a00_t_01_02.jpg

 

企業外派員工,如果非本業及附屬業務,其薪資不得列為費用。國稅局官員表示,近年來不少科技公司會派駐員工在海外的關係企業或子公司,但基於企業個體獨立及盈虧自負原則,企業與子公司非同一法人,因此若非本業及附屬業務或是未收取對應收入,其薪資不得列報支出。

 

官員指出,海外的明細追查不易、稽徵難度較高,因此申報海外派駐員工薪資費用條件較嚴苛,必須屬該營利事業所經營之本業及附屬業務,且為同一法人,不得為關係企業或子公司,否則難以認定

 

派駐關係。

 

過去曾有A科技公司派駐員工到海外的子公司,A公司102年度列報薪資支出3,500萬元,其中派駐關係企業人員薪資支出為530萬元,遭國稅局認定派駐費用非屬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之費用,因此不予認定,僅核定薪資支出2,970萬元。

 

A公司強調,其外派人員分別擔任B公司的業務總經理、售服副總、業務副總,皆與A公司事業息息相關,也前後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不過,國稅局認定,外派人員長期在子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勞務,並非本業或是附屬業務,即使有對應收入也無法列報薪資支出。

 

最高行政法院最後以A公司未提出執行本業或附屬業務證明,僅有外派員工在子公司的收入,因此駁回A公司的上訴。

 

官員認為,國稅局在認定上第一點是看外派目的,外派須歸屬同一營利事業,而且是做本業或附屬業務;第二點則是相對服務的對應收入,若有其中一點不符,就不能認列派駐海外人員薪資等費用支出。例如今天A公司派駐員工去A公司的海外分行卻沒有對應收入,同樣也無法認列薪資支出。

 

不過,官員強調,多數科技廠外派員工有給予對應收入,最大的爭議部分仍在第一點,因為法人與其子公司為不同的獨立個體,在子公司做的難以認定為總公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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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業中秋送禮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20180918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中秋節將至,不少企業送禮給員工或客戶。不過,國稅局官員表示,依營業稅法規定,企業購買貨物,即使是無償移轉給他人,其發票因為是交際應酬用或酬勞員工貨物,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般而言,企業在申報銷項稅額扣抵,是將進貨發票列帳,並以開立銷售的發票與帳簿申報營業稅部分。

 

然而,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規定,營業人產製、進口、購買的貨物,即使是無償贈與也要算銷售。官員指出,無償贈與三節禮品通常是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使用,在商業上也有其考量,例如以員工繳交的福利費用支出或是提升企業客戶關係,因此依據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其進貨發票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官員舉例,過去曾有甲公司購入100個中秋禮盒,取得銷售額60,000元的統一發票,稅額3,000元。但甲公司以進貨科目列帳,申報扣抵禮盒的3,000元進項稅額,並在送禮後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申報銷售扣抵,卻遭國稅局駁回銷售部分,因為該稅額為交際應酬性質,不得扣抵。

 

官員認為,企業贈送禮盒在進貨發票是可以列為進項稅額,證明公司有這筆消費,但是在銷售時所開立發票,其扣抵聯應自行截角或加蓋戳記作廢,因為是具備酬勞或交際意圖的無償贈與,並非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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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所得稅扣除額修法恐延後

20180918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所得稅法修正案出現變數?據指出,今(107)年所得稅改後,綜所總額裡面免稅額與扣除額加總比例將高達76%,等於稅收100元,有76元都是抵稅額度。考量到稅損概況,原先規劃的扣除額草案10月初送政院進度恐怕將延後,甚至修正扣除額結構。不過,大法官釋憲的名模條款,預計本會期送立院審查。

 

近十年來我國在綜合所得稅實徵淨額部分都有2,700億元以上水準,過去在稅改前,綜所總額裡面免稅額與扣除額加總比例為63%,等於有37%的稅負比率。

 

稅改2.0的初步方向中,原定增列長照特別扣除額與其他核實扣除範圍,但試算後發現,免稅額與扣除額占綜合所得總額比例達到76%,等於其稅負比率下降到24%。換言之,綜合所得稅收在稅改後只剩3分之2(從37%降到24%)。

 

以近5年而言,102年綜合所得稅收為3,530億元、103年後在財政健全方案挹注下提高到3,624億元、104106年更超過4,000億元。若綜合所得稅負減少3分之1,可能影響到1,000億元以上之稅收,對我國影響甚鉅。據指出,財部可能會重新思考扣除額的結構,並與納保法一併審視,因此扣除額進度可能會延後,甚至重新修改。

 

據了解,納保法強調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費,以其公式試算後,可用差額抵稅,這部分財部的核心宗旨不會改變。然而,扣除額結構的變動,可能也會影響其公式內容,例如9月初預告的納保法公式有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如果其額度增減或改用其他方式,那整體公式也須一併檢討。

 

不過,在名模條款有關於薪資所得核實減除部分,其爭議點較小,加上大法官第745號釋憲已講明,要求財部在明年2月前改進,因此預計名模條款會優先通過,扣除額部分則可能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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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海外就醫先申請健保核退 再申請醫療險理賠

2018-09-18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出門在外,尤其是出遊行程,最不想發生的就是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須就醫。全球人壽表示,若出國旅遊因病或意外住院,回國後,記得「先向」健保局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向健保局申請核退完,若金額仍不足以支付海外醫療費用,才能向自己已投保的壽險公司申請理賠

 

全球人壽表示,民眾若事先已投保「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在國外旅遊時,若因意外或疾病住院,實支實付保單可理賠包含門診手術的相關醫療費用。

 

但民眾回國後,若未先向健保申請核退,卻直接向壽險公司申請理賠;全球人壽表示,此時,可能有部分壽險公司會認為,民眾在海外就醫「不是用全民健保身分就醫」,保險理賠金可能會被打折扣,因此建議在海外就醫,回國後,要記得「先向健保局申請核退」這個動作,再跟壽險公司申請理賠

 

全球人壽建議,出國前,應儘早投保旅平險,並附加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險,在國外若因突發疾病需就醫治療,即可申請理賠,轉嫁在海外就醫衍生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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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員工獎酬股票 准擇低計稅

2018-09-18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17)日預告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規定公司員工符合一定條件,以其「股票之轉讓價格、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之時價或撥轉日之時價」或「取得股票或可處分日之時價」兩者較低者計算所得,並申報課徵所得稅。

 

今年620日修正公布的「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員工每人每年獎酬股票在500萬元額度內,可以比較「實際轉讓價格」或「取得股票或可處分日之時價」兩個時點的股價,選擇較低股價計算所得課徵所得稅。

 

財政部進一步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明定員工適用此一優惠措施時,股票發行公司應提示文件資料及相關所得計算規定,昨日起預告60日,外界如無其他意見,就可上路。

 

所謂符合一定條件的員工是指,公司員工持有股票且繼續於該公司服務達二年以上者。

 

修正草案規定,公司員工申報獎酬股票計算所得稅時,其股票之轉讓價格、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之時價或撥轉日之時價,高於取得股票或可處分日之時價者,以取得股票或可處分日之時價,作為該轉讓或撥轉年度之收益。

 

股票發行公司應在辦理員工持有股票、且繼續於該公司服務累計達二年之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併同檢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員工持有股票,且繼續服務累計達二年以上之備查函影本。

 

員工取得股票並在規定限額內,選擇全數緩課所得稅者,其股票發行公司應自員工取得股票年度或股票可處分日年度起,至所得人之所得課稅年度止,於辦理各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租稅減免明細表。

 

並在辦理員工取得股票當年度或可處分日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相關文件。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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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台灣近7成勞工 不知退休金自提有稅負遞延優惠

20180919 工商 黃惠聆

台灣勞工對自身勞退制度並不熟悉,根據調查,台灣勞工近7(69.2)不知道退休金自提有稅負遞延優惠,甚至有高達9成受訪者並不知道勞退基金有保證兩年定期收益率的報酬率, 顯然勞工理財教育還有努力空間。

 

該問卷進一步告知民眾,如果開放自選平台,而且自提享有稅負遞延等優勢後,有超過6成的民眾選擇願意自行提撥退休金,遠高於現在的69%,足以佐證若是充分告知自提的優點,員工是樂意參與自提的。

 

上述調查結果是「今周刊」委託世新大學進行的「勞工退休金改革調查」的部份內容,主要受訪的對象是勞退新制之勞工,共回收1070份問卷。

 

前金管會主任委員、為政大副校長王儷玲表示,「勞工自提率」非常重要,「因為勞工退休金的複利效果,越早開始自行提撥進入退休帳戶,才能更快速的累積退休帳戶餘額,提早享受複利效果。」尤其是年輕族群,一定要參加自提。

 

另根據勞動部「歷年新制退休金經營概況」,過去13年內,台灣的年化報酬率約為2.6%,儘管高於台灣的通貨膨脹率,但績效表現在國際上並不算理想。

 

依據該問卷結果顯示,針對「是否希望政府推出勞退自選平台」與「是否同意開放盈虧自負投資標的」兩個問題,勞工明顯持樂觀態度在看待,贊成的比例前者逾7成(71.9%),後者是近6成(59.9%)。

 

根據該調查報告顯示,在透過與不同年齡層交叉分析後發現,出現明顯世代落差,年輕人贊成的比例明顯更高。以「是否贊成在開放自選後,增加不保證收益之投資標的」為例,40歲以下族群有67.9%支持,50歲以上族群支持比率僅46.3%,顯然有世代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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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安侯建業專欄-投資越南前必作功課:法令及營運成本評估

20180919日工商時報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海外業務發展中心 駐越南合夥人執業會計師吳政諺

 

近來因中美貿易壁壘升溫,帶動一波在中國的台資企業轉進越南熱潮,然而從語言、法令及勞工條件等差異看來,台商過去在中國成功經驗恐無法直接複製,正確來說,不可將在中國行之有年的慣例、實務或潛規則,視為理所當然在越南一體適用。相反的,應在投資前先強化對越南法規瞭解,再聽取越南發展已久的台商經驗作為輔助,藉此辨識規定與實務之間的差距。

 

根據過往經驗,投資前期的資訊採集及分析所花費物力,佔整體投資金額不到百分之一,卻關鍵 決定企業在越南投資是否誤走冤枉路。在台灣視為簡易取得的各項證照,在越南定要步步為營,一但錯失申請,小則費時變更錯失商機,大則可能造成資金無法順利匯回。

 

大致來說,在越南投資必須先建立下列面向資訊庫:

 

‧投資架構:境外股權規畫及廠房取得方式

 

‧投資及營業相關執照取得:受環保規範製程、廠房建照、及出租廠房許可等,會因文件不完備致行政審核延遲。

 

‧進出口稅費、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對已就享租稅優惠、重大關聯方交易、持續虧損、重大增值稅退稅之企業列為查核重點。

 

‧勞動成本:外籍員工支薪方式、社會保險負擔及勞動效率。

 

以下就企業決定越南投資報酬時,常忽略元素作一說明,供有意加入企業參考。

 

1)加工出口企業(EPE

 

性質類似台灣加工出口區內的保稅工廠,專責進口生產外銷為主的產品,並享有免適用增值稅及關稅的優惠;同樣的,在越南境內購買含增值稅的勞務及商品,也不得辦理抵減及退稅,但可將此進項增值稅視為費用,作為申報企業所得稅時的抵減項目。

 

2)增值稅

 

近年來在稅務革新後,不論來料加工及進料加工身分的稅務待遇幾近相同,但應特別注意:

 

設備:建廠期間之進口設備,其進項增值稅餘額超過三億越盾(約當台幣40萬)可辦理退稅,惟常見因進口程序或其他瑕疵造成無法如數退稅情形。

 

原物料:出口企業若累積應退稅金額大於越盾三億以上,最高可退回當期外銷金額10%的稅款。

 

3)關稅

 

企業來到越南多看中東協與歐美之間的關稅減免,惟中美雙方加徵關稅的關鍵為原產地的認定,而不是以貨物的起運點或貿易國為判斷依據。越南的原產地證明需以國際商品統一代碼查驗最優惠國所給予稅率,並證實越南境內加工產品已發生實質性改變,才能主張越南為原產地。

 

4)土地使用權

 

相關租金一次付清情況下方得辦理抵押設定、分租(需先取得出租營業許可)、轉讓(工業區內需經管理局同意)、或以土地作價入股。

 

5)資本利得稅

 

草案現正於國會審議中,最快於2019年起施行.修法方向由原先股權買賣獲利時課徵20%,考量稽徵成本過高,調整為就買賣金額課徵2%,並陸續有判例顯示透過海外間接股權交易實質買賣越南企業,仍適用越南資本利得稅徵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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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林口新創園啟用 4大優惠

20180919 中國時報 吳岳修/新北報導

林口新創園18日開幕啟用,政商名流與外賓齊聚,行政院長賴清德出席揭幕儀式指出,林口新創園是台灣與國際接軌的旗艦型創業聚落,提供「獎勵補助、投資抵減、首年免費進駐、家醫式服務」4大優惠,未來將成為「亞洲矽谷」,不僅成就年輕人夢想,更是推升台灣經濟發展的基地。

 

行政院為發展經濟與國際接軌,將新北市林口世大運選手村打造為「林口新創園」,總使用面積達17963坪,提供居住、辦公、社交、購物及餐飲等一站式滿足服務,鏈結林口及桃園8個工業與科技園區、長庚醫學中心等,號稱亞洲最大新創基地,目前第一期已有台灣微軟、青創總會、邁特電子等34家國內外企業入駐,未來預計將邀200家國際新創團隊進駐。

 

賴清德說,投資不足、轉型力道不夠、雞蛋全放中國,是台灣過去經濟停滯三大原因,政府未來要推動新經濟三大方向,包括政府帶頭投資的前瞻基礎建設、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及新南向政策,改善台灣投資環境,讓台商回國投資,立足台灣、布局全球。

 

賴清德指出,新北、台北、桃園等各縣市都設立新創基地,台灣需要年輕人當螞蟻雄兵共襄盛舉,國發會在各個層面也提供1000億元資金幫助年輕人創業。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長吳明機說,林口新創園公開徵求以「微型未來城市」為主題的應用服務提案,每案最高可獲90萬元獎勵金,並提供最高33000萬元人才培訓事業,以及策略性新創團隊最高22000萬元補助;若外商或企業在2019年底前進駐園區,還可獲首年免租金、次年租金減半,研發主題符合者還享有稅捐減免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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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農保法 拚月底送立院

2018-09-19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18)日聽取推動《農業保險法》專案報告,農業保險專法將力拚9月底前送立法院審查,列為本會期優先立法法案,並且有望於《農業保險法》通過一年後成立農業保險基金,以推動國際再保,分散保險公司承保風險。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致力於推動社會正向改變,經濟日報於今年初推出願景工程專題報導「終結農殤:為農業保險找出路」,主張政府應積極推動農業保險,包括推動農業保險立法並成立農業保險基金,以減緩氣候異常對農民和社會帶來衝擊。這項系列報導已獲得政府高度重視與回應。

 

農委會主委林聰賢昨日向賴揆專案報告農業保險專法的規畫。林聰賢說,農業保險法將列為本會期優先立法法案,初期將採農業保險、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雙軌並行,以鼓勵農民投保。

 

原本外界對於成立農業保險基金多有質疑,擔憂成為錢坑,在政院積極協調下,出現突破性進展。農委會提出在農業保險覆蓋率達10%、農業保險金額達20億元、農業保險保費達1億元等三條件,只要一條件達標,就可成立農業保險基金。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農委會農金局副局長李聰勇表示,目前農業保險覆蓋率(以投保面積計)為6.37%、農業保險金額為13億元、農業保險保費4,700萬元,只要加把勁,農業保險基金有望於農業保險法立法通過後一、兩年內成立。

 

李聰勇進一步表示,目前農業保險是保險公司自己承擔風險,再去找再保,因為承保規模很小,再保成本很高;未來成立農業保險基金,可將所有保單集中起來,由農業保險基金統一進行國際再保,換言之,有農業保險基金支持,可大幅降低目前保險公司風險,有助於保險公司積極投入農業保險業務。

 

林聰賢也說,賴揆原則同意農委會的規劃方向,並作出三項指示。首先是農委會針對產物保險公司需就各項風險、產品開發提出更完整資料,政策論述要完善。

 

其次,未來農業保險、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雙軌並行,必須讓所有農民了解保險的照顧內容,並宣導、教育農民有共同承擔風險的概念,同時推動生產登記、管理,並與農業保險政策做系統性的架構整合。他強調,農業保險只是政策工具,不是完全承擔所有災害損失,運作模式要能夠永續、穩健的進行。

 

林聰賢還表示,法規面須經行政院調適後,再將草案送立法院審查,將力拚9月底、10月初將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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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所得稅法 分兩階段修正

2018-09-19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決定分兩階段修改「所得稅法」,名模林若亞條款即薪資費用核實減除先行;至於其他扣除額的包含項目、金額,將重新通盤檢討,即既有的所得稅扣除額各項目,都有可能增刪。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過去列報免稅額及扣除額占綜合所得總額比率為63%,但上一波所得稅改後,今年起列報免稅額、扣除額占比大增為76%,因此,不得不重新、全面檢討各項扣除額。

 

換句話說,100元的所得,有76元可以用來抵稅,稅負變得太輕,一旦再增加長照特別扣除額,稅損太過嚴重,「問題很大」。

 

為此,財政部內部將成立「稅政革新小組」,首先就扣除額展開全面檢討,具體運作方式下周會明朗化。

 

據了解,財政部原訂本月下旬到10月初,將「所得稅法」修法版本送到行政院,10月中旬送到立法院審議。不過此項構想上周末大逆轉,財政部決定薪資費用核實減除部分,各界較有共識,先送立法院本會期審議,至於其他扣除額部分,通盤檢討。

 

目前所得稅有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有六項,含薪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儲蓄投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和財產交易損失;列舉扣除額則包含: 捐贈、人身保險費、醫藥生育費、災害損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等。

 

財政部相關官員表示,將就扣除額的合理性進行檢討,主要是看有沒有浮濫、不符實際需求的情況。

 

至於將先行上路的薪資費用核實減除,財政部目前規劃,薪資費用超過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元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核實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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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因公司欠稅遭限制出境 應聯合股東選任清算人

2018-09-1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近期發生有限公司遭命令解散且因有欠稅,導致未實質負責營運的小股東遭限制出境之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對此提出建議,公司小股東可以聯合其他股東決議選任清算人,並且向國稅局申請以該清算人做為限制出境的對象。

 

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接獲某公司股東詢問,公司遭到主管機關命令解散,卻因公司欠稅遭到限制出境,該股東表示,其持股微小且並非公司負責人,為何會遭到限制出境?

 

官員說明,當公司解散或遭撤銷、廢止登記時,依規定必須辦理清算,公司清算期間,應以清算人作為法定代理人,如公司欠稅達限制出境標準時,就會以該法定代理人作為限制出境對象。

 

以前例來看,該股東應是公司章程並未規定清算人,公司股東也沒有選任清算人,在這種狀況下,有限公司則以「全體股東」作為清算人。

 

該局進一步表示,國稅局依法執行,限制該名小股東出境並無違誤,但也建議該股東可依公司法規定,與其他股東共同決議選任清算人,並持清算人向法院聲報就任的函文,向國稅局申請改以選任清算人為限制出境對象。

 

該名選任清算人如要申請解除限制出境,就必須等公司繳清全數稅款後才能辦理。

 

該局提醒,公司進入清算期間,應儘速推選清算人,並向法院聲報就任,依規定完成清算程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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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營所稅暫繳 留意稅率變動

2018-09-1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申報規定也跟進修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辦理107年度暫繳申報時,如採用試算申報,首先要注意的重點就是,應以修正後稅率20%18%,計算應納暫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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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及繳納稅款期間,為今年91日至101日止。

 

國稅局官員說,公司可以有兩種選擇方式,除了可選擇以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之外,也可以採試算申報的方式,來處理。

 

國稅局官員強調,由於今年2月,已修正公布所得稅法,107年度營所稅稅率由原本的17%,向上調高為20%,不過,如果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適用稅率為18%,營利事業在採試算申報時,應注意適用稅率所出現的變動。

 

舉例來說,甲公司試算107年度前半年課稅所得為20萬元,換算全年課稅所得額為40萬元,並未超過50萬元的門檻,因此,營業稅率以18%計,計算應納暫繳稅額為36,000元。

 

而乙公司前半年課稅所得額則為40萬元,換算為全年課稅所得額為80萬元,則應適用20%稅率,計算應納暫繳稅額為80,000元。

 

台北國稅局提醒業者,公司107年度暫繳申報如採試算申報,計算暫繳稅額除了要注意適用20%18%稅率之外,也要留意,必須是以換算後的「全年」課稅所得額,有無超過50萬元,作為為判斷的基準,而非只看前半年的數據。業者申報時不要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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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勤業眾信稅務專欄-員工獎酬股票緩課新制:三大重點一次掌握

20180920 工商時報 文/陳惠明、張瑞峰

產業創新條例第19條之1「員工獎酬股票緩課」第二次修正案於1075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620日經總統公布。該法案自增訂後經兩次修正,顯見為各方所重視。本文將讓讀者掌握本次修法亮點、適用重點及可能爭議:

 

一、修正式緩課為修法亮點:

 

調整緩課所得之計算方式:「以員工當初取得股票之時價或嗣後實際轉讓時之價格,按兩者孰低之價格計算員工所得課稅。」回應各界對於前次修法雖放寬緩課時點至實際轉讓時,但所得卻採「全部轉讓價格減除認股價格」計算之詬病。茲舉例說明如下:

 

1.假設科技新貴薩諾斯取得認股權100張,每張可以每股10元認購泰坦星公司股份1,000股,執行認股權當日之股票每股市價為100元。

 

2.若薩諾斯不選擇緩課,則應繳稅所得為9,000,000元,且全部需於取得股票年度繳稅:

 

薩諾斯執行認股權當年度將有應課稅之其他所得9,000,000元【(100-10元)*1,000*100=9,000,000元】。

 

3.若薩諾斯選擇緩課,於修法前之應繳稅所得為12,000,000元:

 

薩諾斯取得股票市價為10,000,000元,市價5,000,000元內股票之所得可選擇緩課,則緩課所得為4,500,000元;其餘4,500,000元之所得應於執行認股權當年度課稅。而薩諾斯出售全部股票時,屬緩課之股票部分將有其他所得7,500,000元【(160-10元)*50,000股】。選擇緩課後應納稅所得12,000,000元反較未選擇緩課情況下之所得9,000,000元為高。

 

4.若薩諾斯選擇緩課且符合一定條件(詳後述),於修法後之應繳稅所得不超過9,000,000元,且部分所得可延緩至出售時繳稅:

 

緩課所得為4,500,000元;其餘4,500,000元之所得應於執行認股權當年度課稅。而薩諾斯出售全部股票時,屬緩課之股票部分,因轉讓時市價160元高於行使認股權時市價100元,故以100元計算其他所得為4,500,000元【(100-10元)*50,000股】。是以薩諾斯選擇緩課後應納稅所得仍9,000,000元且其部分所得可延緩繳稅時點至出售時。但如果轉讓時市價低於100元,則以轉讓時市價計算,薩諾斯應繳稅所得將低於9,000,000元。

 

二、適用重點:

 

若薩諾斯欲適用前述「按兩者孰低之價格計算員工所得課稅」之規定,則薩諾斯應持有股票且繼續在泰坦星公司服務2年以上,但若薩諾斯於泰坦星公司集團內輪調,其在子公司之服務年資亦可合併累計。

 

三、可能爭議:

 

1.產業創新條例第2條所稱之公司係指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則若薩諾斯於取得股票滿一年後派於海外子公司任職滿兩年,因該等公司非屬依我國公司法成立之公司,則其於海外子公司之年資可否併計?筆者認為集團企業員工於海內外公司調動為常態,又因應本次公司法大修,集團企業可雙向發放母子公司獎酬股票。是以相關規定應再適度放寬,以彰顯留才效果。

 

又現行規定係以取得股票時價計算全年合計5,000,000元總額內之股票部分方得適用緩課,則於認購價格為10元時,薩諾斯可緩課之所得為4,500,000元,若每股認購價格為50元,則可緩課之所得減少為2,500,000元【(100-50元)*1,000*50張】。換言之,認股價格越高,可緩課之所得越少,利用緩課達成留才之激勵效果反而降低。建議立法者未來可考量以所得金額5,000,000元為緩課上限,避免因認購價格高低而影響員工可緩課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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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地主為起造人 取得房屋應申報6%契稅

20180920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19)日發布解釋令,土地承租人在租地上自費興建房屋,如果是自己取得使用執照毋須申報契稅;但如果是以地主為建造執照使用者,地主獲得房屋時要申報買賣契稅6%。

 

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指出,兩者差別在於經濟實質效益,如果地主收租金又以土地使用權取得房屋,依民法第398條規定即為買賣,因此也得申報契稅6%。

 

反之,如果只是承租人自己為建造執照使用者,該租賃契約並非契稅條例第2條所規範的不動產買賣(6%)、承典(4%)、交換(2%)、贈與(6%)、分割(2%)或因占有(6%)而取得所有權,因此不算是契稅課稅範圍。

 

吳蓮英表示,基於自治與契約自由原則,若契約當事人形成多個法律關係如租賃又將土地使用權與房屋互易等,財部也只能尊重、不可能干涉。

 

但吳蓮英指出,關鍵仍在判斷誰是房屋最終擁有者,因為契稅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是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即為擁有者、而擁有者須繳契稅。如果起造人為承租人,那就是後續租約到期,承租人一併將房移轉給地主,6%契稅由承租人負擔。

 

如果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為地主,國稅局認定應由地主申報繳契稅。從實質層面而言,建造費用是由承租人支出,地主租約到就拿屋,可說是地主以混合型契約獲得一屋,因此將其歸類為買賣形式、須由地主繳6%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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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新增扣除額 延至明年再戰

20180920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財長蘇建榮昨(19)日表示,所得稅法因免稅及扣除額稅負占比增至76%,政府稅基減少,須觀察明年5月申報稅改新制後再考量其可行性,言下之意延後到明年再修法。

 

至於薪資核實扣除的「名模條款」,蘇建榮表態將延後數周,9月底前不會將修法案送至行政院審議,「但今年這個(立院)會期一定會送出」。蘇日前透露,職業工具支出與治裝費屬必要性工作支出,最有機會納入核實扣除範圍。

 

所得稅法修正案的稅改2.0,原本擬增列長照扣除額,並放寬薪資核實減除範圍。蘇建榮昨受訪指出,財部試算後發現,今年稅改加上納保法,免稅額與扣除額占綜合所得總額比率高達76%,等於稅負比率下降到24%,比去年未修法前比率37%大減13%,差距太多,加上要一併審視納保法基本生活費部分,因此需要更多時間做法案研議。至於差距稅收多少,財部低調不透露。

 

蘇建榮表示,在確立扣除額修法前,有兩大關鍵必須重新檢視,第一個新稅制需要一年多時間觀察,換言之,要到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才能看出今年初稅改成果,如果稅損過大、稅負比率太低,自然要重新思考。

 

第二個納保法因素。蘇建榮認為,財部預告今年10月修正納保法,剔除原先公式裡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改為增列各項免稅與扣除額(排除薪扣額)等項目,如果扣除額確定有所變動,其公式也會連帶改變,因此還需要通盤考量。

 

納保法試算新公式為各項免稅與扣除額(排除薪扣額)加總試算後比未來基本生活費16.6萬(年底有望再提高到約17.1萬)乘上人數還高,則不適用基本生活費扣除。不過若基本生活費試算較高,其差額可當成另類扣除額使用抵稅。

 

官員分析,如果在納保法新公式中新增扣除額類型,例如長照特別扣除額,或是在核實減除薪資增列健檢項目,對於納保法都會牽一髮而動全身。

 

另外,扣除額若修法後其稅負比率由37%下降到24%,等於減少了近3分之1稅基,對於我國財政茲事體大。財部官員認為,全盤考量扣除額可說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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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這個數字讓財政部嚇傻了 扣除額稅改踩煞車

2018-09-20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原本這個會期要提出扣除額稅改,但現在還要綜合檢討、踩煞車。因為預估今年通過的股利稅改,加上預計要提出的薪資可核實扣除、長照扣除額等扣除額稅改,綜合所得總額中只剩24%要課稅,嚇壞財政部,所以「稅改的腳步放緩」。

 

蘇建榮表示,薪資所得可核實扣除的大法官釋憲745號(林若亞條款),因為違憲,本會期一定會提出,但其他扣除額稅改的部分,還要「再進一步仔細研議」。

 

根據105年度綜所稅申報資料,全國622萬戶申報所得總額5.8兆元,列報免稅額及扣除額3.6兆元,占綜合所得總額約62%,所以真正課稅的所得只有38%。

 

38%已經夠低了,沒想到股利稅改大放送,加上未來還要送出的薪扣、長照、建檢等大利多,能課稅的只剩下24%,不到4分之一。稅收恐雪崩式下滑,負債恐爆炸式狂飆。

 

蘇建榮表示,股利稅改今年剛實施,明年報稅時才首次適用,屆時才看的出來實際上對綜所稅稅收和分配情況的影響,所以希望花一年多的時間來觀察,到明年報稅後看稅改後的結果,再來研議推動後續的稅改計畫。

 

蘇建榮進一步表示,去年1228日納保法上路,按納保法規定,保障不課稅的「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如何定義,需每兩年檢討一次,意即明年底就得進行檢討;因此,規劃將此與扣除額稅改結合,一併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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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四類法案 立院擬優先審查

2018-09-20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原訂上周五舉辦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因故取消,據悉,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0)日中午將會與民進黨立委座談,討論「最優先」法案;由於本會期是預算會期,加上年底逢九合一選舉,預料法案以較無爭議的舊案為主。

 

據悉,最優先法案大致包括為了明年初能申請加入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的必要性修法;今年115日、6日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台進行第三輪相互評鑑前必須要三讀的洗防法、資恐法;另為了因應台商回台投資,解決「缺人才」問題的新經濟移民法;還有被大法官解釋為違憲,必須限期修正的所得稅法「名模條款」。

 

此外,可望躋身的新法是衛福部仍在研擬的《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

 

再生製劑條例是生醫界極力催生的法案,目前法案還未送入行政院;據悉,本法是參考日本經驗,擬立專法讓在查驗登記過程中,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完成、審查通過就先核准許可證,後續再持續監測調整。

 

國內已有包括北榮、陽明、交大的學校開始發展再生醫療。9月初舉辦的行政院生技產業諮議會(BTC)上,生醫業也積極建言,盼政府能趕快制定專法;加上行政院也認為生技醫藥是政府5+2產業創新計畫的重點項目之一,本次可望列為「最優先」法案,在下半年送入立院三讀。

 

立院將在本周五開議目前各部會都已向行政院提報自身規劃的「最優先」法案,行政院會通盤考量後,賴揆今天再率領各部會首長與民進黨立委一起討論到底哪些法案可以入列。

 

考量本會期要優先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前瞻建設計畫第二期特別預算,加上11月底還有地方首長選舉,「最優先」法案將以「清理戰場」且有急迫性的法案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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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承租土地自費蓋屋 按房屋現值6%課稅

2018-09-20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19)日發布解釋令,土地承租人在承租土地上自費興建房屋,由土地出租人以土地使用權取得房屋,應按買賣契稅稅率申報納稅,即按房屋現值6%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表示,按規定,土地承租人在承租土地上自費興建房屋,以土地承租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取得使用執照,非屬契稅課稅範圍。

 

但以土地出租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取得使用執照,或依約在土地租賃期間屆滿後移轉房屋予土地出租人,其經濟實質是土地出租人以土地使用權取得房屋,依民法第398條「當事人雙方約定互相移轉金錢以外之財產權者,準用關於買賣之規定。」應按買賣契稅稅率申報納稅。吳蓮英說,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的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土地承租人在承租土地上自費興建房屋,以自己為起造人取得使用執照,非上述契稅規定的課稅範圍;土地出租人的土地租賃行為,無涉房屋買賣,也非上述契稅規定的課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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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秋節贈禮須開發票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2018-09-2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中秋節即將來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許多公司詢問秋節禮品的稅務處理,尤其許多營業人送禮給員工或客戶,是否要開立發票;以及要開立的發票,是否可以扣抵銷項稅額等兩大問題。

 

北區國稅局官員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的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視為銷售貨物。

 

因此,若營業人購入貨物時,未決定供作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使用,並以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列帳,其購買時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應於轉作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使用時,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且依規定,交際應酬用及酬勞員工個人的貨物或勞務,皆不得扣抵稅額。

 

舉例來說,甲公司購買商品100件,取得銷售額60,000元的統一發票,稅額3,000元。公司以進貨科目列帳,且購入商品的進項稅額已申報扣抵,之後甲公司將該商品送給公司客戶時,應按時價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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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房租列舉扣除 常見兩問題

2018-09-2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1.忘了檢附相關單據 2.房東惡意不開收據,導致無法認列

 

所得稅法規定,租屋族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每一申報戶每年最高可列舉扣除12萬元。但國稅局近期檢查案件時發現,實務上租屋族申請扣除卻無法受理者,主要有兩大原因,最常見的是忘了檢附相關單據,此外,也有房東惡意不讓房客報稅,導致無法認列。納稅義務人報稅時應特別留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為減輕租屋族負擔,房屋租金支出可列為列舉扣除項目,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只要在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可以在12萬元的限額內列報減除。

 

不過實務上常發現,不少租屋族常常忘了檢附相關單據及證明,導致無法認列,或是房東惡意不開收據,或只收取現金等狀況也時有所聞。

 

國稅局官員提醒納稅義務人,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時,應記得檢附證明文件,包括租賃契約及支付租金的付款證明,例如出租人簽收的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或匯款證明,並提供於課稅年度內在承租地址辦竣戶籍登記的證明,或載明該承租房屋供自住而非供營業使用的切結書,以供稽徵機關檢核。

 

此外,如果申報時同時有購屋借款利息,就不能適用租金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如有同時合乎規定的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時,可自行計算兩者可扣除金額,擇優申報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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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月降關稅 夥伴國嘗甜頭

20180921 工商時報 李書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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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國決定對中國大陸總值2千億美元的進口商品加稅後,「G2」貿易戰進入火併階段。昨(20)日傳出,為減輕傷害,中國大陸計劃最快在10月下調大部分貿易夥伴的進口稅率,在中美貿易戰升級之際推動貿易平衡。

 

另外,眼見中美貿易戰短期難以落幕,外界擔憂將妨害中國已進入下行階段的經濟增長表現。路透昨報導,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受訪時表示,貿易戰對中國的直接經濟損失估計僅為GDP0.2%~0.8%,但對企業信心的影響可能更深,貿易戰也可能很快促使中國出口商放棄美國市場。

 

美國對總值2千億美元的中國商品加徵10%關稅,將於24日生效,昨日中國商務部發言人高峰表示,此涉及到機電、輕工、紡織服裝、藥品等6大品類,受影響企業中,外企占比50%。

 

另一方面,外媒引述消息人士透露,中國計劃最快在10月份起,調降大部分貿易夥伴的進口關稅,以助降低消費者負擔的成本。

 

報導稱,依照WTO最惠國待遇原則,一個成員給予另一個成員方的貿易優惠必須自動給予其他成員,因此美國也在這個規範之下。目前中國的平均關稅稅率仍高於許多國家,其最惠國關稅平均約為9.8%,而美國在去年的平均關稅為3.4%,因此美方常藉此指責中國實行經濟保護主義。

 

新加坡華僑銀行經濟學家Tommy Xie表示,中國透過擴大調降進口關稅,釋放出「無論貿易戰情勢如何,中國都將繼續開放市場、推動改革」的訊息。分析人士認為,美國身為WTO成員,當然也會從最惠國稅率調降中獲益,但在貿易戰背景下,中方將對美國單獨加徵更多關稅,屆時中國從美國進口商品的稅率仍將明顯上升。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9日在天津達沃斯論壇上致詞時表示,中國將進一步下調關稅。他強調,全球必須維護多邊主義及自由貿易的規則,而且應用實際行動表明,自由貿易是不可戰勝的,全球化的潮流是不可阻擋的。

 

隨著今年3月底中美貿易摩擦升溫以來,中國政府多次表示要對外開放、調降進口關稅。譬如,中國政府自71日起,降低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進口關稅,汽車整車稅率由20%~25%降至15%,汽車零組件稅率降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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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新電商法來了 個人代購恐變歷史!未來僅能由企業經營 明年11上路

大陸《電子商務法》(下稱《電商法》)在近日出爐,將從201911日起實施。這個法案最受外界矚目的部分,就是該法將會把大陸的海外代購行業全數納管。有專家解讀,依照大陸《電商法》的規定,未來大陸個人代購行業恐將就此走入歷史,這個號稱交易規模高達上兆人民幣的行業,勢必得要面臨一波劇烈的淘汰潮。

 

大陸《電商法》之所以引起代購業者的恐慌,主要是因為該法規定未來不論是微商(以社交平台為主的電商)或是代購業者,均將視為電子商務經營者,須依法辦法工商登記、取得營業許可證件,並且還要依法納稅。

 

奢侈品斷貨 中產恐慌

 

業內人士指出,由於新法採取工商登記制度,這意味著未來代購市場將只剩企業營運主體,「個人代購的時代即將宣告終結。」

 

業內人士指出,光從近幾年大陸代購行業的每年交易量的在從2009年的50億元(人民幣,下同)暴增至2016年的6243億,7年內暴增超過124倍,估計至2018年的營業規模可逼近兆元,就可想見其衝擊有多大。

 

值得注意的是,據財富品質研究院統計,2016年大陸民眾買走了全球近一半的奢侈品,達到1204億美元。預計到2020年,大陸消費者境外奢侈品消費將達到1兆。在個人代購行業即將沒落之際,大陸中產人士也面臨了奢侈品「斷貨」的擔憂。

 

課稅透明 消費有保障

 

不過,有專家指出,代購行業並不會消失,只是由過去的個人轉變為企業經營,加上過去大多數個人代購都會把稅款平攤到所有訂單中,新法實施後,這部分的收費反而更透明,價格並不會明顯上漲,對消費者也會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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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退休金自提可稅負遞延 7成國人不知

20180921 工商時報 黃惠聆/台北報導

台灣勞工對自身勞退制度並不熟悉,根據調查,台灣勞工近七成(69.2%)不知道退休金自提有稅負遞延優惠,甚至有九成受訪者不知道勞退基金有保證兩年定期收益率的報酬率。根據勞動部統計,適用勞退新制有666.4萬勞工,額外自行提撥約46.3萬人,自提比率還不到整體勞工的7%。

 

今周刊委託世新大學進行「勞工退休金改革調查」,以參與勞保、勞退新制的勞工為調查對象,共回收1,070分問卷。今周刊表示,根據「勞工退休金改革調查」結果,受訪者中有三成不知可自行提撥、另外,還有三成勞工是因薪資太低而沒有自行再提撥,另外,從年齡交叉分析來看,年輕族群沒有自提比又要比年紀大一點來得高。

 

前金管會主任委員、為政大副校長王儷玲表示,「勞工自提率」非常重要,因為勞工退休金的複利效果,越早開始自行提撥進入退休帳戶,才能更快速的累積退休帳戶餘額,提早享受複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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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KPMG:應給海外資金合法認證

20180921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KPMG會計師事務所昨(20)日舉辦「創富、藏富、傳富」稅務書媒體發表會,KPMG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許志文指出,部分台商客戶已受到國際洗防法影響,在香港、新加坡的海外帳戶遭關閉或被要求匯出。他呼籲,我國應盡快給予海外資金合法認證,以免台商淪為資金難民。

 

許志文認為,國際洗錢防制法上路,接踵而來的是CRS條款,海外帳戶勢必走向「透明化」,而財政部近年也傾向實質課稅,因此台商仍以誠實申報為上策。

 

不過,以往台商最常投資的香港與新加坡,今年以來因洗防法而嚴格要求金融機構做KYC(了解客戶),台商如果無法舉證資金來源,往往被要求將資金匯出到他國、甚至已有台商帳戶被強制凍結情況。

 

KPMG稅務投資部協理楊華妃認為,過去台商西進受兩岸無法直接投資限制,多半經由第三地如香港、新加坡等國,將資金匯往港、星後,再轉匯進中國設廠或投資。不過,中國近5年來外匯管制日趨嚴謹,不少台商先將資金轉回第三地,卻面臨洗防法與CRS夾擊,尤其是香港在中國CRS條款下,必須揭露稅務居民國別與資金來源。

 

許志文指出,自己經手的台商客戶,就曾因無法提供明確帳戶資金來源,加上該台商是台灣籍,因此被香港金融機構要求轉匯到海外,不得留在香港。然而,若台商本身的資金來源問題無法舉證,我國自也不敢輕易放行,假以時日,恐怕台商帳戶最後將被強制關閉,成為資金難民。

 

許志文建議,財部應讓台商資金可在海外「有條件」獲得合法憑證,並維持現有最低稅負制,如此台商若考量稅負,不將資金引渡回台,也能合法在海外他國帳戶存放,我國也不需擔心炒房問題。即使台商資金導引回台,至少也有合法課稅管道。

 

雖然財部仍在研議台商海外資金回台方案,不過,財長蘇建榮19日受訪時表示,依行政院時程,財部會在年底前推出海外資金回台方案,具體方案內容不願多談。換言之,台商淪資金難民問題,有望在年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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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減稅減過頭 扣除額稅改暫緩

2018-09-20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蘇秀慧/台北報導

綜所稅稅基剩24%

 

去年底稅制改革大放送,大幅調高綜所稅四項扣除額,造成今年起綜所稅稅基僅剩百分之廿四,創空前新低,免稅額、扣除額等占綜合所得總額比率已達到百分之七十六。財政部長蘇建榮決定暫緩原訂立法院本會期要提出的第二波扣除額稅改。

 

長照扣除額會推嗎?

 

外界高度期待的長照扣除額還會推嗎?財政部次長吳自心昨天強調,「只是暫緩,沒有說不做」,明年一定會提出扣除額稅改方案,但對扣除額檢討「不能只有加法、沒有減法」。

 

蘇建榮已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過暫緩第二波稅改,獲得行政院支持。

 

財政部決定兩階段修改所得稅法後,外界指扣除額稅改「踩煞車」,藍委要求財政部長蘇建榮道歉。蘇建榮昨天一早拜會立法院執政黨籍財委會委員,遊說支持。

 

憂稅基變非常脆弱

 

蘇建榮指出,去年底第一波所得稅稅改,今年已大幅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四大扣除額額度,使得綜所稅稅基只剩百分之廿四;如果再擴大扣除額項目或金額,綜所稅稅基將變得「非常脆弱」。

 

恐會衝擊政府財政

 

另外,蘇建榮說,各界在討論扣除額稅改時,包括擴大現行扣免額度,與新增扣除額項目如長期照護、健康檢查、藝文消費支出等意見分歧,恐將衝擊政府財政。吳自心說,立委五十四項提案稅損高達千億元,但「減稅非常容易,加稅阻力卻非常大」。

 

吳自心說,根據一○五年度綜所稅申報資料,全國申報綜所稅所得總額五點八兆元,免稅額及扣除額占綜合所得總額約百分之六十二,真正能課稅的所得只占百分之卅八;但今年起四項扣除額調高後,綜所稅能課稅的所得只剩下百分之廿四,稅基十分脆弱,將無法支應未來長照及高齡化的需求,因此希望多一些時間。

 

吳自心表示,今年上路的稅改解決綜所稅最高稅率太高、兩稅合一不符國際潮流等問題,但稅制調整吸引資金的效果不會立即顯現,減稅對稅基及稅收的影響也要明年申報後才知道,因此希望多一點時間,觀察稅改有沒有擴大稅基的效果。

 

希望明年通盤檢討

 

另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去年底上路,依法財政部在納保法實施兩年後要檢討,扣除額調整也與納稅者基本生活費的計算基準有關,希望明年與扣除額一起通盤檢討。依此推估,落實修法至少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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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長照及學貸扣除額暫緩 藍委批財政部跳票

2018-09-21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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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本會期提出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未履行年初稅改修法時的承諾,不包括長照特別扣除額及學貸特別扣除額。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昨抨擊,財政部出爾反爾、承諾跳票,未來審查法案時一定全力爭取。

 

立法院今年初三讀稅改方案,所得稅最高稅率從百分之四十五下修至百分之四十,股利所得可選擇分開計稅,稅率僅百分之廿八,引發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是向富人傾斜的稅改版本。

 

國民黨團本會期提出的優先法案包括所得稅法草案,曾銘宗指出,黨團版本針對長照及學貸的特別扣除額分別為五萬及兩萬五千元,這些扣除額,都是財政部承諾過的內容。上次的稅改,帶給經濟強勢者很大的好處,現在輪到照顧經濟弱勢,卻失信於民。

 

財政部前部長許虞哲也曾允諾,將提出下一階段稅改方案,重新盤點各項扣除額,屆時有關長照、學生貸款等扣除額都會通盤檢討。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對於甫出社會、經濟相對弱勢的年輕人,財政部在稅負上協助減輕部分負擔,並不為過,何況一年扣除額僅兩萬五千元,要說稅損太過嚴重,言過其實。

 

曾銘宗也揚言,財政部若只送薪資核實減除的修法版本進來,等同於承諾跳票,他們不會接受。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也說,財政部此舉是食言而肥,財委會開議後,將要求財政部先向人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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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提供擔保品解除境管 要繳清欠稅才能領回

2018-09-2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欠稅大戶要解除出境限制,常會透過提供擔保品的方式解套。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當納稅義務人如果有此情況,之後要申請退還擔保品時,必須繳清所有欠稅及罰鍰後,才能領回。

 

國稅局官員表示,近期轄區內有納稅義務人因欠稅遭限制出境,為了出國洽公,只好以相當財產作為擔保,申請解除出境限制,也獲得許可。

 

但當他返國,希望申請退環擔保品時,必須將全部欠稅及罰鍰還清後,才可以退還。

 

官員說,對於欠繳稅款和罰款的納稅義務人,財政部可依規定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其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具體的條件是: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款及已確定的罰鍰,個人在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200萬元以上者;或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300萬元以上者,就有可能遭到限制出境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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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KPMG:別淪為「資金難民」

2018-09-2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全球反避稅風潮盛行,KPMG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許志文表示,海外金融資訊透明已是不可逆的潮流,高資產族群如果沒有儘快讓資金合規,恐將在國際上成為「資金難民」,應儘早評估投資架構及傳承安排。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0)日舉辦「寫給金融業高資產客戶經理的第三本稅務書-啟動家族傳承之鑰」發布會,許志文表示,當今台商所面臨的傳承環境丕變,尤其反洗錢法及CRS於近年推展,使海外金融資訊越趨透明,台商不得不關注。

 

許志文表示,現今各國金融機構高度關注洗錢防制,客戶必須要確定資金都有合法繳稅,否則當地金融機構可能會要求關戶,或將資金匯出,此時如果海外資產無法於稅務上合規,恐怕將成為資金難民。

 

對台商而言,要將資金匯回台灣,也會面對更多稅務問題。許志文表示,海外資金不一定非得回台,而是應該要找到讓資金合規的管道。他指出,資金合規的壓力越來越大,要如何讓資金合規,使其可在國際間自由流動,才是未來方向。

 

鄰近國家或地區也多已實施CRS,其中香港、新加坡、中國大陸及澳洲都將在今年實施首次申報及交換。

 

許志文進一步指出,在稅務書中也提到,CRS對於高資產客戶影響深遠,範圍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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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租屋扣抵水電瓦斯費 須有營業人統編發票

2018-09-2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繳納承租房屋的水、電及瓦斯等公用事業費用,如果自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的抬頭,為今年7月以後,應取得載有「營業人」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的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不能再以「出租人」名義的統一發票申報扣抵。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應取具載有其名稱、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但公用事業自20161月起,才開始全面導入電子發票,因此給予緩衝期,於20186月以前,營業人仍可以出租人名義開立的公用事業統一發票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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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年金給付前過世 留意遺產稅

2018-09-2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為因應台灣邁入老齡化社會、鼓勵民眾提前安排退休生活,年金保險成為政策支持的主要險種,所衍生的相關稅務問題也陸續出現。財政部南區國稅局20日指出,年金險如果因要保人去世等因素,在約定給付期之前返回,該保單價值必須計算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官員指出,如果要保人在年金保險進入給付期後,才死亡,保險公司依照年金給付的規定,將未支領的年金部分,依約定給付予身故受益人,依現行的保險法第135條之3規定,受益人領到的年金,可不計入遺產。

 

但實務上,稅務機關仍會審核要保人的投保動機,如發現有規避遺產稅事實,仍會依實質課稅原則課徵遺產稅。換句話說,投保年金險不得作為規避稅負的財務規畫方式之一。

 

舉例來說,A先生的母親B女士剛過世,B在生前以其本人為要保人兼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購買10年期年金保險,但還在投保期間,她就不幸因病去世。保險公司因此返還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金額為670萬元。

 

A先生在處理後事時,對於這筆金額是否須要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有所疑問。稅務機關因此作出上述說明。

 

官員解釋說,被繼承人B生前向保險公司投保的10年期年金保險,依保險契約書內容的約定,年金保險的年金給付,是自要保人投保第10保單週年日屆滿日起,才開始給付,而目前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就不幸身故,保險公司將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予要保人,該保險契約即行終止。

 

由於B死亡時,她所投保的年金險,尚未進入給付期,保險公司必須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給要保人,所以該保單價值準備金為要保人(即被繼承人)B死亡時,遺有財產價值的權利,非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所稱的「人壽保險金額」,也不屬保險法所稱的「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年金」,所以該筆年金保單價值670萬元,須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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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所得稅法扣除額稅改「踩煞車」蘇建榮提三大理由

2018-09-20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20)日提出三大理由,籲請社會大眾支持所得稅法扣除額稅改「暫緩」,強調現行綜所稅稅基僅剩24%,如再擴大扣除額項目或金額,綜所稅稅基將「非常脆弱」,危及稅制健全、衝擊政府財政。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表示,長照特別扣除額只是「暫緩,不是不會推」,給我們一年時間,明年報稅後,觀察第一波稅改對綜所稅稅基及稅收的影響,通盤檢討扣除額,再提出修正版本。

 

依此推估,落實修法恐怕也要二年時間。據透露,蘇建榮已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過,並獲得行政院全力支持。

 

財政部決定兩階段修改「所得稅法」後,引發外界強烈質疑扣除額稅改是「踩煞車」,藍委則要求財政部長蘇建榮道歉。蘇建榮今日一早帶著「暫緩」扣除額稅改三大理由,拜會立法院執政黨籍財委會委員,遊說支持。

 

蘇建榮指出,在去年底第一波所得稅改後,今年大幅提高四大扣除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額度,使得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占綜合所得總額比率已達76%,綜所稅稅基只剩24%,如果再擴大扣除額項目或金額,綜所稅稅基將變得「非常脆弱」,危及稅制健全。吳自心則形容「綜所稅稅基將崩壞」。

 

吳自心表示,修法前過去免稅額、扣除額占綜所稅總額62%已是「容忍的極限」,世界主要國家綜所稅稅收都是主要財源之一。

 

其次,蘇建榮說,各界在討論扣除額稅改時,包括擴大現行免稅額及扣除額額度,與新增扣除額項目如長期照護、健康檢查、藝文消費支出等,意見紛歧,恐將衝擊政府財政。吳自心說,立委54項提案稅損高達千億元,「減稅非常容易,加稅阻力卻非常大」。

 

第三,蘇建榮說,去年底的「全民稅改」今年度實施,明年5月首次申報,必須觀察實施情形及對綜所稅稅基及稅收的影響,通盤檢討扣除額。

 

吳自心說,「全民稅改」對於促進投資、擴大稅基的效果,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實現,必須觀察實施效益、稅基成長情形,再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檢討期程,全面性檢討扣除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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