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標題文件 0625-0629 二十六則重點新聞 -理登顧問有限公司
0625-0629 二十六則重點新聞


 0625-0629一週新聞重點

1】暑假打工 防雇主虛報薪資

2】勞工遺屬請領退休金 應稅

3】公司法50條文 明朝野協商

4】大陸.資金.對策/大陸新版「個人所得稅」影響分析

5文大宿舍爭議 綠議員再爆侯友宜涉逃漏稅上千萬

6】進口貨物供應保稅區 得適用營業稅零稅率

7】預售屋適用稅制 看登記時間

8】台灣、澳門航空 互免營業稅

9國台辦:寧波公佈惠台80條具體措施

10史上最大醫界集體逃稅 證據不足27位醫生獲判無罪

11】房東加入包租代管 可減稅

12】銷售貨品轉作贈品 免開發票仍須記帳

13公司列報資產報廢 未達年限要附證明

14】跨境所得雙重課稅爭議 有解

15反傾銷稅落日調查 三點不漏

16逃稅14 韓航會長今遭傳喚

17台紐關稅協定 財部將提檢視

18宗教團體立法遙遙無期 洗錢防法評鑑恐受影響

19財團法人法 宗教不納入

20綜所稅未繳 7月起按日計息

21台商專欄/OBU財管新商機來了

22新創申請陸租稅優惠須五要件

23承包工程逾期挨罰 發票金額不得扣除

24網路申報遺贈稅 附件可併傳

25進項憑證扣減稅額 應於75日前申報

26公司法修正案 29日拚三讀

 

1暑假打工 防雇主虛報薪資

2018-06-25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又到了暑假打工旺季,由於不肖雇主虛報薪資的情況每年都出現。財政部國稅局特別提醒打工學生,留意三件事情,以免自己成為被企業浮報薪資、逃漏營所稅的對象。

 

國稅局提醒暑假打工學生,要特別留意的三件事,首先是慎選工作環境,尤其勿隨意把身分證及私章交給雇主或其他人,也不可在空白薪資單上簽名蓋章。

 

其次是在領取薪資所得時,應詳細核對印領清單上的金額與實際核發的金額是否相符,如有不符,應立刻洽給付單位查明,並保留相關證據如薪資袋、薪資轉帳存摺等。明年5月報稅時,也需核對雇主申報的扣 () 繳資料,與所領取的薪資金額是否相符。

 

最後則是,如果發現有被虛報薪資的情事時,應檢具事證,以書面資料就近向國稅局提出檢舉,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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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工遺屬請領退休金 應稅

2018-06-25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勞工死亡所遺留下來的退休金專戶退休金的課稅問題,近期稽徵實務上經常出現爭議,財政部官員特別對此提出說明,強調勞保發給的死亡給付與勞工退休金的性質不同,民眾不要誤認勞工退休金屬於保險給付,並因此未併入遺產總額進行申報。

 

財政部官員指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的退休金,屬歷年來雇主為勞工提繳及勞工本身自薪資所得中繳付的金額及孳息,為勞工個人所有,因此勞工死亡時尚未請領,而由其遺屬請領的退休金,為「死亡時遺有之財產」,因此,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官員進一步解釋,被繼承人死亡前,即已具領取退休金的權利,該退休金屬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存在有財產價值的權利,即屬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申報的「債權」;而勞保死亡給付屬於保險性質,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約定在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指定受益人的勞保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

 

儘管勞保死亡給付與勞工退休金性質不同,但各地區國稅局仍然持續查到民眾因誤報造成漏報,併被補稅論罰的情形出現。因此特別做此解釋。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指出,如果被繼承人死亡與退休在同一年度,其退休金申報樣態有三種,一是被繼承人死亡前已申請退休核准但未領取的退休金,屬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申報的債權,應併同遺產稅申報。而繼承人日後取得該退休金,適用所得稅法免納所得稅規定。

 

二是被繼承人死亡前已領取退休金,該退休金自然會轉換成遺產項目中的現金、銀行存款或其他資產型態。自然無須在遺產稅中申報退休金債權,只要按扣繳義務人開立的退職所得扣繳憑單,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綜所稅即可。

 

三是若是被繼承人在辦理退休前死亡,則退(離)職金、慰問金、撫卹金等,即不屬遺產,無須在遺產稅中申報,而屬於繼承人所得,應由繼承人申報綜所稅。

 

官員說,被繼承人的債權財產,除了退休金外,尚包括死亡前應該領取或收取的薪資、利息、股利、租金等,都屬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具有領取權利的債權,債權債務的發生時點不同,產生的法律效果就不同。

 

描述: 勞工退休金、勞保死亡給付課稅大不同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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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法50條文 明朝野協商

2018-06-25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公司法》修法草案初審時共有約50條條文遭到「保留」,預計本周二(26日)將展開朝野協商;由於公司法涉及的利益團體太多,為免徒增紛擾,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已表態,目前遭保留的條文涉及SOGO條款、刪除法人董事、增訂共益公司專章、過半股東能否召集股東臨時會、徵集委託書的使用限制等。朝野協商原則就是一切回歸院版草案。

 

由於公司法的優先順序排在《空汙法》、《財團法人法》之後,何時完成三讀仍要視協商狀況而定,不排除要拖到7月初才能闖關。

 

公司法關鍵條文全部保留,過去兩周因立院主力戰場放在軍年人改,以及空汙法協商,公司法的協商都還沒有進度。惟日前行政院政委陳美伶已先就院版草案中22條之一的「洗錢防制」條款,邀集法務部、經濟部、財政部進行跨部會協商,有關最終受益人的申報頻率已獲共識,以「異動申報為主」,但每年至少申報一次。

 

至於是否刪除「實質受益人」的用字,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行政機關並未達成共識,將留到立法院朝野協商時再討論。

 

描述: 公司法修法朝野協商可能目標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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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陸.資金.對策/大陸新版「個人所得稅」影響分析

2018-06-25經濟日報 劉士龍(富拉凱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 資深財務

 

大陸新版個人所得稅對已在大陸生活多年的台商影響不大,主要差別在最低扣除額、稅率級距,反避稅及視同大陸稅務居民的期間,從一年縮短為183天等有所改變。

 

台商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是由公司每個月發薪水時直接代扣代繳,這和台灣不同,台灣個人所得稅的課稅主體是個人,每年在規定的5月底前自行申報即可,大陸則是公司對個人所得稅負有代扣代繳義務。

 

過去,台灣居民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比照其他境外居民,享有比大陸居民3,500元人民幣/月的起徵點再多出1,300元人民幣/月的優惠待遇,也就是說台灣居民目前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為4,800元人民幣/月,但上週公布的新版個人所得稅草案中,直接將外籍居民在大陸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與大陸本地居民拉平,都是以5,000元人民幣/月做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起點,並且在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部份,境內外居民也都一視同仁。

 

單獨從台商角度來分析,大陸新版個人所得稅的影響並不大,其實,台商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最在乎的不是領取大陸境內所得時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同一開始所說,個人所得稅都是由公司代扣代繳,沒什麼好討論的空間,境外收入在大陸要不要繳稅,才是長年在大陸生活的台商真正在乎的重點,特別是在境外有巨額股利收入或出售股票資本利得收入的台商,人在大陸生活,要不要繳稅,這才是台商真正害怕的稅務風險。

 

因為兩岸仍沒有簽定租稅協定,所以那些已在大陸多年的台商,只要每年待滿超過90天,就會成為所謂的「大陸稅務居民」,必須按照一般大陸居民繳納全球所得,境外收入須主動在大陸稅務局申報個人所得稅才對,但實務中大陸稅務局無法得知台灣居民在境外的收入,台商也很少主動在大陸申報自己的全球所得,但對在台灣或境外其他地區上市的公司高管或股東來說,因為上市公司的高管薪資或股利分配資訊,在許多公開網站上都可以查得到,已造成不少省市稅務局要求住在大陸的高管或股東補繳境外薪資或股利、資本利得收入的個人所得稅。

 

到底在大陸的台商,境外收入未來怎麼繳稅?是不是還是每年待滿90天,境外收入就要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此次新版個人所得稅草案並沒有明確規定,但對已簽稅收協定國家的外籍居民,或即使是屬於沒有簽稅收協定的台商,入境大陸要繳納全球所得的「每年」計算標準,倒是明確將從過去的11日到1231日算是一個判斷的年度,縮短為入境183天起便須判斷是否為稅務居民。

 

因此,對剛到大陸的台商來說,新版個人所得稅的影響較大,因為過去是以11日到1231日作為完整年度判斷是否為稅務居民,以後可能就改成入境大陸183天後,就得看有沒有待滿90天來判斷是否為稅務居民,判斷境外收入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結論是,此次個人所得稅草案就算正式實施,對台商的影響也不過在起徵額從4,800/月增加到5,000/月,和調整七個稅率中的3%10%20%25%四個稅率級距(30%35%45%三個高稅率級距沒變),同時增加了一些個人CRS的反避稅條款,和受控外國企業(CFC)、價格不合理的間接財產轉讓、直接財產轉讓、穿透原則等變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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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大宿舍爭議 綠議員再爆侯友宜涉逃漏稅上千萬

20180626 中時 陳燕珩

文化大學宿舍爭議未歇,民進黨議員王威中今又出面指控,文大大群館土地大部分是侯友宜妻子任美鈴所有,建物則是侯友宜女兒名下的又昱公司所有,依法任美鈴應向又昱公司收取土地租金,但他查詢侯家歷年家庭財產申報,都沒這筆收入。他質疑,侯家7年下來至少逃漏稅上千萬,要不然就是隱匿財產、申報不實,要求侯出面出清楚。

 

王威中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侯友宜面對文大宿舍爭議,對外宣稱「合法繳稅、問心無愧」。不過他卻發現,大群館建物屬於又昱公司所有,公司代表人是侯友宜女兒,土地持分則有5分之4屬於任美鈴,既然建物與土地屬不同人持有,依照所得稅法14條,土地借與他人做營利使用,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計算租賃收入,繳交所得稅。

 

王威中進一步說,任美鈴將土地借給又昱公司使用,即使同是一家人,左手繳給右手,仍需有繳納租金這道程序。先不論土地市價多少,就算以較低的公告現值計算,任美鈴持有土地的公告現值達1.79億元,再用5%計算合理租金,任美鈴每年應向又昱公司收取896萬元土地租金。

 

不過,王威中查閱發現,任美鈴信託土地的台銀帳戶餘額歷年來都不到1萬元,再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侯友宜家庭存款一直維持在500萬左右,根本找不到這筆每年800多萬的租金收入,質疑侯家便宜行事,按照所得稅計算方式推估,侯家每年可能逃漏337萬元個人綜合所得稅款,以追繳期限最多7年來算,國稅局仍可向侯家追繳超過2000萬欠稅。

 

王威中強調,若任美鈴未向又昱收土地租金,涉及逃漏稅;若有收租金也有報稅,但財產申報卻沒紀錄,那就是隱匿財產、申報不實;若有收租金卻沒報稅,同樣涉及逃漏稅,侯應出面解釋清楚。

 

他最後不忘嗆聲,「侯友宜,我今天就衝著你來!」強調這些都是網路可查到的公開資訊,要求侯自己面對國稅局的追查,不要再找摔紙的人來關說,更不要找「三傻立委」(指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賴士葆、費鴻泰)來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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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口貨物供應保稅區 得適用營業稅零稅率

2018-06-26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國內營業人接受保稅區營業人訂單,轉向國外廠商訂貨、並以保稅區營業人名義進口貨物,如進口貨物屬供保稅區營運、外銷貨物,適用營業稅零稅率。

 

台北國稅局舉例,如國內營業人甲接受保稅區營業人乙訂貨,甲因而以乙名義報關進口,向國外廠商丙訂貨,且該貨物屬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者,甲得按其收取轉付差額或取得之收入,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申報適用保稅區營業稅零稅率。

 

台北國稅局強調,適用此規定的貨物或勞務,必須是銷售給保稅區營業人供其營運,不能轉供境內銷售。該局表示,如前例,甲申報時,需持憑經保稅區營業人乙簽屬及加蓋其統一發票專用章之海關核發進口報單副本,作為申報零稅率之證明文件。

 

該局表示,為避免此種貿易樣態成為逃稅漏洞,國稅局採抽查方式,一旦發現有轉供境內銷售情事,由保稅區營業人負完全責任。實務上案例來看,國稅局表示,保稅區接受海關監管,其營業人多潔身自愛,不至於配合不肖營業人,致保稅區成為避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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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預售屋適用稅制 看登記時間

2018-06-26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如購買預售屋後,於201611日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就應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自201611日上路,不過,還是有不少民眾對於新制仍有疑問。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曾接獲民眾詢問,如果2015年與建設公司簽定預定買賣契約書,購買房屋、土地,今年完成所有權移轉,最近預計出售,在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時,該適用新制或是舊制?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解釋,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規定,房屋、土地取得日之認定,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因此,前述個案應適用新制進行申報。

 

除了新舊制時間點上的認定,也有許多民眾在申報時未依規定。最常見的錯誤包括申報期限計算錯誤,導致延期申報;或是出售收入誤以實價登錄資料申報,應以實際成交金額為準;有些民眾則誤將土地增值稅及房屋稅列為可減除的成本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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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灣、澳門航空 互免營業稅

2018-06-26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配合台澳航空租稅協議,財政部配套辦法「台澳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互免營業稅及所得稅辦法」公告出爐。財政部昨(25)日指澳門航空企業在台灣經營航空運輸的收入,營業稅稅率為零,同時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依台澳間協議,此辦法可回溯至今年11日。

 

基於互惠原則,立法院去年年底三讀通過「台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今年起台澳雙方空運事業可享有永久互相減免所得稅與營業稅之優惠,降低彼此成本,促進台澳間經貿往來。

 

據了解,過去台澳間由航空業者代表自行簽訂備忘錄,相互給予空運企業免稅待遇,該備忘錄效期屆滿後,採逐年延約方式維持效力。台澳政府在2015年達共識,讓免稅制度化,並於2015年底簽署新協議,解決航空企業經營台灣與澳門間航空運輸業務所面臨的雙重課稅問題。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受惠的航空公司主要包括長榮航空、台灣虎航及澳門航空,此項租稅協議已於去年 12 29 日生效,並於今年 1 1 日適用。依據財政部最新公布的配套辦法,規範其免稅範圍、方法、適用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並明訂施行日期,可追溯至今年11日。

 

辦法明訂,澳門的航空企業居住者在台灣經營航空運輸取得的收入,包括以航空器經營航空運輸有附帶關係之出租航空器、航空貨櫃、相關設備及維修航空貨櫃之收入,營業稅稅率為零,其所得或利潤免徵營所稅。

 

辦法指出,澳門航空企業在申報營業稅時,應依規定格式檢附載運客貨收入清單;有前述所得或利潤者,應檢附澳門稅務機關出具之居住者證明及符合免稅規定之所得或利潤相關證明文件,向給付人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免徵營所稅。

 

至於台灣航空業者,為向澳門政府申請適用本協議之需要,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居住者證明。稅捐稽徵機關在確認其台灣居住者身分後,將核給所得年度之居住者證明,或於澳門規定確認申請人屬台灣地區居住者之相關書表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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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國台辦:寧波公佈惠台80條具體措施

20180627 中時 藍孝威

大陸國台辦今年2月公佈「31條惠及台胞措施」後,各地各部門都在積極推動,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繼上海市的55條,福建省的66條,廈門市的60條之後,619日,寧波市發佈實施「關於進一步深化甬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馬曉光表示,在寧波市發布的這份措施中,包括支持台胞投資、促進與台貿易及社會文化交流合作、便利台胞在當地學習實習就業創業以及居住生活等方面,共80條具體措施。

 

在支持台灣同胞投資、積極促進與台貿易方面,明確台企可全面享受寧波各類產業扶持政策;鼓勵台資企業在大陸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在新三板和寧波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寧波口岸採取「一站式檢驗檢疫」「綠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

 

在金融服務方面,明確允許台資企業通過貸款、發行債券等形式從境外融入資金,在寧波出口加工區設立的台資企業可賦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在就業創業方面,台灣各類人才來寧波就業創業同等享受當地人才引進、培養和服務保障政策待遇;符合條件的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可在寧波設立代表機構;寧波每年為台灣同胞提供不少於1000個就業崗位。

 

在生活待遇方面,台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享受市民待遇;在寧波台胞及其家屬享有與寧波居民同等就醫待遇;各級公共文化場館免費向台灣同胞開放,等等。

 

馬曉光說,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省市正在結合當地台企台胞實際需求,加緊制定當地落實「31條措施」的具體實施意見,預計近期就將陸續公佈。

 

除各省市將陸續發布惠台的實施細則外,大陸對外也將支持台灣團體和人士參與大陸在海外舉辦的文化藝術活動。馬曉光說,5月至6月,中華文化聯誼會在馬德里中國文化中心、馬耳他中國文化中心舉辦「中國文創產品展示周」展覽,兩岸文創機構和藝術家共同參展,展示了兩岸文創產業的創新成果,這是推動兩岸同胞在海外攜手弘揚中華文化的一個積極舉措。

 

馬曉光說,大陸還將進一步推進落實台胞享受同等待遇。614日,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宣佈,根據「31條措施」的相關內容,今年第29屆中國電視金鷹獎將台灣地區演員納入觀眾喜愛的男、女演員獎評選範圍,與大陸演員具有同等參評資格。

 

621日,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公佈了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和青年項目立項結果。在大陸工作的符合申報條件的台灣研究人員申報課題157項,經評審立項58項,這些課題主要集中在歷史學、社會學、民族問題、新聞學和語言學等領域。

 

馬曉光說,大陸還將為台胞提供更多就職就業崗位。615日,福建省台辦、教育廳、中國海峽人才市場聯合舉辦福建省台灣教師專場對接會。65所在閩高校發佈引進台灣教師崗位需求536個,現場洽談台灣博士337人次,收到求職簡歷260份。其中68名台灣博士受邀參加了考察面試,47人通過面試,近期將與相關高校簽訂入職協議。

 

馬曉光表示,大陸推動兩岸同胞交流合作的步伐不會停息,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的真誠善意不會改變。接下來,一些地區和領域在提供同等待遇方面先行先試會有新進展,在推動兩岸產業共同發展方面會有新突破,台灣同胞在大陸發展的機遇會更大,天地會更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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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史上最大醫界集體逃稅 證據不足27位醫生獲判無罪

20180626 中時 林偉信

醫界最大集體逃漏稅案,前國防醫學院院長、中央研究院院士蔡作雍,涉透過創辦的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會,協助253名醫師及校友「假捐贈、真逃稅」,蔡等225人認罪緩起訴,醫師吳佳駿27人因不認罪遭檢方起訴,但台北地院認為罪證不足,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

 

本案爆發2005年間,國稅局稽核綜合所得稅,發現多名醫師捐款給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會、成漢教育基金會,藉此降低稅率,但基金會事後卻以獎助研究計畫為名,回流9成捐贈金額給這些醫師。

 

國稅局清查自2005年至2009年間,共有253名醫師、醫學院教授透過這兩個基金會逃稅、捐贈金額總計26304萬多元,逃稅金額為78408721元。國稅局當年陸續約談逃稅醫師,多數醫師坦承不諱,並立即補繳稅款。事後國稅局將涉案蔡作雍等253人移送檢調偵辦。

 

醫師吳佳駿27人因不認罪遭台北地檢署方起訴,蔡作雍等225人因認罪獲緩起訴,檢方依據每人逃漏稅金額的25%,作為緩起訴處分金標準。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被起訴的吳佳駿等人有些人的捐款金額遠超過實際領得之補助額,無法構成「真捐贈、真逃稅」,且法官勘驗錄音檔案發現,調查官在詢問過程中有預設立場、反覆質疑、誘導或暗示受詢問人該如何回答,程序有瑕疵。

 

北院認為,基金會相關成員在法院審理作證時,未證述基金會將捐款金額以95%退回給原捐款人之經過,檢方舉證不足因此將27名被告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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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房東加入包租代管 可減稅

2018-06-27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台北報導

俗稱「租賃專法」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今(27)日正式上路,為占全國人口八分之一的租屋市場帶來重大變革,不僅更加保障房東、房客雙方權益,包租公們若配合包租代管措施,更能享租稅優惠。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根據內政部估算,全國租屋戶數及低度用電住宅共約180萬戶,是導入包租代管服務制度的潛在市場,即將上路的租賃專法,希望引導其中45萬戶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管理,每位租賃住宅管理人員最少可管理50戶以上,估計增進9,000個工作機會,約可挹注國內GDP920億元。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租賃專法就是把「遊戲規則」講清楚,對於房東而言,可以自行出租與管理,不必實價登錄,也可委託租賃公司或社會住宅的得標公司包租代管,雖然必須實價登錄並支付服務費,但能享有所得稅及房屋稅優惠,甚至獲得房屋修繕補助。

 

為協助房東處理繁多且雜的租賃事務,未來「包租業」由專業經營者向房東承租房屋,再轉租管理;「代管業」則由專業經營者代為管理租屋,並建立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專業證照制度。

 

花敬群表示,讓包租公願意參加包租代管是順利推動制度的關鍵因素,因此提出許多租稅誘因,包括個人房東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的契約時間達一年以上者,享有每屋每月最高6,000元租金所得稅免稅,及月租金6,000元至2萬元部分必要損耗費用53%的扣除額。

 

此外,以往法律未必完善,導致租屋糾紛頻傳,未來在租賃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不應記載事項會管制。另針對租屋押金規定二個月,若遇房客延遲繳租或惡意不繳,超過二個月,房東就可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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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銷售貨品轉作贈品 免開發票仍須記帳

2018-06-27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店家舉辦促銷活動,常搭配贈品吸引買氣。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如將原供銷售的貨品轉作贈品,贈品部分可免開統一發票,但仍需設帳記載。

 

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常接獲營業人詢問,如舉辦促銷活動,將原本供銷售的商品,轉為銷貨附送贈品使用,是否應該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說明,依財政部解釋,凡屬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及依合約規定售後服務免費換修零件者所贈送之物品及免費換修之零件等情形,可免開立統一發票,但必須設帳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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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司列報資產報廢 未達年限要附證明

2018-06-27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如未達規定使用年限,則應檢附證明文件,確認其不堪使用,同時應在事前報請稽徵機關核備,方可認列。

 

北區國稅局指出,日前審查某企業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時,發現該公司列報近500餘萬元的報廢機器設備,皆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該公司未能出示不堪繼續使用應毀滅或廢棄等事由,同時無法出具事前報備等相關文件,遭否准認列,補稅80餘萬元。

 

該局表示,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或廢棄者,營利事業可採核實認定,出具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或是提出經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之證明文件,載明固定資產品名、數量及金額等,同時應在事前報請稽徵機關核備,以其未折減餘額列為該年度之損失。所謂「特定事故」包括不可抗力之災害,或不得不汰舊換新等特殊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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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跨境所得雙重課稅爭議 有解

2018-06-27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未來民眾或企業,若和我簽署租稅協定的國家有稅務爭議,或者發生跨境所得稅雙重課稅問題時,可以向我國主管機關提出相互協議程序申請。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昨(26)日指出,已訂定「適用所得稅協定相互協議程序作業要點」,即日起生效。財政部官員解釋,這是配合國際趨勢,即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計畫14訂定,以提升爭議解決機制的效率。

 

官員表示,行動計畫14主要目標為加強租稅協定中「相互協議程序」有效性及效率性。各參與國同意下,制定了加強「相互協議程序」有效性及效率性的最低標準以及同儕監督機制。部分國家已同意在租稅協定中「相互協議程序」加入強制仲裁機制以加速解決爭議。

 

要點規定,申請人認為我國、締約他方或雙方的行為,對其發生或將發生不符合所得稅協定規定的課稅,不論有無依其國內法提起行政救濟,得依適用的所得稅協定向我國主管機關提出相互協議程序申請。

 

至於得申請相互協議程序的事由有九大項:包括一雙重居住者最終居住者身分判定爭議。二常設機構認定爭議及其營業利潤歸屬產生的重複課稅。三所得稅協定減免規定適用爭議。四移轉訂價相對應調整。五跨境雙邊或多邊預先訂價協議。六無差別待遇爭議。七消除雙重課稅規定適用爭議。八其他所得稅協定適用或解釋產生的重複課稅。九未能依所得稅協定消除的重複課稅爭議。

 

我國已簽署並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稅協定計32個,包含:亞洲的印度、印尼、以色列、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越南。大洋洲的澳大利亞、吉里巴斯、紐西蘭。歐洲的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德國、匈牙利、義大利、盧森堡、馬其頓、荷蘭、波蘭、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英國。非洲的甘比亞、塞內加爾、南非、史瓦帝尼 ( 原史瓦濟蘭)。另有美洲的加拿大、巴拉圭。

 

作業要點也規定,申請人申請跨境雙邊或多邊預先訂價協議,應同時分別向我國主管機關與該管稽徵機關申請相互協議程序及預先訂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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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反傾銷稅落日調查 三點不漏

2018-06-27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已預告「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修正案,明確規定經濟部為進行停止或變更課徵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損害我國產業是否可能繼續或再發生的調查認定時,應綜合考量三大因素。

 

一是進口量是否「可能」繼續或再度增加。二是進口是否「可能」繼續或再度影響我國同類貨物市場價格。三是進口是否「可能」繼續或再度損害我國產業。財政部官員表示,主要是因原條文用詞與WTO反傾銷協定的用詞在程度上有所不同,易生混淆,因此將用詞「將」修正為「可能」。

 

修正草案也規定,平衡稅或反傾銷稅課徵之日起滿五年,或繼續課徵之日起滿五年者,應停止課徵。但經主管機關進行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是否繼續課徵之調查(即落日調查),認定補貼或傾銷及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而繼續或再發生者,不再此限。

 

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於落日調查認定完成前繼續者,財政部應提交審議小組審議決議後,通知已知的利害關係人,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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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逃稅14 韓航會長今遭傳喚

20180628 中國時報 蔡鵑如/綜合報導

南韓財閥韓進集團、大韓航空會長趙亮鎬,遭稅務部門檢舉與5名親人,涉嫌逃漏超過5百億韓元(約台幣14億)遺產稅,另外還疑似侵吞公款造成集團損失,檢方今(28日)將以犯罪嫌疑人身分傳喚他。趙亮鎬的夫人和兩個女兒因劣行名滿天下,拖累他三番兩次出面道歉求原諒,但現在連他都自身難保。

 

受拖累 股價狂跌

 

據南韓韓聯社報導,首爾檢察廳正就趙亮鎬鉅額逃稅案進行調查,包括他與手足共5人,在繼承父親─集團創辦人趙重勛生前海外資產時,逃漏高額遺產稅;趙亮鎬也遭指放任家族成員利用與集團關係,和旗下公司進行商業交易獲取暴利;另外還侵吞公款超過200億韓元(約台幣5.8億),以設立非法金庫,損害集團利益。

 

現年69歲的趙亮鎬將遭傳喚的消息傳開,韓航股價應聲下挫2.1%,旗下廉價航空「真航空」(JIN AIR)更暴跌5.9%。

 

創立於1945年的韓進集團是南韓知名大財閥,也是財星500大企業,由於是家大業大的豪門,爭議始終如影隨形。趙重勛在2002年過世,生前曾遭指控非法轉移資產給子女。

 

不過讓趙氏一門英烈跳脫南韓走出亞洲,「躋身」國際媒體頭條,在全球家喻戶曉的,卻是趙亮鎬家的悍妻與兩位野蠻千金。201412月,時任韓航副社長的大女兒趙顯娥,搭自家班機從紐約返回首爾,飛機起飛前,她不爽空服員把整包堅果遞過來,而不是倒出來放盤子裡,暴怒要座艙長和空服員下跪道歉還動粗,發大小姐脾氣要機長把飛機駛回登機門,甚至把座艙長趕下機,導致班機延誤。

 

「堅果門」引發輿論撻伐,韓航名聲掃地,趙顯娥哭哭啼啼謝罪並辭去副社長與關企職務,趙亮鎬被迫出面鞠躬道歉,「沒好好教育她是我的錯」。趙顯娥在遭關押近5個月後,次年被判緩刑2年獲釋。

 

兒女妻子 自身都傳醜聞

 

但趙家千金長江後浪推前浪,擔任韓航廣告與營銷主管的小女兒趙顯旼,也是個蠻橫富二代。二小姐3月在仁川機場開會,因為廣告公司經理沒好好回答她的提問,當眾朝對方大呼小叫,又抄起水杯把水朝經理臉上潑。為收拾殘局,趙亮鎬又端老臉為不懂事的女兒賠不是。趙亮鎬的獨子,現任韓航副社長趙源泰相對低調,但也曾傳出撞傷交警落跑、對7旬老婦施暴等脫序行為。

 

兒女老惹麻煩,趙亮鎬的另一半、董娘李明姬也不遑多讓。她向來塑造的溫柔慈祥形象其實攏係假,韓媒4月爆料,把李明姬多次羞辱、毆打員工或裝修工的影像與聲音檔公諸於世,她甚至飆罵工人「像乞丐一樣的傢伙」,高高在上、目中無人的「Gapjil(甲方橫暴)」嘴臉表露無疑,在南韓社會掀起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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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台紐關稅協定 財部將提檢視

20180628 工商時報 邱琮皓/台北報導

台灣與紐西蘭在簽署的「紐西蘭與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在2013121日生效,今年即將屆滿5年,財政部表示,近期將進行第2次整體檢視,以增進雙邊經貿關係。

 

財政部表示,由於我國與紐西蘭地理位置及產業發展差異,自紐西蘭進口以乳製品及水果等農畜產品為主,出口則以工業產品為主,雙方資源互補性高。在紐西蘭與東協及中國大陸均已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下,這項協定使我國出口商不致因關稅因素而處競爭劣勢,對紐國農畜產品降稅有助於紓緩因新興國家需求而推升的價格上漲壓力,對雙邊經貿關係具有正面意義。

 

據關務署統計,台灣對紐西蘭長期呈現入超,近4年平均每年自紐進口8.5億美元,占我國進口總值0.3%,為我國第35大進口國;出口方面,平均每年4.5億美元,占我國出口總值約0.2%,為我國第39大出口市場;併計貿易總值平均每年約13億美元,占我國貿易總值的0.2%,為我國第38大貿易國。今年迄5月止,累計自紐國進口3.8億美元,對紐出口1.8億美元,分別較上年同期增11.4%及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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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宗教團體立法遙遙無期 洗錢防法評鑑恐受影響

2018-06-28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團法人法》昨(27)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不過當中排除宗教團體,將另立專法管理。在宗教團體法立法仍遙遙無期的情況下,未納管宗教法人是否將影響年底洗錢防制評鑑,仍待觀察。

 

行政院對於今年11月將登場的亞太洗錢防制組織第三輪評鑑高度重視,財團法人的資訊公開及財務管理機制,為洗錢防制重要一環,也因此,財團法人法被視為重要配套法案之一。

 

不過,雖立法院順利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但確定排除宗教團體、另擬專法管理,在完成專法立法前,適用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不過據了解,宗教團體法過去曾闖關未果,目前立法仍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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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財團法人法 宗教不納入

2018-06-28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27)日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其中排除宗教法人入法,同時通過「買回條款」、「防雙薪肥貓條款」等,力求財務透明。財團法人法昨日完成立法後,立院臨時會下個戰場已指向備受關注的《公司法》,今起將展開協商。

 

配合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第三輪評鑑今年11月將展開,財團法人法因此被列為重要法案,其中,有關宗教法人是否應納入管理,不僅朝野意見分歧,法務部及內政部不同調,連綠營內部也有不同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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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由於宗教團體極力反彈,恐牽動年底選情,立法院各黨團處理財團法人法不得不慎。最後國民親三黨共同提出再修正動議,經院會表決後,決議排除宗教法人適用,擬另以專法訂順利在昨日下午完成三讀。

 

法務部表示,財團法人法力求財務透明,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採高密度監督,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採低密度監督,未來可望將6千多間財團法人法制健全化。

 

在協商過程中也備受討論的「買回條款」,明訂原先由政府捐助成立,後經由交叉持股、交換等方式轉為民間的財團法人,未來經主管機關審認其政策目的仍存在,將可透過政府捐贈補回基金差額的方式,將財團法人「買回」,回歸高密度監督。

 

此外,三讀條文設「防雙薪肥貓」條款,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其董事及監察人均為「無給職」,且禁領雙薪。此外,也建立會計、內控及稽核制度,明定財務公開原則,財務報表等應送主管機關備查及主動公開。

 

財團法人法完成立法後,立法院下個重點法案鎖定公司法,預計今起展開協商。不過,包括公司設立涉偽造文書經裁判確定,經濟部可撤銷或廢止的「SOGO」條款,以及刪除法人董事、持股過半可否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等,修法爭議仍多,如協商無法取得共識,院會恐再上演表決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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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綜所稅未繳 7月起按日計息

2018-06-28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有民眾5月底完成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卻忘了繳納稅款,財政部國稅局昨(27)日提醒民眾,再次確認應自行繳納的稅款是否已全數繳納,否則630日以後仍未繳納者,所欠稅款將按日加計利息;稅捐稽徵機關也將採取稅捐保全措施,逕為禁止財產處分。

 

106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在5月底結束,根據往年各地區國稅局經驗,仍有民眾在申報資料完成上傳後,卻忘了繳納應自繳稅款,南區國稅局副局長陳柏誠呼籲未完納稅捐的納稅義務人,儘速補繳。

 

陳柏誠表示,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1項、第112條規定,應在結算申報期限內自行繳納而逾限繳納的稅款,每逾二日按滯納金額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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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即630日以後仍未繳納者,將按日加計應納稅額的利息至繳納之日止;「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辦理相關稅捐保全措施,移送強制執行,禁止財產處分。

 

陳柏誠強調,一般欠稅案件,稅捐稽徵機關必須先將繳款書合法送達給納稅義務人後,才能辦理後續稅捐保全事宜,但是結算申報應自行繳納的稅款未在申報期限內繳納者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4條第3款規定,即屬逾限繳納稅款,稽徵機關得免經催繳取證,逕行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辦理稅捐保全。

 

綜所稅結算申報採用網路申報快速又方便,但往往有民眾只記得將申報資料完成上傳,卻忘了繳納應自繳稅款,南區國稅局強調,民眾務必確認自繳稅款是否已全數繳納,如尚未繳納或繳納不足者,儘速至國稅局索取繳款書或直接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自行列印綜所稅結算稅額繳款書,並至金融機構完成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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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台商專欄/OBU財管新商機來了

2018-06-28 經濟日報 ■洪于修(精博國際顧問部處長)

因應2018年底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的評鑑,台灣金融機構去年開始對OBU帳戶作審查作業,除造成一波幽靈公司被迫關戶外,OBU一度被貼上「高風險」的標籤(實際上仍視個別帳戶的操作情形),導致其業務推廣陷入短暫低潮期。

 

但實際上多是減少空戶或是貢獻度低的帳戶,以總體來看,OBU總資產反而突破歷史新高,達到2,000多億美金、年成長高達5%,顯示銀行仍需OBU業務的發展,況且經多年演變,更佳嫻熟於服務OBU客戶的需求。

 

尤其行政院剛推出「金融發展行動方案」,提出四大願景「金融攜手產業」、「結合科技創新」、「進軍國際市場」、「普惠金融服務」等,並同時針對證券業及保險業有不同的刺激方案。

 

在銀行業部份,希望透過銀行整併擴大金融業規模,其中特別推出「國際理財平台」的構想,就是針對OBU帳戶的商品面去作優化,並引進新商品,對高端客戶進行差異化管理,放寬更多金融商品的限制,如債券信用評等、結構型商品連結標的等,高端客戶的門檻則尚待金管會與金融業者討論後定之。

 

過去30OBU帳戶的簡便,造成開戶數大幅增加,但其中卻有許多帳戶長期無營運,所以經過這兩年銀行KYC及防制洗錢的「調體質」作業下,留下的帳戶則是實際上有需求、對銀行也有貢獻度的客戶,如今國際理財平台的推出,即將帶入另一波OBU的業務需求,境外公司使用者也會因政策的推出而受惠;而銀行對客戶KYC的定義也漸漸較為明確,若年底的防制洗錢評鑑無太大意外,最壞的谷底相信已經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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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新創申請陸租稅優惠須五要件

2018-06-2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截至今年為止,中國大陸對於企業相關的稅收優惠高達69項,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宗哲提醒,雖然這些租稅優惠措施相當吸引人,但台商切莫心存僥倖,浮報相關資料,除可能遭到追繳稅款,也將影響稅收優惠適用。

 

陳宗哲表示,近幾年來,中國大陸除了著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率優惠外,對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的激勵措施也持續增加。

 

此外,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率,已由50%提高至75%,陳宗哲說,這等於將1塊錢當作1.75塊錢,補助力度更高。但他也提醒,要符合這項優惠,須符合五大條件。

 

五大條件包括,必須是在中國大陸境內註冊的居民企業,職工總人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企業所提供產品或服務不屬於國家禁止之項目,不能有嚴重失信行為紀錄,且綜合評價得分直不低於60分、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陳宗哲另外指出,去年起企業盈餘轉增資,可免繳10%的預提所得稅,確實給予外資企業又更大的優惠力度,吸引外資投入。他進一步提醒,在優惠政策適用上,行政程序必須完備,不得先將盈餘轉增資,再轉讓、回購,作為避稅手段,否則一旦遭查獲,恐遭追繳稅款,得不償失。

 

陳宗哲指出,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一般為25%,如符合其高新技術要求的企業,可享15%的優惠稅率。其規定要求企業從事研發和技術創新的科技人員,占當年職員工總數的比例必須不低於10%,高新技術產品產生的收入必須達到60%

 

陳宗哲表示,高新企業每三年必須重新申請,每年必須檢視當年度是否符合條件,他提醒,企業在準備提報申請文件時,千萬不要心存僥倖,為了符合高新企業要求而提報錯誤資料。此外,所得稅申報報表也必須如實填具,不能與財務報表不一致,否則面臨查核,恐遭追繳不符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租稅優惠,且一併追繳滯納金和罰金,台商應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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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承包工程逾期挨罰 發票金額不得扣除

2018-06-29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承包工程如因各種因素逾期而遭到罰款,仍應依照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開立發票,發票金額不得擅自將應收工程款扣除罰款。

 

南區國稅局表示,包作業承包工程,其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時限,應依營業稅法規定,按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開立,並以各期工程款為開立發票金額。

 

該局指出,如工程逾期遭發包人依工程合約處以罰款,仍不影響營業人依規定時限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之時限及應開立發票金額。意即,承包人被處罰款,與依時限開立工程款發票屬於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承包人不得以應收工程款項扣除罰款後之金額開立統一發票與報繳稅款。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舉例,甲公司承攬乙公司廠房整建工程,工程造價1千萬元,但後來工程逾期,遭乙公司自結算總價中扣除逾期違約金50萬元,依規定甲公司應就全部工程款開立銷售額1千萬元發票,不能扣除50萬元違約金開立950萬元之發票,否則遭國稅局查獲,不僅需補徵稅款,還得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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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網路申報遺贈稅 附件可併傳

2018-06-29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28)日表示,自今年71日起,民眾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如透過網路辦理,可一併傳送申報應附文件,歡迎納稅義務人多多利用。

 

財政部表示,為完善遺產稅或贈與稅網路申報環境,提供更便捷的e化服務,71日起,民眾只要前往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並安裝遺贈稅電子申報軟體,以電子憑證透過網路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時,就可以併同傳送申報應附文件,省時又方便,落實節能減碳。

 

為配合這項便民服務措施,財政部也修正「遺產及贈與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讓民眾在辦理相關申報時,能夠有所依循。

 

財政部進一步提醒,民眾透過前述遺贈稅電子申報系統,以網路傳送申報應附文件時,仍應記得妥善保存上傳文件相關正本,以備日後查核所需。另外,如果民眾委任代理人申報案件,則必須將委任書正本,寄送至管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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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進項憑證扣減稅額 應於75日前申報

2018-06-2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提醒,今年第2季查定課徵營業稅將在7月開徵,需辦理4月至6月進項憑證扣減查定稅額之營業人,必須在75日前向國稅局申報。

 

所謂查定課徵,主要為小規模營業人,如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計算方式,以資本主薪資,員工薪資及房屋租金等營業費用除以費用率,計算其每月銷售額,再將查定銷售額乘以稅率而得到應納營業稅額,並得扣減10%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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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公司法修正案 29日拚三讀

2018-06-29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28)日進行《公司法》朝野協商,雖然50條爭議條文幾乎維持保留,但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發揮定海神針力量,黨內幾乎沒聽到異聲,藍、綠、橘三黨已幾乎形成共識,只剩時代力量繼續替民間修法學者發聲。

 

柯建銘日前已表態,公司法修法版本眾多,為免過度紛擾,將支持行政院版草案。與會人士形容,雖然昨天關鍵條文依舊保留,但大底已取得三黨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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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外界關注的洗錢防制條款,昨天三黨已就日前政委陳美伶協商結果,改為以「異動申報為主」,但每年至少申報一次,申報人維持院版「董監事、 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之股東」形成共識。

 

三黨都認同,洗錢防制條款不可能一步到位,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也認為,若一下子採行最嚴格標準,恐影響投資意願。但時代力量仍堅持要依循國際洗錢防制評鑑機構(APG)的最高標準,最終遭保留。

 

另外,昨天朝野協商討論重點集中在洗防條款是否擾民,就中小企業是否增加法遵成本等表述意見。但未及討論到是否要刪除,或更改「實質受益人」這個名詞,料今天第二輪時再觸及。

 

立法院長蘇嘉全也表示,昨天完成第一輪協商後,預計今(29)日上午再次第協商,下午就進入議場表決。外界研判,既然多數條文已取得「三黨共識」,進入表決戰後,今晚可望順利三讀。

 

昨天已獲「三黨共識」,只因時力堅不鬆口而保留的條文包括,現金出資也要維持會計師查核簽證;洗錢防制條款;不刪除法人董事制度;暫不增訂共益公司專章;不更動委託書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提案原本是由民進黨籍的立委高志鵬代替民間修法學者所提,但在「柯總召」調和鼎鼐下,高志鵬並未極力主張,只剩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一人舌戰群雄。

 

有關共益專章,三黨原已同意暫不增訂,改以附帶決議要求經濟部一年內提報增訂專節或專法,但也遭到時力以附帶決議不具實質效力為由反對,最終保留。但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決定另提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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